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研究生做實驗時發生爆炸,起訴母校賠償170萬引起爭議

2020-12-11 騰訊網

東華大學研究生做實驗時發生爆炸,起訴母校賠償170萬引起爭議

眾所周知,考研學子在成功升為研究生身份後,部分專業需要經常寫論文、做實驗、出結論。像生物化學專業、藥學專業、化工專業等。其實,我們從小學開始,每到實驗室做實驗時,老師們都會一再強調,某些化學試劑的危害性,像遇明火就會立即燃燒的乙醚、乙酸乙酯、苯等。以及一些易燃試劑在猛烈燃燒時,極易發生爆炸,如硝化纖維、三硝甲基苯等。因此,老師們在實驗室時,都會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學生做實驗時務必小心謹慎,一定要做好防護措施,注意安全。

但即便做好了一系列的事先準備工作,學生做實驗時發生爆炸的事例,幾乎年年都有發生。在今年的5月9號,就有一起因為實驗室發生爆炸,導致學生嚴重受傷,學生向法院起訴母校索賠170萬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一審二次開庭,但法院當庭並沒有立即宣判。

據悉,此次事件發生在三年多以前,主人公是郭宏振與另外幾名同學。郭宏振就讀的是上海市全國重點大學,東華大學的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當時,他是研究生二年級在讀。據他回憶,當時是導師安排他,幫助兩名研究生一年級的學生做實驗。做實驗的過程中,就在他向容器內加入與某些易氧化物接觸,易爆炸的化學試劑高錳酸鉀時,容器發生了爆炸。

郭宏振還說到,當時爆炸使得他的眼睛瞬間失明,面部毀容也比較嚴重。那次受傷的不止他一人,還有另外兩位一年級研究生,二者均有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住院觀察十天則出院治療,在半年後得到恢復。另外一名僅受輕傷,當時沒有什麼大礙。郭宏振本人在經過長時間多次治療後,左眼視力恢復至0.01左右,右眼至今還未恢復。此後,因為眼睛受傷帶來種種不便,一直到2019年,他才研究生畢業。

據郭宏振說,事發後,學校立即將他送醫救治,並且為他支付了十多次醫藥費用。但是他們研究的課題只是受某基金資助,因此受傷的話不能算為工傷,也沒有保險。後來,他與學校因談論到將來的手術治療,以及其他賠償項目等相關費用的賠償時,二者經協商後沒有達成一致。學校認為是郭宏振等人在做實驗時,沒有做好防護措施,具體是沒有佩戴護目鏡。以及他們也沒有拉下通風櫥的安全門,作為防護。

但是,郭宏振並不同意學校的這種說法。他說,此次事故發生學校理應承擔全部的責任。因為學校對實驗室的管理不當,而且當時的實驗室雖有通風櫥,但並不能正常使用。而且實驗室裡也沒有護目鏡,這與學校的規定相違背。甚至,他說,他從來沒有接受過,學校組織的有關使用化學危險試劑時,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

由於雙方對賠償金額等意見不統一,案件至今仍在審理中。不知道你對此次事件有什麼看法呢?

