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題目相信大家會有一些疑問,「公務股神」是什麼?為什麼能潛逃十二年?他又是如何走上覆滅之路的?
被告人張某某,原棗莊市教育局財務結算中心會計。2020年9月25日,法院判決張某某犯貪汙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退繳贓款一千八百餘萬元。
寒門貴子變身「財務一把手」
1974年12月,張某某出生在一個普通農民家庭,排行老小,父母對其最疼愛,期望最高。張某某自幼上學,成績一直名列前茅。1993年,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推行的籌建結算中心的政策,市教育局決定成立結算中心,急需財會人員,局領導親自到學校挑選學生,一直學習優異的張某某作為優秀畢業生成為唯一一個被挑中的學生。可以說張某某從象牙塔直接捧到了「金飯碗」,成為同學們羨慕的對象。
從1993年8月至2007年12月,教育局安排在結算中心的工作人員只有張某某一個人。張某某權利很大,既管錢、又管帳,沒有人監督,成為了名副其實的「財務一把手」。
虛榮心作祟終致東窗事發
在剛開始工作的幾年裡,張某某工作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2年的時間就取得了自學考試本科學歷。因為第一次婚姻的失敗和攀比心理,張某某的自卑感不斷擴大,認為沒錢就被看不起,就被認為沒本事。這時候,張某某聽說炒股能掙錢,就開始嘗試炒股。因為缺少本金,手裡又掌管大量的現金,張某某開始打起公款的主意。
2003年張某某和第二任妻子相識,這時候張某某的虛榮心已經膨脹到了極點,利用公款買房買車,因為缺少炒股經驗,虧損越來越多。2007年年底,因為結算中心將有一筆大額支出,張某某擔心問題暴露後被發現,倉促之間把證券帳戶裡的股票(虧損剩339萬餘元)全部清倉後逃跑了。潛逃時,其用公款購買的房產和車輛向單位作了隱瞞。至此,結算中心的帳面短款已達1900餘萬元。
「新晉股神」難逃法網追捕
2007年12月,張某某拋下妻子和剛滿一歲的女兒,坐上了南下的汽車,開始了他的逃亡生活。因為不敢用身份證,只能在黑工廠裡打工,受盡欺凌,但他利用空閒時間鑽研股票,在博客上撰寫炒股文章,同時,繼續對他帶走的帳戶進行操作。
2008年,張某某在博客上發表了很多關於炒股的文章,一下成了網紅, 2009 年開始,張某某通過幫他人炒股掙取佣金,截至張某某被抓獲時,因幫他人炒股已獲利960餘萬元。2010年4月份,張某某以高箏(化名)的名字,辦了一個新的身份證,從此逃犯搖身一變成了股神,張某某不再深居簡出,開始結交各方朋友。2012年10月份,張某某和同居女友生下一個女兒,買了豪車和別墅,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2020年1 月的一天,張某某像往常一樣開車帶著家人出門,剛出小區就被早已布控好的便衣攔住,警察叫了一聲:「 老張。」 張某某在聽到「老張」這兩個字的時候,心裡一沉,明白該來的還是來了,他對警察說:「車上有老人和孩子,不要嚇到他們,我跟你們走。」
至此,改頭換面潛逃十二年,用公款練就一身炒股本領的「股神」終於落網。而潛逃時帶走的證券帳戶,在被抓獲時已經市值 1400餘萬元。
多方取證 疫情期間千裡追兇
2020 年的 1月份正是疫情爆發時期,張某某住在湖北,又是疫情的重災區,為抓捕押解和後續提審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因該案發生在教育系統,數額特別巨大,在社會上反響強烈,影響極壞。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創新思路,助案件審查工作順利開展:一是提前介入改變案件定性,提出完善證據體系意見。通過梳理分析相關證據材料後認為,張某某的行為應以潛逃時間為分界線,分別構成挪用公款罪和貪汙罪,改變了偵查機關對本案的定性,並提出完善證據體系意見。監委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提前介入意見,補充證據後,將張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汙罪移送起訴。二是有效破解疫情防控下辦案難題,確保認罪認罰工作順利開展。辦案人員迅速轉變思路,升級遠程訊問系統,及時告知張某某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相關法律規定,充分保障其程序選擇權和認罪認罰的真實性、自願性。最終在辯護律師的見證下自願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退繳了全部贓款。三是切實履行檢察機關主導責任,提出精準量刑建議。張某某犯罪行為持續時間長、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但自調查階段就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且自願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罪,全部退贓,積極上繳罰金。
檢察機關綜合上述情況,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法院經開庭審理,採納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張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劉曉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