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4年無結論 重傷學生與母校對簿公堂

2020-12-11 騰訊網

如果不是4年前遭遇實驗室爆炸事故,28歲的郭宏振早就研究生畢業後參加應該了。如今的他已不是身份證照片中那個清秀的小夥子。他的視力低下、面部燒傷嚴重,外出時要戴著口罩和墨鏡。

因東華大學未按照承諾支付郭宏振治療費用,2019年8月,郭宏振對東華大學提起訴訟。4月29日,該案一審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開庭審理。5月9日,該案一審二次開庭,庭審中因無第三方介入調查,雙方責任劃分及醫藥費成為本案焦點。

▲5月9日,開庭前郭宏振在核對證據材料,其眼部仍有明顯的受傷痕跡 。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

指導學弟做實驗,發生爆炸事故

2016年9月21日10點30分左右,上海市東華大學實驗室發生一起爆炸事故。據當天校方通報顯示,事發時,東華大學松江校區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3名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化學實驗時發生爆炸,2人傷勢較重,被送往瑞金醫院灼傷科救治。

兩天後,東華大學再次通報稱,1名學生受輕微擦傷;另外2名學生因實驗爆燃致化學試劑高錳酸鉀等灼傷頭、面部和眼睛,面部灼傷面積均在5%左右,眼部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名學生已接受眼部手術。

接受眼部手術的正是郭宏振,據其回憶:「2016年時我上研究生二年級。9月21日事發前,兩名研一的學弟正在進行實驗。之前導師也說過實驗期間若有疑問,可以向我和研二的另一名同學諮詢。其中一名學弟問我如何進行下一步的添加高錳酸鉀操作,我讓他在天平稱100g高錳酸鉀後,幫他進行添加高錳酸鉀實驗。然後就發生了爆炸。」

郭宏振稱,事故發生的一瞬間他就失明了,一邊摸著牆向外走,一邊呼救。現場亂成一團。事後仔細回想,應該是兩名學弟沒有監控好溫度,添加高錳酸鉀前溫度太高。「實驗過程需要取濃硫酸,當時我還特意提醒過他們濃硫酸危險,幫忙找了黑色橡膠手套,這也是我們當時使用的唯一防護裝置。」郭宏振說。

上遊新聞記者看到,郭宏振的臉部、頸部被爆炸物大面積灼傷,雙眼都有明顯受傷的痕跡,與其受傷前的照片對比,判若兩人。「右眼戴了眼片,已經沒有光感了。只有左眼能看到,但不是很清楚。」郭宏振說。

▲2016年9月21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上海市東華大學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受訪者供圖

防護不到位被指為事故主因

據東華大學官網信息顯示,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是化學與化工學院和生物科學與技術研究所於2007年10月合併成立。發生事故的實驗室為始建於2002年的生物工程實驗室。事故發生後,東華大學曾向各大院系發出緊急通知,要求迅速對所有實驗室開展安全檢查,吸取教訓,防患於未然。

郭宏振表示,事故發生前,他和同學進行高危實驗時,僅有一雙橡膠手套。防護面具、護目鏡等必須品,以及實驗室衝淋等急救措施幾乎沒有,通風櫥也已損壞。實驗室所使用的濃硫酸、濃硝酸,高錳酸劑,還有氰化物之類的高危化學品,均可隨用隨取,也沒人要求登記、檢查。

「因為防護措施不到位,才導致事故發生時沒有防護裝備,事故發生後無應急處理設備。這也是導致我雙目幾乎失明,臉部大面積燒傷的主要原因。」郭宏振說。

瑞金醫院出院小結顯示,郭宏振出院診斷為二度化學性灼傷(化學性燒傷(酸)、面部、頸部、四肢,總體表面積5%,深Ⅱ度5%),眼和附器化學性灼傷,多發性切割傷(接觸鋒利玻璃)。此外,還涉及角膜燒傷(右眼),並發性白內障(右眼)及瘢痕性瞼外翻等情況。

