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郝鐵川(上海文史研究館館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導)
新中國成立前夕,近代著名法學家留在大陸的是多數,還是少數?為何留在大陸?這是中國法制史研究中的一個空白問題。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中的法學、政治學院士候選人和院士中的多數留在了大陸。1948年產生的國民政府中央研究院首批院士是當時中國各個學科著名的學者。1949年在國民政府風雨飄搖、大廈將傾時刻,朱家驊、傅斯年、杭立武、蔣經國、陳雪屏等在蔣介石授意下,與南京緊急磋商謀劃「平津學術教育界知名人士搶救計劃」細節辦法,很快擬定了「搶救人員」名單。名單包括四類:一是各院校館所行政負責人;二是因政治關係必離者;三是中央研究院院士;四是在學術上有貢獻並自願南來者。
王寵惠
毫無疑問,中央研究院的院士是蔣介石「搶救大陸學人」至臺灣計劃的重點,但在1948年當選的國立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81人中,法律學學科方面的院士正式候選人有王寵惠、王世傑、燕樹棠、郭雲觀、李浩培、吳經熊等六人,其中燕樹棠、郭雲觀、李浩培三人留在了大陸,吳經熊去了美國,而到臺灣的只有王寵惠、王世傑兩人。政治學學科有院士正式候選人周鯁生、蕭公權、錢端升、張奚若、張忠紱等五人。留在大陸的有周鯁生、錢端升、張奚若三人,蕭公權、張忠紱兩人去了美國,沒有一人去臺灣。法律學和政治學學科方面最後當選為院士的是王寵惠、王世傑、周鯁生、錢端升、蕭公權等五人,其中周鯁生、錢端升兩人留在大陸,蕭公權去了美國,王世傑去了臺灣。王寵惠1949年先去香港、1950年再去臺灣。王世傑、王寵惠這二人長期擔任國民黨政府的高官,學者味道已經很淡了。總體而言,1948年選出的中央研究院法學和政治學學科院士及其候選人中的多數留在了大陸。
錢端升
此外,在包括各個學科在內的81名中央研究院院士中,留在大陸或新中國建立初期回到大陸的有59人,佔院士總數的73%;去美國的13人,佔院士總數的16%;去臺灣的僅有9人,佔院士總數的11%。
留在大陸的院士是姜立夫、許寶騄、華羅庚、蘇步青、吳有訓、葉企孫、趙忠堯、嚴濟慈、饒毓泰、吳學周、莊長恭、曾昭掄、侯德榜、李四光、翁文灝、黃汲清、楊鍾健、謝家榮、竺可楨、周仁、茅以升、王家揖、伍獻文、貝時璋、陳楨、童第周、胡先驌、殷鴻章、張景鉞、錢崇澍、戴芳瀾、李宗恩、張孝騫、吳定良、湯佩松、馮德培、蔡翹、俞大紱、鄧叔群、羅宗洛、秉志、金嶽霖、湯用彤、馮友蘭、餘嘉錫、張元濟、楊樹達、柳詒徵、陳垣、陳寅恪、顧頡剛、梁思永、郭沫若、梁思成、周鯁生、錢端升、馬寅初、陶孟和、陳達。
去海外或留在海外的13位院士是:李書華、吳大猷、陳省身、汪敬熙、吳憲、林可勝、趙元任、李方桂、胡適、袁貽謹、蕭公權、陳克恢、薩本棟。
去臺灣的9位院士是:朱家驊、王世傑、王寵惠、傅斯年、李濟、董作賓、淩鴻勳、李先聞、吳敬恆。
這從一個方面可以旁證知識精英棄蔣投共在當時是一個普遍現象。
(二)《中華法學雜誌》編委會聚集了一批全國有代表性的法律精英,他們當中的多數都留在了大陸。《中華法學雜誌》1936年起成為中華民國法學會主辦的學術刊物,由中華民國法學會編委會編輯。中華民國法學會編委會,在不同階段均由法政各學科的著名專家組成:夏勤(訴訟法學,曾任主任委員)、盛振為(民法學與證據法學,曾任副主任委員)、吳祥麟(即吳紱徵,憲法學,曾任主任委員)、江一平(憲法學)、王齡希、燕樹棠(法學理論)、盧峻(國際私法)、樓桐孫(法學理論與民法學)、管歐(行政法學)、費青(法學理論與羅馬法)、何襄明(法學教授)、陳丕士、陳霆銳(英美法與商法等)、吳經熊(法哲學)、吳學義(訴訟法學)、吳傳頤、李浩培(國際法)、史尚寬(民法學)、林紀東(憲法學)、芮沐(民法學)、洪蘭友、洪文瀾(民事訴訟法學)、張企泰(民法學)、張志讓(法學理論與憲法學)、張慶楨(法制史與刑法學)、孫曉樓(法學教育與勞動法)、查良鑑(國際私法)、梅仲協(法學理論與民法學)、楊兆龍(法學理論)、楊幼炯(政治學與憲法學,曾任副主任委員)、戴修瓚(民法學)等。學界目前公認,該編委會聚集了當時法學的名流俊傑。
燕樹棠
在上述31人中,留在大陸的有15人,佔總數的48%;去臺灣的有13人,佔總數的41%;去香港的有1人;去美國的有1人,佔總數的3%;下落不明的有1人,即吳祥麟(吳紱徵),估計是在1949年之前已去世。
留在大陸的15人是盛振為、燕樹棠、盧峻、費青、何襄明、陳丕士(此人是香港人,但一直幫中國共產黨做事,為全國首屆政協委員)、吳學義、吳傳頤、李浩培、芮木、洪文瀾、張企泰、張志讓、孫曉樓、楊兆龍、戴修瓚等。
去臺灣的13人是江一平、王齡希、婁桐孫、管歐、陳霆銳、史尚寬、林紀東、洪闌友、張慶楨、查良鑑、梅仲協、楊幼炯等。
去美國的1人是吳經熊。
下落不明的1人是吳祥麟。
去香港的1人是夏勤,他是躲避蔣介石的迫害而去香港的。
