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第一人——王寵惠

2021-02-23 古今中外法學家

王寵惠在近現代中國乃至世界歷史上曾是一個叱吒風雲的傳奇人物。民國時期,在政、學兩界,他的大名幾乎是無人不曉。王寵惠是中國第一張大學文憑的獲得者,作為學者,他學貫中西,在憲法、刑法、民法、國際法等領域都有精深的造詣,是中國第一個在海牙國際法庭供職的中國法學家,並曾是聯合國憲章的起草者之一,在國際法學界享有盛譽,可以說是近現代中國法學的奠基者之一。

 

作為政治家,他曾一度擔任中華民國國務總理,此後又長期身居國民政府的外交總長、司法總長等要職。王寵惠一生品德清正、學識悠長、仕途通達,如果按照中國傳統,以「立德、立功、立言」來衡量一個人終生成就的大小,那麼,王寵惠是近代中國在這三個方面都達到很高層次的為數不多的「三立達人」之一。

 

王寵惠,字亮疇,祖籍廣東東莞,1881年生於香港一個信仰基督教的家庭。從小在教會學校上學,打下了紮實的西學基礎。同時在父親的督導下,課餘在家裡隨周松石學習《論語》、《孟子》等儒家經典,因此國文基礎也很紮實。1895年,北洋大學在香港招收第一批本科生,王寵惠以優異成績考取頭等學堂第四班攻讀法科法律學門。

 

北洋大學堂是一所典型的「洋」學堂,不僅教員多聘請外教,就是所開設的課程也是移植西方國家的設置,以法科為例,它開設的課程包括英文、幾何、化學、天文、萬國公法、商務律例、民間訴訟律等二十門,所用課本也均援用英文版本。在這裡,中西學根底俱佳的王寵惠終身的治學方向初步奠定。

 

1899年,王寵惠以最優成績畢業,並獲頒發畢業文憑。這張畢業文憑是我國的第一張大學畢業文憑。1901年王寵惠留學(課程)美國耶魯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畢業後旋即赴英國繼續研究國際公法,並獲得英國律師資格。此時,王寵惠還遊歷了法國和德國等歐洲國家,考察各國憲法,並加入柏林比較法學會成為會員。

 

在這期間,最能顯示王寵惠的學術功底的事件是他用英文翻譯了《德國民法典》。該作品於1907年在倫敦由著名的史蒂芬斯書店出版。該書在王寵惠翻譯的版本之前,已經有一些英譯本問世,但因這樣或那樣的缺陷而未被法學界所接受,而王寵惠的譯本一出,很快就受到國際法學界的好評,並迅速成為歐美各大學的通用教材,這使得王寵惠在西方法學界名聲大振。《德國民法典》的英文版奠定了王寵惠在西方法學界的學術地位。

 

《德國民法典》直到20世紀70年代仍然在美國保持了經典教材的地位。70年代尼克森去臺灣訪問,下飛機後就提出要探望王寵惠博士,以表示他的敬意。原來王寵惠以英文翻譯的《德國民法典》出版之時,正值尼克森出生,後來尼克森上大學,所用的教材就是王寵惠翻譯的《德國民法典》。一個中國人,能以英文翻譯德文的作品,並贏得以英文為母語的英美人如此的尊敬,這種學術的功力,即便到了今天,也是值得國人引以自豪的事情。

 

王寵惠在學業有成之後,投身報效祖國,追隨孫中山進行民主革命,締造共和。王在美求學期間恰逢孫中山旅居紐約,從此追隨孫中山於國民革命。1904年他為孫中山起草了對外宣言;1905年同盟會成立,他即刻加入。此時的王寵惠在西方的法學界很有影響,事業正順利發展。

 

1911年他放棄了在國外優越的生活和工作條件,毅然回國參加辛亥革命,作為副議長到上海迎接孫中山抵南京組建臨時政府,並出任外交總長;民國元年孫中山特頒發給王寵惠金質「中華民國開國紀念章」;袁世凱當政後,王寵惠反對封建復古,不顧挽留堅決辭職,出任復旦大學副校長;1915年護國運動興起,王寵惠出任軍務院外交副使;1920年任民國大理院院長;1922年任北京政府內閣總理;抗戰期間任外交部長,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為爭取外援抗擊日寇做出了貢獻。

 

1937年7月,日軍製造「盧溝橋事件」,中國軍隊奮起抗戰。此後,中國政府一面堅決抵抗日本的軍事進攻,一面進行外交努力。7月10日,國民政府外交部照會日本駐華大使館,要求該館迅速轉電華北日軍當局,「嚴令肇事日軍撤回原防,恢復該處事變以前狀態,靜候合理解決。」 12日,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接見日本駐華使館參事日高信六郎,提出兩點要求:1.雙方出動部隊各回原防;2.雙方立即停止調兵。

 

7月15日,外交部再次照會日本使館,重申12日照會內容。此後作為外交部長的王寵惠積極遊說英美蘇等國促成了《九國公約》的籤訂,迫使日軍恢復「事變以前狀態」,為抗戰爭取了時間。抗戰期間王寵惠全力做好外交工作,在爭取國際援助聯合抗日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

 

王寵惠在國民政府任外交總長期間,努力維護祖國統一,促成了《開羅條約》的籤訂,對於臺灣等領土的回歸祖國做出了重要貢獻。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形勢急轉直下。1942年11月,蘇軍在史達林格勒戰區組織反攻,英、美軍隊在北非登陸。1943年9月,義大利投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重大勝利。11月22日至26日,美、英、中三國首腦召開開羅會議,商討聯合對日作戰計劃及戰後如何處置日本等問題。

 

1943年11月23日晚,中方在與羅斯福單獨會談時,提出了日本攫取中國之土地,應歸還中國等4項要求。11月23日,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王寵惠在預擬的中國政府提案中提出:日本自九一八事變後自侵佔之中國領土,包括旅大租界地及臺灣、澎湖,應歸還中國。11月24日,開羅會議公報草案提出,日本由中國攫取之土地,例如滿洲、臺灣等,當然應歸還中國。

 

討論中,英國代表賈次幹企圖將中國主權模糊化,提出將草案改為:「日本由中國攫去之土地,例如滿洲、臺灣與澎湖列島,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王寵惠認為,英國的這一修改,「不但中國不贊成,世界各國亦將發生懷疑」。他說:「世界人士均知此次大戰,由於日本侵略我東北而起,而吾人作戰之目的,亦即在貫徹反侵略主義。苟其如此含糊,則中國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皆將疑惑不解。故中國方面對此段修改文字,礙難接受。」他表示:「如不明言歸還中國,則吾聯合國共同作戰,反對侵略之目標,太不明顯。」

 

美國代表支持王寵惠的意見,英國草案被否決。26日,草案送請正在討論的羅斯福、邱吉爾和蔣介石審閱,得到一致贊成。會議定稿的公報宣稱:「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

 

王寵惠的外交成就,基礎於法學根基。他是中國近代少有的學貫中西的法學泰鬥,在憲法、刑法、民法、國際法等領域都有精深的造詣,曾是聯合國憲章的起草者之一,是中國第一個在海牙國際法庭擔任正法官的法學家,著作有《憲法平議》、《憲法範言》、《比較憲法》等,可以說是近現代中國法學的奠基人。

 

1958年3月15日,77歲的王寵惠在臺北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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