2019年12月20日,上海楓林司法鑑定有限公司出具的《鑑定意見書》顯示,郭宏振右眼盲目5級,左眼重度視力損害,構成四級傷殘;面部增生性皮膚瘢痕形成,構成八級傷殘;右側眼瞼輕度畸形,構成十級傷殘;張口受限1度,構成十級傷殘。

郭宏振稱,事故發生後,學生保衛處曾組成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但至今未出具和公布官方調查結果。「只是口頭告訴我父親,爆炸原因是因我操作不當引起的。因為我不認可,校方至今未向我出具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郭宏振申請了傷殘鑑定,其眼部、臉部等均已達到不同傷殘等級。受訪者供圖

拒絕為異地就醫費用買單,受傷學生起訴學校

2019年,郭宏振在延遲畢業兩年後,拿到了學位證書,而和他同屆的同學大多也有了穩定的工作。「如果不是這個事故,我也和他們一樣,能給家裡分擔負擔。現在我的人生都被改寫,不僅找工作受歧視,還需要家裡承擔高額的醫藥費。」郭宏振語氣低沉。

郭宏振稱,事發至今先後做了十幾次手術,校方稱僅治療的費用就有三十多萬。「2017年12月,因上海這邊治療效果不佳,特別是人工角膜這方面,上海沒有做手術的醫療條件。我們就提出想要到北京、廣州等口碑較好的醫院看看,但學校始終不同意。而且起初承諾的生活費用、交通費用等也以沒錢為由,並未全部報銷。」郭宏振稱,關於異地就醫的問題和東華大學協商過幾次,但都沒能成功。

2020年4月,東華大學停止支付郭宏振醫療費用,目前後續治療的醫療費都難以為繼。「眼睛要用3種藥水,臉上傷痕修復的藥膏一支800多元,每個月醫藥費2000多元。」郭宏振說。

上遊新聞記者獲取的自2016年至2019年,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相關負責人與郭宏振的對話錄音顯示,東華大學曾承諾可以幫郭宏振提供醫藥費、交通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相關費用。「我們很關心這件事情,醫療費會交到醫院。車票、行程單、買生活用品的票據都保存好,大錢開發票的寫東華大學。」多段錄音中,該學院負責人表示。

此外,在2019年7月的一份錄音中,校方律師表示,希望郭宏振提供給校方解決方案,再由校方討論後回復,並建議郭宏振可以走司法程序。2019年8月,郭宏振對東華大學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請求法院判令東華大學承擔醫藥費、交通費、殘疾人賠償費等各類費用合計170萬多元。並承擔後續產生的治療及殘疾人輔助器具等費用。

▲5月9日上午,郭宏振狀告東華大學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開庭。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

責任認定成庭審焦點

4月29日,此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庭審中,東華大學代理人稱,2016年9月13日,郭宏振導師曾在其建立的QQ群中告知了實驗的操作流程和規範,作為化學系的學生,郭宏振本身對化學實驗的安全有認識,且東華大學已經制定並通過學生傳幫帶的方式,盡到了安全教育及告知義務,研究生是自行進行研究,不需要導師手把手教,且該實驗不是放在爆炸實驗室內操作的,正常情況下不會發生爆炸。因此東華大學本身不存在過錯,學校盡到了相關管理義務。對於郭宏振提出爆炸是因為學校防護措施不到位的因果關係並不認可。此外,東華大學代理人還向法庭提交了該校於2014年6月份修訂的研究生手冊等相關證據,以此證明學校已制定詳細的管理辦法和規定。

郭宏振提供的多名學生證詞表示,從未注意到學校在實驗室粘貼過相關管理規定,且平時也並未有過相應的防護措施。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庭審中雙方均表示,事故發生後並未有第三方介入調查,初步結論為校保衛處的調查結果。主審法官也提到,法院分別向松江應急管理局、松江大學派出所、松江刑科所、上海市教委了解情況及調取本案相關材料。除事發後的5張照片和報警記錄外,無任何材料。因此,責任認定成為本案主要爭議點。

