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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賈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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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寵惠:民國最「糾結」的法學家
● 賈雙林
不貪財不好色的「欽字第一號」大學生
王寵惠祖籍廣東東莞,1881年出生於香港。1895年,14歲的王寵惠北上天津,考取了朝廷辦的北洋大學堂,攻讀法律科,1899年以最優成績畢業,並獲得中國第一張大學畢業文憑——「欽字第一號考憑」,也就是皇上認證的第一個大學畢業證書。這張文憑頒發於1900年元月。文憑的形狀為上梯形下矩形,最上方有「考憑」(即文憑)字樣,文憑的正文被龍蝠圖案所包圍,圖案花紋上方是一個蝙蝠,左右兩側四條大龍,下方為海水波浪,文憑外圍左右書有「欽字第壹號」。文憑正文開頭書有「欽差大臣辦理北洋通商事務直隸總督部堂裕為……」文憑內有對北洋西學學堂的簡介、對學生的介紹和鑑定、學生所學課程等內容,另外還寫有文憑獲得者王寵惠的曾祖父、祖父、父親的姓名。因為領受該文憑的是我國第一所新型大學的第一屆畢業生,又是「欽字第壹號」文憑,所以稱為我國第一張大學畢業文憑,文憑的原件現存臺灣。《北洋大學——天津大學校史》一書收入了該文憑的影印件。因此,王寵惠可以說是我國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在本土大學畢業的大學生。
1902年,王寵惠赴美留學,先就學於加州大學,隨後轉入耶魯,並在那裡獲得了法學博士學位。博士畢業以後,王寵惠即赴英國繼續研究國際公法,並獲得英國律師資格。同一時期,王寵惠遊歷法國和德國等國考察法律,並被選為柏林比較法學會會員。
其時,《德國民法典》頒行未久,成為各國法學界關注熱點,但此前,這部經典之作卻一直沒有較為成功的英譯本。王寵惠萌生了向英文法學界譯介《德國民法典》的念頭,並立刻開始著手翻譯工作。最終,這部凝聚王寵惠心血的《德國民法典》譯本在1907年問世,由倫敦著名的史蒂芬斯書店出版。一時間好評如潮,王寵惠聲名鵲起,第一次奠定了其在世界法學界的地位。
王寵惠的英譯本有多麼成功?以下事實可供佐證:該譯本一經推出,迅即成為歐美各大學用英文講授《德國民法典》的通用教材,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仍然保持經典教材的地位,前美國總統尼克森上大學時採用的正是該譯本。所以,尼克森當上美國總統之後,遇到來自中國的客人,不論海峽哪邊,他都願意特別向王寵惠這位中國法學家表達他的敬意。
留學歐美之前,王寵惠曾於1901年在日本短暫逗留,研究孟德斯鳩學說。其間發生了一則並未釀成事實的緋聞,令人捧腹。在東京時,王寵惠與革命黨人秦力山等租屋同住,王住樓上,秦力山和幾個留學生住樓下,他們僱了一個日本女傭,年輕貌美。當時王寵惠只有二十來歲,年少英俊,日本女傭對他一見傾心,經常挑逗,可他不為所動。一天清晨,天還沒有亮,那位春情蕩漾的女傭,赤身裸體地進入王寵惠房中求歡。王見狀驚駭,大呼:「不可,不可!」,驚動樓下同學,日本女傭只得狂奔而走。此事在日本中國留學生間傳為笑談。
王寵惠生性極為吝嗇,幾個熟悉的朋友給他取了一個綽號叫做「辦法」。他家裡不用廚子,不開火。他經常到羅文乾等人家裡去,坐到六七點鐘不走。主人留他吃飯,他還要客氣一次,說:「還早呢,還是回去吃吧。」主人再留他,他就說:「有啤酒嗎?有酒我就在這裡吃吧。」這是第一個辦法。如果主人不開口留飯,他就說:「有什麼『辦法』沒有?我們出去吃館子好不好?我來請你。」主人自然留他吃飯了。這是第二個辦法。如果真的出去吃館子了,吃完後大家搶著付帳,他總是落在後面。這是第三個辦法。有時候大家不和他客氣,讓他去結帳,他還有第四個辦法:他一拍衣袋,喊道:「喂,你們走不成!今天我忘記帶錢了。」
就是這麼一個有「辦法」的人,雖貴為民國大官僚,也沒攢出萬貫家財來。王寵惠平生不貪名利,只醉心學術,到頭來,晚年在臺灣生病的時候,都拿不出錢來治病,只能靠別人的周濟來對付昂貴的醫藥費。
