孩子是天使。每一個天真爛漫的孩子,都應該被寵愛。不論是不是自己家的孩子,只要是個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就值得每個成年人善待。
有粉絲向小編講了這樣一件事。
粉絲隔壁家的周阿姨有個女兒,名叫芬芬(化名)。芬芬在外打工時遇到了阿海(化名),很快兩人便同居了。後來生下來一個女兒取名小珍(化名)。因為阿海的母親很早就去世, 父親便另娶了。所以孩子一直放在芬芬母親家裡養著。
在小珍2歲多的時候,芬芬和阿海領了結婚證後又很快離婚了。一年多以後,芬芬認識了現在的老公阿強(化名)。
阿強的妻子生下兒子小浩(化名)後,便嫌棄阿強的母親是個啞巴,家庭條件也不好,就撇下阿強和剛出生不久的兒子走了。
芬芬和阿強在一起後,遭到了周阿姨的強烈反對。
周阿姨認為,對方帶著一個只比小珍大一歲的兒子,芬芬帶著小珍嫁過去後,小珍肯定會在阿強家裡受委屈。周阿姨擔心阿強一家不會善待小珍。
阿強向周阿姨再三保證,一定會善待芬芬和孩子。但是周阿姨就是不信,就是擔心小珍去到他們家後會受委屈。
「阿強不會對小珍好的,阿強的父母也只會疼他們自己的孫子不會疼我的小珍」
阿強說,他的父母都是老實人,母親更是一個啞巴,在村裡的口碑也很好,對小浩確實疼愛有加,但是也不會委屈了小珍,畢竟父母很喜歡芬芬,也很喜歡小珍。
可周阿姨就是擔心阿強一家會委屈了小珍,就是不同意芬芬帶著小珍嫁過去。
粉絲說,她見過那個叫小浩的小男孩,也許是自小沒有母親,小傢伙顯得特別懂事乖巧,還很獨立,是個討人喜歡的孩子。而周阿姨的外孫女小珍,卻很調皮不懂事,甚至有些蠻橫任性,對待大人也是沒什麼禮貌。所以周阿姨擔心讓人頭疼的小珍去到阿強家裡後,會遭到阿強父母的討厭。
最後,當芬芬硬要抱走小珍的時候,周阿姨對阿強說,給他們30萬,她就同意芬芬和阿強在一起。
為什麼要這錢呢?周阿姨解釋道,因為怕阿強不疼小珍,要了這30萬後,如果阿強不疼小珍,這30萬還能給小珍一個保障。
後來經過許久的協商,周阿姨勉強同意阿強分期付款。
後來,每次小珍從阿強家回來,周阿姨都要仔細的檢查小珍的身上是不是有傷,還反覆的問小珍和芬芬,阿強父母對他們怎麼樣。甚至在每次芬芬帶著小珍回去阿強家裡的時候,周阿姨都要囑咐芬芬,要怎樣讓阿強和他父母對小珍,給小珍吃什麼好東西穿什麼好衣服。
該粉絲說,從芬芬和阿強開始交往到領結婚證,近兩年的時間裡,只聽到周阿姨一個勁的懷疑阿強不會善待小珍,只看到周阿姨讓阿強和他父母要對小珍如何如何的好,卻從來沒有見過或聽到過,讓自己的女兒芬芬也要善待阿強的兒子小浩。
「對周阿姨來說,仿佛只有自己家的孩子是孩子,別人家的孩子就是累贅一般」
該粉絲還說,在芬芬和阿強結婚後,小珍短暫的在阿強家生活了一段時間後,便被周阿姨接回了自己家,現在小珍仍在周阿姨家生活上學。而在這期間,周阿姨的兒媳希望周阿姨能到他們工作的城市幫忙帶孫子,並幫助孫子斷奶,可周阿姨找各種理由拒絕了。與其去別的地方帶孫子,不如在老家帶外孫女。畢竟外孫女是自己一手帶大的,孫子自己只抱了幾次而已。
對於周阿姨來說,自己的孫子根本不重要,阿強的兒子小浩更不重要,他們倆加起來都沒有外孫女小珍一個人重要。我女兒帶著小珍嫁過去,阿強和他父母就必須要對芬芬和小珍好,而自己的女兒對小浩好不好,周阿姨不關心,甚至覺得完全不需要對小浩好。
小編認為:
作為養大小珍的姥姥,不放心任性調皮的小珍去到阿強家生活,這是人之常情。擔心小珍害怕小珍受委屈我們也都可以理解。但是,畢竟芬芬才是小珍的母親,是第一監護人,有權帶著小珍另嫁,而作為小珍的姥姥,周阿姨無權過問小珍的去留,更無權向阿強索要所謂的「保障金」。
我們可以理解周阿姨撫養小珍很多年,無法接受分離之苦,但是,小珍更應該有一個健全的家庭生活,而不是作為留守兒童般,成為周阿姨的私有物品。
周阿姨總是說小珍可憐,才2歲多就沒了爹。小編不禁要問,難道小浩就不可憐嗎?才剛出生不久母親就拋棄了他,難道只有你家的孩子配得到善待和寵愛,別人家那乖巧懂事的孩子就不配?
只讓自己的女婿一家拼命地對小珍好,卻從不囑咐自己的女兒要對阿強的孩子小浩好。我們知道人性自私,但是也不能過頭。只知道一味地索取,卻不知道要付出,只會給女兒和女婿的半路夫妻婚姻埋下隱患。
不把別人家的孩子當孩子的人,請離這種人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