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蘇塞克斯道大樓,加拿大國家戰爭博物館多年的所在地。
曼尼託巴省夏伊洛加拿大皇家陸軍博物館展出的幾件繳獲的德國火炮殘骸。
渥太華加拿大航空博物館,圖中為比利·比修普公司的「紐波特17」飛機的複製品。
加拿大航空博物館內部。
到1960年代中期,加拿大皇家空軍(RCAF)仍然沒有自己的博物館,雖然其擁有大量藏品並在全國各地參展。實際上,在1949年4月舉辦的空軍25周年紀念活動期間,空軍就在加拿大戰爭博物館(CWF)專門舉辦了一次展覽。在二戰後至1965年期間,在1947年因國防預算削減而裁減至2人的空軍歷史學家就成為了加拿大空軍博物館的主要策建者。而在此期間擔任加拿大戰爭博物館委員會代表的空軍少將(詹姆斯少將)也是接受空軍歷史學家弗雷德·H·希金斯(Fred H. Hitchins)的支持。
正如我們目前所知道的那樣,海軍與陸軍在1956年便已經擁有自己的博物館。不過空軍歷史學家在1954年便已提議成立加拿大皇家空軍博物館,並將其作為加拿大戰爭博物館的分館,而這個分館將會建立在渥太華的兩個空軍基地之一。但是有關這項提議的討論沒有取得任何成果,並且政府對這項提議的興趣也明顯低於建立一座加拿大戰爭博物館。實際上空軍本身對這一提議也沒有多大的興趣,因此很難在渥太華的加拿大羅克裡夫空軍站得到博物館所需要的空間。
不過,加拿大皇家空軍在1956年成立了一個委員會來負責將分布在全國各地的藏品進行登記造冊,其中包括幾所大學收藏的藏品。不過這可能是空軍在未來一些年裡在建立專業的空軍博物館的工作方面所做的唯一努力。同一年,另外一個委員會也開始著手「國家航空博物館」的成立工作,而這個博物館將綜合軍方與民間的國家航空歷史。作為這個項目最初的幕後推動者的「國家研究委員會」(NRC)擁有30款左右1906年以後的飛機引擎以及一些飛機與飛機模型,但是這些藏品的保存工作正面臨著很大的困難。因此「國家研究委員會」在1956年成立了一個聯合委員會來尋找相關途徑,為國家航空博物館籌集建設資金。這個委員會在1957年正式接受了一名來自空軍的成員。在1959年舉行的「加拿大首次動力飛行50周年紀念」期間,政府同意為收藏在位於渥太華的加拿大運輸部阿普蘭茲空港中的航空物件的展出提供支持。這次展覽舉辦的非常成功,但是它離真正意義上的博物館還很遙遠,雖然其有著標準的官方名稱「國家航空博物館」(NAM)。在加拿大航空部門中只有僅僅的幾件軍事藏品能夠展示加拿大皇家空軍所扮演的角色。不過加拿大皇家空軍也偶爾的在全國各地的空軍基地舉辦各種臨時性的小型展覽。
到1961年的時候,在羅克裡夫建立一個皇家空軍中央博物館的計劃仍然沒有進入實際執行階段。但是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加拿大皇家空軍不得不保留大量的藏品。當時,空軍已經將所有的一戰收藏品移交給加拿大戰爭博物館,並且一些古老的二戰收藏品也被移交給上述的國家航空博物館,雖然這兩者並沒有足夠的空間來展示這些藏品。因此構思中的加拿大皇家空軍中央博物館的功能主要應該是收藏並展示二戰期間與二戰後的藏品。1961年6月18日,航空委員會成立了「加拿大皇家空軍博物館委員會」,旨在制定有關加拿大皇家空軍歷史物品的收集、收藏、展示以及處理工作的政策。這個由空軍歷史學家任主席的委員會在成立後的三年裡取得了極大的進展,但是其離一座中央空軍博物館的目標仍然很遙遠。它已經收集了許多藏品並對其進行了登記造冊,同時其也在各地舉辦了相應的展覽,特別是在「空軍節」當天。此外,它還與加拿大戰爭博物館與國家空軍博物館聯合舉辦了多次中長期展覽。委員會也在為各種航空遺蹟的長期保存與展覽制定相應的計劃。雖然加拿大皇家空軍司令部獲得了建立地方博物館的授權,但是到1964年底的時候,只有訓練司令部對其有著一定的興趣。訓練司令部獲得了許可,可以利用兩處二戰期間的飛機棚來作為展廳,不過它需要自己花錢對這兩處飛機棚進行翻新與裝修,但實際上它連一名館長也無法聘請。這個問題也因為1964-1972年期間的預算削減與裁軍變得更加嚴重。同時,政府對海陸軍三軍進行了重組,並將它們的總部與相應的民間機構進行合併,最終在1968年開始進行三軍的統一工作。