(三)中華民國法學會歷屆理事、監事中的多數留在了大陸。1935年9月中華民國法學會在南京成立,1947年停止工作,共存在三屆、13年。歷屆理事、監事共61人,其中留在大陸或去世前明確向共產黨表示要留在大陸的有22人(其中覃振1947年2月已辭去國民政府一切職務,避居上海,並和周恩來談妥待病癒之後即去解放區生活,但終因疾病於4月 18日病逝,其家人遵照覃振遺囑全都留在大陸,受到毛澤東特意關照),佔總人數的36%;去臺灣22人,佔總人數的36%;去香港3人,佔總人數的4%,1949年之前去世3人,佔總數的4%;下落不明8人,13%,因無飛機航班而被滯留臺灣1人(即張知本。他解放前夕適逢在臺灣檢查工作,已買好回大陸的機票,並三次前往機場,親友也到機場為他送行了三次,但或因航班取消或沒有航班,最後被滯留在了臺灣,此事被當作笑話傳播),佔總人數的1%;去美國2人,佔總人數的3%。
郭雲觀
留在大陸的是或去世前已明確表示要留下來的22人是:覃振、茅祖權、盛振為、燕樹棠、孫曉樓、楊兆龍、張志讓、盧峻、洪文瀾、邵力子、劉克儁、餘覺、李祖蔭、沈鈞儒、戴修瓚、張企泰、倪徵燠、朱幹青、趙之遠、章任堪、何崇善、孫鴻霖等;
去臺灣的是:居正、陳立夫、焦易堂、孔祥熙、謝冠生、洪闌友、史尚寬、林彬、楊幼炯、梅仲協、江一平、陳霆銳、陶百川、陸京士、趙琛、羅剛、董霖、洪陸東、王齡希、查良鑑、端木愷、姜紹謨等。
下落不明的8人是吳祥麟、國瑜、宋樹人、王生、李苃、劉霨凌、鄧子駿、陳耀東等。
去香港的3人是:夏勤、何義均、潘公展等。
1949年前去世的3人是戴季陶(1949年對時局絕望自殺)、葉楚傖(1946年病逝)、王用賓(1944年去世)等。
去美國的2人是孫科、吳經熊等。
為什麼歷屆理事和監事去臺灣的和留大陸的一樣多,而不像上面兩組數字中留大陸的明顯比去臺灣的多呢?這是因為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政治色彩比較強烈,如國民黨達官貴人居正、戴季陶、孫科、陳立夫、孔祥熙、葉楚傖、王用賓、謝冠生等都曾擔任過理事或監事,不像上面兩組成員中以學術人員居多。但即便如此,在國民黨當時再三努力下,去臺灣的也不算多。
因此,就總體而言,可以說,近代著名法學家中的多數在1949年選擇留在大陸而放棄了去臺灣或國外的機會。這個結論曾經得到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還健在的法學家盛振為、韓德培等先生的首肯,而且他們反覆對當時專門去採訪他們的我強調,他們這批人當時是有機會到臺灣或國外去工作生活的。
關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法學家留在大陸,學術界多年來形成了一個定論,即:中國近代的知識分子大體上經過了從民族主義、到民主主義、再到社會主義的心路歷程。他們先是面對鴉片戰爭以降帝國主義列強瓜分中國的殘酷現實,認識到了必須「師夷之長技以制夷」,變法圖強,挽救中華民族的生存危機,成為愛國的民族主義者;但在救亡圖存的鬥爭實踐中,他們逐漸認清了封建專制的危害,從民族主義者發展為民主主義者;但在資產階級領導的民主主義革命實踐中,他們逐漸發現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十分軟弱,無力承擔其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的歷史使命,而只有跟著中國共產黨,才能完成資產階級革命的任務,由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者演進為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者,而步入了新中國。
但經過筆者多年研究,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1919年「五四」運動之後,中國近代法學家中的一部分(如董必武、何思敬等)成為信仰馬列主義的共產黨人及其追隨者構成了中國近代知識分子的左翼;一部分法學家(如居正、曾琦等)成為信奉集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中國式法西斯主義為一體的蔣介石那套理論的國民黨頑固派及其追隨者,構成了中國近代法學家的右翼。但客觀地說,左、右兩翼在近代法學家中只是少數人。它的多數(主體)是游離於左右兩端的中間分子 ,這部分人在政治上崇尚西方式的民主法治與自由,追求民族獨立、國家統一與經濟富強,反對半封建半法西斯主主義的舊思想、舊道德、舊文化;在社會改造的方式與道路方面,主張依法治國、教育救國,逐步改良。他們希望把中國改造和建設成為英美那樣、但又能克服其社會弊端的資產階級民主法治國家。有學者稱他們為自由主義知識分子。
在中國近代法學家中,像董必武、何思敬等這樣從民族主義者到民主主義者、再到社會主義者而步入新中國的,只是居於少數的左翼;多數法學家並不是因為了解或信仰社會主義而留在大陸的,而是由於認同新民主主義理論政策留在大陸的。他們的心路歷程是:從民族主義者到民主主義者、再到新民主主義者。新民主主義是引領法學家追隨中國共產黨、選擇新中國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