概而論之,無論是「技術官僚」,還是「專家治國」,恐怕哪個帽子戴在王寵惠的頭上都不合適。若是以一個「清教徒式的士大夫」,這一矛盾綜合體來形容王寵惠,倒是貼切。
30歲當上大國外交部長,王寵惠創造的這項紀錄,恐怕是很難打破了。他26歲時將《德國民法典》譯成英文,成為英美世界標準版本。30歲任南京臨時政府外交部總長。此後在立法、司法方面成就堪稱輝煌,被稱為「民國第一位法學家」。作為技術官僚,王寵惠一生對我國外交、立法、司法的貢獻有目共睹。他精研歐美主要國家憲法、民法、刑法,努力促成中國成為法治國家,但在黨派政治、利益集團面前,其理想的實現大多只局限在紙面上。
民國法統「祖師爺」
1949,風雲突變。1月14日那天,針對蔣介石意在求和的元旦文告,毛澤東發表了《關於時局的聲明》,鄭重提出:為迅速結束戰爭,實現真正的和平,減少人民的痛苦,中國共產黨願意和南京國民黨政府在下列八項條件的基礎之上進行和平談判:1、懲辦戰爭罪犯;2、廢除偽憲法;3、廢除偽法統……
就在此時,一位名叫王寵惠的廣東人,正在香港的寓所養病,名為養病,實則觀望時局。當他在報上看到中共方面以不容爭辯的口吻,宣布了民國法統的未來命運時,不由喟然長嘆。
法統何物也?即外文:Legal System,今稱法律體系,也就是一座以憲法為根基,以刑法、民法、行政法和訴訟法為四大支柱的法律大廈。那麼,王寵惠為什麼要對其哀歌長嘆呢?很簡單,他就是這座法律大廈的總設計師。
1928年,王寵惠主持修訂刑法,他在《刑法第一修正案》的基礎上,起草了《中華民國刑法》。這一刑法典吸收了符合現代法律精神的觀念,廢除了舊刑法中受傳統禮制影響的內容,廢除了依親疏等級確定懲罰程度的舊原則,確立了在刑事懲罰方面一律平等、懲罰從輕的原則。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以法典的形式頒布的刑法典,王寵惠居功至偉。
刑法典之後,王寵惠又參與了《中華民國民法》的編訂。這部民法典採用了民商合一的體例,注重對西方最先進民商法思想的吸收,以社會本位為立足點,又兼顧了中國傳統的民間習慣,達到了中西合璧、兼容無礙的效果。《中華民國民法》在短短兩年內就編訂完成,雖然由於時局限制,它並沒有得到有效貫徹,但它在體例、原則、指導思想等方面,為以後的民法典確定了範例。至於民國憲法,從北洋開始到1947年,歷經無數版本,王寵惠雖都有參與。
民國政壇「不倒翁」
作為一個技術主義的法學家,王寵惠對1948年的總統大選(蔣介石如願連任總統,李宗仁任副總統)選擇了沉默,還應邀就任了南京政府的司法部長。不過,在王寵惠的內心深處,是無論如何也不願見到這種披著合法外衣的獨裁政治登堂入室的。因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他乾脆避居香港,眼不見為淨。
不過,當1949年的新年鐘聲敲過之後,王寵惠不得不做出選擇了。此時此刻對於他而言,這個決定已經不那麼艱難了:與其被人徹底掃地出門,還不如在一個看似殘破但尚有自家舊物的老房子裡呆著。
其實,在海峽兩岸之間,當時的王寵惠似乎還有一個選擇,那就是留在香港。這一點,對他這個出生於香港的廣東人而言,不是什麼難事。也曾有人對王寵惠建議說,如果他再開具一份在香港的出生證明,那麼就可以持有英國護照了。對於他來講,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技術性問題。但這一次,王寵惠選擇了道德,摒棄了技術,他說:「我早年追隨國父孫中山革命,旨在推翻滿清,打倒帝國主義。我最痛恨的是依附外國勢力,我的出生證在早年離開香港時,即自行銷毀了。如今,也無恢復之必要。」所以在1950年,王寵惠還是去了臺灣,再度出任「司法部長」,1958年3月15日逝世於臺北。
孫中山與王寵惠是廣東同鄉,兩家還是世交。兩家交往的深度可由下面的事情見其一斑:孫中山因為策划起義而被清政府通緝流亡海外,1895年重陽節,王寵惠的哥哥王寵勳結婚,孫中山居然冒死潛回廣州喝喜酒。據王寵惠回憶,孫中山差一點被清廷密探逮捕,只是他警惕性高,才僥倖逃脫。
1912年元旦,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成立。兩天後,孫即任命年僅31歲的王寵惠出任外交總長,這是中國採取共和政體後出現的首任外交部長。