簡而言之,加拿大皇家空軍並沒有成立自己的中央博物館。不過,它為加拿大戰爭博物館與國家航空博物館的航空藏品收集工作提供了幫助。它也為這兩個博物館提供了各種歷史信息與空運服務。隨後,在1964年春季空軍取消羅克裡夫的軍事飛行後,當地空出了三個飛機棚。其中的一個被指定給這兩個博物館用作展覽用途。餘下的兩個飛機棚被用來存放加拿大皇家空軍的藏品。
同時,官方還成立了「國家航空收藏中心」,其目的就是將加拿大戰爭博物館、國家航空博物館以及加拿大皇家空軍目前手上擁有的所有藏品集中到羅克裡夫。1964年夏季的時候這些藏品已經被正式的用於展覽用途。這些藏品包括47架具有相應歷史價值的飛機以及其他相關物品,其中包括引擎與一些飛機部件。在這一年裡,博物館接待了超過6萬遊客。在這次實驗性的展覽結束後,所有的藏品都向公眾開放,直到1988年一座新的加拿大航空博物館在羅克裡夫成立。
國防部在1964-1965年期間進行的整合工作也包括建立三個獨立的歷史部門。新的「歷史理事會」所擁有的成員總數將會少於1964年之前。在這個新組織內,只有空軍歷史學家需要為其所屬的空軍博物館負直接責任。隨後,部門秘書開始考慮這個「歷史理事會」應該向誰報告。但是首任主席認為理事會的工作應該放在對官方歷史的研究與記錄上,而博物館功能並不在「歷史理事會」的職責範圍內。對於空軍來說,這是一個損失,因為其唯一的博物館願望最終成為泡影。
1972年至今
軍隊的整合與統一工作對加拿大武裝部隊有著深遠的影響。1969年4月,政府公布了國防政策修正案。這項修正案最終令許多擁有獨立博物館的軍事單位不得不解散、重組並進行了轉移。同時政府還專門制定了一項臨時政策,用來來處理博物館轉移過程中利用軍方提供的運輸服務時出現的各種問題。但是整個加拿大軍隊博物館體系都將按照1972年3月12日的「國防總參謀長S4/70號研究命令」的要求交由相關人員進行研究。
當時,加拿大軍隊的常規部隊與預備役部隊中共有42座博物館,其中大多數都是由陸軍單位或機構負責管理。這些博物館共有69000件展覽品,其中大多數都是博物館本身的藏品或者是借來的私人藏品。這些博物館的佔地面積共計為75000平方英尺左右,並且大多數的博物館都聘用了全職或兼職的工作人員。參謀長指定的研究工作所需要考慮的一個因素就是這些博物館對加拿大軍隊的作用與價值。在司令部與相關部門中進行的一次調查問卷中,調查參與人員對「軍事博物館是否有益於加拿大軍隊?」以及「這些博物館是否應該獲得公共資金的支持?」這兩個問題進行了調查。在最終的結果中,肯定回答佔據了70%。「國防總參謀長顧問委員會」(CDSAC)在1971年12月1日舉行的會議上討論了這項研究的成果。其結果就是決定由人事主管,如今的軍事人事資源助理副部長[ADM (HR-Mil)],成立一個全面的「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的秘書將負責各種博物館的日常管理工作。而國防部將負責提供免費的食宿與交通服務。正如其第一優先使命「對預算進行深入研究,但是單位的年度預算不能超過10000美元(1977年審核)」一樣,這個委員會需要為博物館獲得國防部廢棄的設備、確定具有官方資格的博物館名單、批准新博物館的成立與現有博物館的關閉並最終為全面的管理與執行工作制定一項適當的「加拿大軍隊行政指令」。
因此,在人事主管領導的「紀念委員會」(D Ceremonial)的領導下為博物館尋找一個「家」的工作結束後,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問題終於得到了解決。正如國防總參謀長顧問委員會所召開的會議所示,「紀念委員會」中將沒有任何單個參謀官會被委任負責博物館工作。與整合之前一樣,這項工作將會是新委員會中的一些工作人員的二級任務。「紀念委員會」將會吸取海陸空三軍各自在博物館方面取得經驗。