對於事故最終的調查結果如何,5月9日,東華大學相關負責人在回應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此事並不清楚。

針對郭宏振提出賠償170萬元費用的訴訟請求,東華大學代理人在第一次庭審中表示,因郭宏振部分就醫產生的費用中沒有就醫記錄,不予認可;對就醫過程中產生的住宿費用真實性不予認可;在殘疾賠償金方面,對傷殘係數不認可;對護理費、誤工費等不予認可。

對於郭宏振學校應承擔異地就醫費用的主張,東華大學代理人表示,學校認為上海的醫療條件和水平可以為其提供很好的治療。目前學校已墊付醫療費、生活費等各類費用52.6萬元,如果法院認定學校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則按照責任比例由郭宏振返還並抵扣。

5月9日上午9點,此案一審二次開庭,雙方主要針對郭宏振在治療過程中產生的費用進行核對。該案未當庭宣判。

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

相關焦點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重大過失」被判賠償受傷...
    去年12月28日,持續4年無果的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一審宣判:東華大學因有明顯過錯,存在重大過失,需向受害學生郭宏振賠償醫藥費等各類費用162萬多元。1月4日,郭宏振的代理律師向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表示,4日是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截止當晚當事人未收到東華大學的上訴狀。若對方不上訴,就意味著一審判決生效。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重大過失」被判賠162萬
    去年12月28日,持續4年無果的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一審宣判:東華大學因有明顯過錯,存在重大過失,需向受害學生郭宏振賠償醫藥費等各類費用162萬多元。1月4日,郭宏振的代理律師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4日是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截止當晚當事人未收到東華大學的上訴狀。若對方不上訴,就意味著一審判決生效。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校方被判賠162萬 受害學生發聲:失明毀容...
    大眾網·海報新聞訊 1月4日,記者從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當事人郭宏振代理律師處獲悉,2020年12月28日,郭宏振與東華大學健康權糾紛案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一審宣判。東華大學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存在重大過失,應對受害學生郭宏振受傷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判決東華大學賠付郭宏振162萬餘元。
  • 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嚴重過失」,賠償受傷學生162萬...
    去年12月28日,持續4年無果的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一審宣判:東華大學因有明顯過錯,存在重大過失,需向受害學生郭宏振賠償醫藥費等各部分類費用162萬多元。 1月4日,郭宏振的代理律師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4日是上訴終止最後一天,而不是晚些時候未收到東華大學的吸引力狀。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有「嚴重過失」被判賠償受傷學生162萬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2016年9月21日,郭宏振在指導研一師弟師妹添加高錳酸鉀過程中,發生爆炸。爆炸導致郭宏振瞬間失明,臉、脖頸多處被高錳酸鉀、濃硫酸及炭粉混合爆炸物燒傷,手腕處被碎玻璃炸傷,上身、腿部均有燒傷,經多次治療,郭宏振左眼視力不足0.1,右眼無視力且嚴重異於常眼。面部嚴重毀容。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因經濟壓力已...
    東方網·縱相新聞訊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9月11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其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過後,校方拒絕接受調解,"但兩個月過去了,法院也沒宣判,我從四月份開始,迫於經濟壓力已經停止了眼睛和皮膚的治療,只能自行負擔一些常規用藥。"
  • 東華大學爆炸案學校和「失明」毀容學生同意調解?當事人:協商中,校...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馬旭 蔡黃浩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昨日(6月28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
  • 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因經濟壓力已停治五個月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9月11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其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過後,校方拒絕接受調解,&34;&34;郭宏振補充道。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因經濟壓力已暫停治療五個月