相關焦點

  • 高校研究生實驗時發生爆炸事故,法院判決:校方有嚴重過失,賠償162萬!
    1月5日,郭宏振向記者表示,他當天上午已向法院確認,東華大學已提出上訴。2016年9月21日10點30分左右,上海市東華大學實驗室發生一起爆炸事故。據當天校方通報顯示,事發時,東華大學松江校區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3名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化學實驗時發生爆炸,2人傷勢較重,被送往瑞金醫院灼傷科救治。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重大過失」被判賠償受傷...
    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面部受傷求職難,費用太高被迫暫停治療上遊新聞此前《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4年無結論 重傷學生與母校對簿公堂》報導顯示,2016年9月21日10時30分左右,上海市東華大學實驗室發生一起爆炸事故。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受傷學生起訴學校,雙方同意調解
    新京報訊 (記者 劉瑞明 實習生 汪暢)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在三年前發生爆炸,導致研究生郭宏振受傷。因其認為學校未按承諾支付醫療費用,將東華大學訴至法院,要求校方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等共計170萬餘元。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重大過失」被判賠162萬
    去年12月28日,持續4年無果的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一審宣判:東華大學因有明顯過錯,存在重大過失,需向受害學生郭宏振賠償醫藥費等各類費用162萬多元。1月4日,郭宏振的代理律師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4日是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截止當晚當事人未收到東華大學的上訴狀。若對方不上訴,就意味著一審判決生效。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4年無結論 重傷學生與母校對簿公堂
    如果不是4年前遭遇實驗室爆炸事故,28歲的郭宏振早就研究生畢業後參加應該了。如今的他已不是身份證照片中那個清秀的小夥子。他的視力低下、面部燒傷嚴重,外出時要戴著口罩和墨鏡。 因東華大學未按照承諾支付郭宏振治療費用,2019年8月,郭宏振對東華大學提起訴訟。
  • 大學實驗室爆炸致使學生毀容,母校「人道」:只提供最低工資工作
    現已起訴母校要求索賠170萬元醫藥費。2016年,還是研二的學生郭宏振由於化學實驗發生爆炸,導致其眼部受傷,面部嚴重毀損。即便後期經過治療,他左眼視力只能恢復至0.01左右,右眼依然沒有視力。據悉,由於學校未按照承諾繼續支付醫療費用等,郭宏振在2019年8月終於決定將東華大學訴至法院,要求母校進行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170萬餘元。今年5月9日,該案一審二次開庭,未當庭宣判。到5月11日,郭宏振向外界表示,自己到面部和眼睛仍在接受治療,但由於身體原因在找工作方面頻頻受阻,當下條件只能夠得上基本工資。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嚴重過失」被判賠償受傷學生162萬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2016年9月21日,郭宏振在指導研一師弟師妹添加高錳酸鉀過程中,發生爆炸。爆炸導致郭宏振瞬間失明,臉、脖頸多處被高錳酸鉀、濃硫酸及炭粉混合爆炸物燒傷,手腕處被碎玻璃炸傷,上身、腿部均有燒傷,經多次治療,郭宏振左眼視力不足0.1,右眼無視力且嚴重異於常眼。面部嚴重毀容。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校方被判賠162萬 受害學生發聲:失明毀容...
    大眾網·海報新聞訊 1月4日,記者從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當事人郭宏振代理律師處獲悉,2020年12月28日,郭宏振與東華大學健康權糾紛案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一審宣判。東華大學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存在重大過失,應對受害學生郭宏振受傷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判決東華大學賠付郭宏振162萬餘元。
  • 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嚴重過失」,賠償受傷學生162萬...
    去年12月28日,持續4年無果的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一審宣判:東華大學因有明顯過錯,存在重大過失,需向受害學生郭宏振賠償醫藥費等各部分類費用162萬多元。 1月4日,郭宏振的代理律師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4日是上訴終止最後一天,而不是晚些時候未收到東華大學的吸引力狀。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存在重大過失,賠償受害人162萬元!校方不滿已提起上訴!
    東華大學被判賠付原告郭宏振共計162萬餘元。此外,郭宏振告訴記者,他今天與法院確定,東華大學不滿判決結果,已提起上訴,但目前二審開庭時間尚未確定。應對原告的損害後果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原告郭宏振作為一名化學專業研究生,雖應對此次試驗努力做到小心謹慎,但在學校未明確教授系爭實驗的注意事項和危險點的情況前提下,考慮到原告是在導師安排下指導研一學生實驗,帶有幫助性質。因此難以將此苛責原告。長寧法院認為,原告應僅被認定為一般過失,且屬於輕微過失。4年前,一場實驗室爆炸事故,讓東華大學2015級學生郭宏振的人生徹底轉向。