根據南北協議,孫中山退位,袁世凱上臺,王寵惠又在北京臨時政府當了三個月的司法總長。起先是保留革命火種的需要,不過後來,王寵惠更醉心於法律技術及其實現,與南方革命黨漸行漸遠,卻在政權更迭如走馬燈的北洋政府如魚得水。十年後,王寵惠曇花一現地達到一次仕途巔峰:在黎元洪當總統時,幹了三個月的國務總理,史稱「好人內閣」。內閣倒臺後,王寵惠先後在日內瓦國際法庭、海牙國際法庭擔任國際大法官;1937年,他又回國擔任外交部長;抗戰期間,改任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
有一次,王寵惠在倫敦參加外交界的宴會,席間有位英國貴婦人問王寵惠:「聽說貴國的男女都是憑媒妁之言,雙方沒經過戀愛就結成夫妻,那多不對勁啊! 像我們,都是經過長期的戀愛,彼此有深刻的了解後才結婚,這樣多麼美滿!」 王寵惠笑著回答:「這好比兩壺水,我們的一壺是冷水,放在爐子上逐漸熱起來,到後來沸騰了,所以中國夫妻間的感情,起初很冷淡,而後慢慢就好起來,因此很少有離婚事件。而你們就像一壺沸騰的水,結婚後就逐漸冷卻下來。聽說英國的離婚案件比較多,莫非就是這個原因嗎?」
開羅會議 折衝樽俎
在民國時期的外交場合,王寵惠以他忠貞的愛國主義精神,機敏的詞鋒,為中國在國際外交舞臺上爭得了儘可能大的尊重。而且,在民國外交的幾個關鍵時期,也都少不了王寵惠的參與,其績效足以彪炳史冊。
1919年的巴黎和會,王寵惠雖然沒有親赴巴黎,但作為資深的外交家,他在國內積極發揮政學兩界影響,組織領導了國民外交協會、歐美同學會等社團營救被捕學生的鬥爭。同時,與巴黎的中國外交官顧維鈞、施肇基保持聯繫,秘授機宜,拒籤賣國和約。史稱「五四」運動的這一場風暴,外延可擴至文化、社會乃至政治各領域,但核心始終是一次外交事件,獨此而論,王氏自有貢獻。
1921年,北洋政府為解決巴黎和會未決問題,委派施肇基、顧維鈞、王寵惠三人為代表出席華盛頓會議。華盛頓會議上,王寵惠在施、顧二人密切配合下,迫使日本在山東問題上做出退讓。次年2月,中日正式籤署《解決山東懸案條約》。至此,延續多年的膠濟鐵路問題及整個山東問題遂告解決。王寵惠還巧妙藉助國際關係,在會上以「廢除二十一條案」迫使日本放棄在我國東三省的特權,順利通過「撤廢領事裁判權案」,為後來中國交涉他國在華治外法權奠定法理依據。
1943年,美、英、中三國政府首腦在開羅開會,商討戰後問題,王寵惠以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身份陪同蔣介石出席。在擬定《開羅宣言》過程中,王寵惠與英國方面發生了激烈辯論,而這場辯論的結果,為維護中國領土之權益以及奠定戰後遠東之格局,發揮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當時,王寵惠經艱難磋商與美國代表達成一致,在《開羅宣言》第四段中明定:戰後「滿洲、臺灣、澎湖當然歸還中國」。而英國代表將此句改為「滿洲、臺灣、澎湖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王寵惠在審閱時發現,立即向英方提出交涉,說:「如此修改,只說日本應該放棄而不說應歸何國,則中國人民乃至世界人士,皆深感困惑……措辭如果如此含糊,則會議公報將毫無意義,且將喪失其價值。」王寵惠所持之議,符合國際公法之原則,又深切關乎中國權益,明示毫無退讓之餘地。同時,他又巧妙利用了當時美、英、蘇之間微妙的國際關係,最終迫使英國做出妥協,仍規定:「滿洲、臺灣、澎湖當然歸還中國」。
就王寵惠的四十年外交生涯而言,開羅會議無疑是其巔峰之戰。因為,這一次的外交勝利,不止收回日據領土這麼簡單,其更深遠意義在於把美、蘇兩霸,甚至是英國在戰後盤踞臺灣和東三省的後門給徹底封死,讓其永遠失去法理依據。因此,中國從來沒有兩德問題,至今天乃至未來,海峽兩岸談及統一,其國際法基礎還得往開羅會議那裡倒。其中,不應忘記王寵惠的貢獻。
走一步,看三步,這就是一個法學與外交大家的智慧。可見,當時就能入圍全世界50名最著名法學家之一的王寵惠,絕非浪得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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