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3月14日電(記者 張兆嶺)3月13日下午,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再度現身杭州,向浙江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舉報淘寶網五大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浙江省工商局已經予以受理,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進行調查處理。
一宗罪:淘寶網及其網店隱瞞賣家真實信息 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王海稱:消費者從淘寶網購物得不到保障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淘寶網沒有要求賣家提供真實的信息,而根據目前的技術,淘寶網有能力通過技術手段或者公證處公證等手段核實網店經營者的真實身份信息並且提供給消費者,但淘寶網並沒有這樣做。也並沒有提示消費者注意這一交易風險,如「消費者請注意,淘寶網的網店公開的信息我們未經核實,如購物被騙,淘寶網將按照《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品生產、銷售和商業性服務的法人、其它組織和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同時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王海認為,購買商品本身就是一個買賣合同訂立履行的過程,倘若消費者連賣家真正是誰都不知道,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障?
淘寶網是目前亞洲最大的網絡零售平臺,據報導,2008年淘寶網交易額達到999.6億元人民幣,約佔當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淘寶網的影響力如此巨大,但在淘寶網交易過程中,淘寶網卻沒有向消費者提供網店經營者的具體真實信息,尤其在C2C(個人到個人交易)模式下。
消費者在下訂單之前,只能通過淘寶網查詢到以往的消費者對特定網店經營者的評價信息以及他們之間的交易記錄,除此之外,網店經營者的任何主體信息,諸如經營者身份、住所地、註冊資金等這些消費者關注的信息,都無從得知。消費者下訂單之後,淘寶網才顯示出網店經營者登記且未經核實的姓名和部分聯繫方式,消費者在交易結束後一般都不會知道網店經營者的真實主體信息。
王海要求浙江省工商局責令淘寶網核實網店經營者的真實信息並明示,以便於消費者評估異地交易等風險。
二宗罪:經營者不向提供發票等有效消費憑證 消費者維權難
通過網上看貨訂貨,再由快遞或者見面交易,賣家往往不提供發票等有效消費憑證,一旦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維權沒有憑證。而淘寶網已經能夠控制這樣風險,只要在其支付平臺上要求讓消費者把發票號碼輸入到支付平臺,然後再向網店劃款,可以讓大部分網店遵守法律規定給消費者提供發票。「但是很遺憾,淘寶並沒有這樣做也不要求網店必須給消費者發票等憑證。這直接導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後無法向工商局等執法單位申訴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因為沒有消費憑證的話是不被受理的。」王海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就此王海要求浙江省工商局責令淘寶網在網店顯著位置標明警示信息,說明消費者在淘寶網店購物若不能拿到發票或者有效憑證將有無法申訴投訴的風險。
三宗罪:淘寶網給非法經營提供便利
王海的書面投訴書上稱:「淘寶網要人才有人才,要錢財有錢財,恐怕不能不知道國家對食品藥品等商品經營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但是其卻置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於不顧放任網店非法經營。甚至有網店賣發票和代查手機通話詳單。」
根據我國有關企業登記的規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煙花爆竹、農資等非常多的領域都需要具備相關許可後才可以經營,但是淘寶網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煙花爆竹、農資等均有銷售。消費者可以輕易地購買到各種藥品和食品,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2009年6月1日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也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但是對於淘寶網上銷售藥品和食品的大量網店經營者來說,淘寶網並未要求其擁有銷售藥品、食品的相關許可證。
記者隨後也上網瀏覽了淘寶網的部分賣家信息,發現確實有藥品、醫療器械等商品的成交記錄,而且還發現有人涉嫌兜售假發票和假藥的問題,王海要求工商部門對這一問題進行嚴厲打擊。
四宗罪:淘寶網存在網店信用欺詐問題
淘寶網的每一位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後,都有對網店經營者進行好、中、差三個等級評價的權利,7天內沒有做出評價的,系統將會自動給予好評,評價不可修改。每得一個好評,賣家都會得到一個積分,累計到一定積分則會換作不同的鑽石等級,鑽石越多,代表賣家或者買家的信譽度越高。這樣一個信用評估平臺,給某些人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機會,網上隨處可以購買「信用度」,有些網站甚至公開叫賣,以300-600元不等的價格,兜售鑽石級信譽度。
五宗罪:淘寶網涉嫌為假冒偽劣商品發布廣告
王海稱:淘寶網的廣告業務是重要收入來源,但是不少假冒名牌商品的價格低到一般人都明知是假冒偽劣的地步,但是淘寶網依然為其在網頁上進行廣告宣傳,讓不少消費者上當。王海指著「淘寶商城」銷售的一款標價600多元的路易威登女包說,這個正宗貨的價格至少1.6萬元。按照我國《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淘寶網不僅是交易平臺同時也是廣告發布平臺即廣告發布者,為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發布廣告,未盡到其應盡的審查義務,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浙江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汪副處長接待了王海,並表示將指派相關部門對王海反應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維權部主任韓志斌說,今年來有關網絡購物的消費糾紛明顯增加,這也成了他們最為頭疼的問題,因為很多前來投訴的消費者無法提供有效憑證,或者找不到賣家的真實信息,因此導致無法維權,他們也希望國家儘快對網購專門立法,以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同時保證這個行業朝健康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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