  • 東華大學爆炸案學校和「失明」毀容學生同意調解?當事人:協商中,校...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馬旭 蔡黃浩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昨日(6月28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
  • 大連理工前任副校長撞死女碩士​|武大博士後因科研壓力跳樓身亡|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判學校賠償162萬|JACS執行主編揭曉
    另外,據知乎上流出的一份疑似《大連理工大學關於校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名研究生死亡事件處理情況報告》文件圖片顯示:「12月30日14:23許,學校校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校碩士研究生王某某醫治無效死亡,有關情況已向教育部、省市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12月30日20:35許,王某某父母自駕抵達大連,直接到達醫院處理了相關事宜。
  • 上海東華大學一生物實驗室爆炸,3名研究生受傷無生命危險
    上海東華大學一生物實驗室爆炸,3名研究生受傷無生命危險 徐瑞哲/解放日報·上海觀察、@東華大學 2016-09-21 15:23
  • 東華大學一實驗室發生爆炸 三名學生受傷
    東方網9月22日消息:昨天,位於松江大學園區的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發生爆炸,3名學生受傷,暫無教師受傷。事發後公安、安監部門已介入調查事故具體原因。  據校方介紹,昨天上午10:30左右,該校松江校區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3名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化學實驗過程中引發爆炸。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3學生受傷 傷者疑為被硫酸燒傷
    21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上海東華大學松江校區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發生爆炸,1名學生輕微擦傷,2名學生正在接受進一步檢查治療,無生命危險。東華大學工作人員對北京青年報記者稱,當地公安和安監部門已到達現場進行事故調查。有學生透露,事發實驗室的學生在實驗過程中使用濃硫酸,傷者疑被硫酸燒傷。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兩人眼部受傷 一人已手術
    ­  圖為爆炸實驗室現場。 ­  9月21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東華大學松江校區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3名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化學實驗時發生爆炸,2人傷勢較重,被送往瑞金醫院灼傷科救治。23日,東華大學通報稱,2名學生主要傷害集中在面部,眼部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名學生眼部無大礙,另外1名學生已接受眼部手術,醫院已組織專家正在制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瑞金醫院介紹,21日中午12時左右,該院灼傷整形科收治2例東華大學研究生病例,兩人均為男性,一人23歲,一人24歲,因實驗爆燃致化學試劑高錳酸鉀等灼傷頭、面部和眼睛,另外還有多處玻璃碎片劃傷。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因經濟壓力已...
    東方網·縱相新聞訊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他有些無奈,"我同一個導師的同學現在年收入15萬以上,我卻只能靠朋友介紹的兼職月入2到3千,連醫藥費都付不起。" (一審第二次開庭時,郭宏振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大門前接受縱相新聞記者採訪。) 據郭宏振介紹,去年8月其向法院遞交了材料,十一月長寧區人民法院正式對此進行立案,如今一年過去了,該案審理時間是否有違規定呢?
  • 一場實驗室爆炸事故 24歲碩士的人生徹底轉向
    5月9日,郭宏振訴東華大學一案一審在上海長寧區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庭審中,責任認定和醫藥費金額等成為爭議焦點,該案並未當庭宣判。指導師弟做實驗發生爆炸 未接受過安全培訓郭宏振2015年從廣東一所大學考研進入東華大學生物工程專業。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因經濟壓力已暫停治療五個月
    東方網·縱相新聞訊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 9月11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其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過後,校方拒絕接受調解,"但兩個月過去了,法院也沒宣判,我從四月份開始,迫於經濟壓力已經停止了眼睛和皮膚的治療,只能自行負擔一些常規用藥。"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3名學生受傷 警方等部門調查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3名學生受傷 警方等部門調查  東華大學校方微博截圖  中新網9月21日電 21日,東華大學官方微博對實驗室爆炸一事進行通報,稱爆炸造成3名學生受傷,目前1名學生受輕微擦傷,2名學生正在接受進一步檢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