    東方網·縱相新聞訊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 9月11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其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過後,校方拒絕接受調解,"但兩個月過去了,法院也沒宣判,我從四月份開始,迫於經濟壓力已經停止了眼睛和皮膚的治療,只能自行負擔一些常規用藥。"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案一審宣判:校方存在重大過失,賠償受害人162萬元!校方不滿已提起上訴!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
  • 上海東華大學一生物實驗室爆炸,3名研究生受傷無生命危險
    上海東華大學一生物實驗室爆炸,3名研究生受傷無生命危險 徐瑞哲/解放日報·上海觀察、@東華大學 2016-09-21 15:23
  • 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因經濟壓力已暫停...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馬旭 蔡黃浩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9月11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其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過後,校方拒絕接受調解,"但兩個月過去了,法院也沒宣判,我從四月份開始,迫於經濟壓力已經停止了眼睛和皮膚的治療,只能自行負擔一些常規用藥。"
  • 大學實驗室爆炸致使學生毀容,母校「人道」:只提供最低工資工作
    實驗室發生意外的事常有,近日一起2016年發生的高校化學實驗室案件開審。據新京報5月11日報導,該案件系2016年9月21日,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發生爆炸。而此案的主人公28歲的郭宏振,已經在口罩、墨鏡的包圍下生活了四年。
  • 上海東華大學實驗室發生爆炸 2名學生受重傷—新聞—科學網
    今天,位於松江大學園區的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發生爆炸,兩名學生受重傷,暫無教師受傷。校方向各大院系發出緊急通知,要求迅速對所有實驗室開展安全檢查,吸取教訓,防患未然。     解放日報·上海觀察記者獲悉,目前爆炸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現無法判斷是物理性的高溫高壓因素,還是實驗品的化學反應因素,或者是實驗人員操作不當的人為因素造成爆炸。
  • 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因經濟壓力已暫停治療五個月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馬旭 蔡黃浩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9月11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其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過後,校方拒絕接受調解,"但兩個月過去了,法院也沒宣判,我從四月份開始,迫於經濟壓力已經停止了眼睛和皮膚的治療,只能自行負擔一些常規用藥。"
  • 東華大學研究生做實驗時發生爆炸,起訴母校賠償170萬引起爭議
    東華大學研究生做實驗時發生爆炸,起訴母校賠償170萬引起爭議 眾所周知,考研學子在成功升為研究生身份後,部分專業需要經常寫論文、做實驗、出結論。像生物化學專業、藥學專業、化工專業等。
  • 大學實驗室爆炸案校方拒調解,"失明"毀容學生:暫停治療五個月
    2016年東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導致3名學生1輕傷、2重傷一事曾引起廣泛關注。  9月11日,涉事重傷學生郭宏振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其訴訟學校要求賠償一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過後,校方拒絕接受調解,"但兩個月過去了,法院也沒宣判,我從四月份開始,迫於經濟壓力已經停止了眼睛和皮膚的治療,只能自行負擔一些常規用藥。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3名學生受傷 警方等部門調查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3名學生受傷 警方等部門調查  東華大學校方微博截圖  中新網9月21日電 21日,東華大學官方微博對實驗室爆炸一事進行通報,稱爆炸造成3名學生受傷,目前1名學生受輕微擦傷,2名學生正在接受進一步檢查治療,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3學生受傷 傷者疑為被硫酸燒傷
    21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上海東華大學松江校區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發生爆炸,1名學生輕微擦傷,2名學生正在接受進一步檢查治療,無生命危險。東華大學工作人員對北京青年報記者稱,當地公安和安監部門已到達現場進行事故調查。有學生透露,事發實驗室的學生在實驗過程中使用濃硫酸,傷者疑被硫酸燒傷。
  • 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受傷學生起訴學校,雙方同意調解
    新京報訊 (記者 劉瑞明 實習生 汪暢)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在三年前發生爆炸,導致研究生郭宏振受傷。因其認為學校未按承諾支付醫療費用,將東華大學訴至法院,要求校方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等共計17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