新的「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CFMC)將由「紀念委員會」擔任要職。海軍與空軍將會在委員會中擁有相應的一名代表,而陸軍的一些軍團也將會相應的擁有一名委員會代表。(從歷史角度來講,後勤、莊稼、炮兵與信號兵軍團代表是委員會中最積極的人群。)國防部負責多餘設備處理工作的組織也將會擁有相應的委員會代表。而這名代表將會與其他代表同等重要,因為其所屬組織負責國防部物資的借出、借用。出售以及轉移等行為的指導工作,其中包括提供給加拿大軍隊博物館的任何物資或者藏品。稍微提一下,從1993年開始,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的工作便具備了較高的效率,而各軍種在委員會中也只能擁有一名代表。委員會當前的任務就是為加拿大所有軍事博物館的發展提供政策指導。
明確的一點就是軍事博物館不會成為「紀念委員會」的私有單位。不過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將會幫助這些博物館變得更加的專業化,同時理事會也將為各個博物館提供適當的財政預算。當然,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相信在1972年的時候,正如目前所示,它將沒有足夠的資金來開展各項工作。
正如歷史所示,一些博物館僅僅是個人或者組織所發起的武器收藏中心。實際上,公平來講,大多數的軍團博物館都被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定義為老兵建立並維持的收藏中心。簡而言之,這些收藏中心具備一定的藏品,但是沒有相應的的歷史背景。比如,1922-1946年期間存在的加拿大皇家軍事學院博物館就屬於這種類型。
在1972年4月27日舉行的首次會議上,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決定10000美元的專項資金預算只能分配給受到官方認可的博物館。為了獲得這種官方認可,博物館必須要滿足一系列的標準。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要證明為何需要建立一座新的博物館。提議可能會合乎邏輯並且有著明確的目標,但是其必須要說明建立這個博物館的原因。此外,想要建立博物館的組織也必須要有明確的藏品收集計劃。同樣,新博物館的建立必須是必要的,這樣的話就可以避免重複現有博物館設施的功能並浪費資金。新博物館應該由基地或者單位的指揮官提議,並且既要向軍方人員開放,同時也要向公眾開放。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必須要熟悉博物館藏品的內容、範疇種類以及展覽的次數和它們與單位或地方歷史的關係。博物館的管理工作將會由基地的博物館委員會負責,並且要僱傭經驗豐富的館長。當然,其他諸如財政支持與簿記、食宿、保安工作以及專業協會的成員資格等標準也是考慮的對象。
得到授權後,加拿大軍隊就可以為博物館提供食宿、藏品的運輸、展廳的翻新、獲取或工程等服務。當然這些得到授權的博物館,比如2004年的65座,可以獲得委員會分配的專項資金。這些資金並不能作為博物館的預算,同時也不能被用於博物館設施的保養、建築或展廳的擴張以及管理人員的薪金或藏品的報酬。實際上,博物館獲得新藏品的最佳方式之一就是時時關注國防部處理淘汰設備的消息。
博物館可以向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提交正式的申請來獲得這些專項資金,進而幫助其更換展品、組織特別展覽、保養博物館當前擁有的藏品或者僱傭兼職的實習生。
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對加拿大軍事博物館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基本上沒有任何實際性的內容。委員會需要做的最多就是協調各個博物館之間的關係並維持一種和諧局面。這些博物館的藏品可以是國防部的財產,也可以是某個組織或個人因某種原因將其借給博物館的借品。因此簿記是重要的,而《國防法案》中有關非公共資金管理的條款也一樣。雖然這些博物館都是由國防部進行管理,但是他們可以由非軍方的組織提供支持。當前軍隊系統中的一些規模較大的博物館可以從友好協會獲得大量的資金來建立附屬設施,甚至是利用公共資金建造全新的建築物。換句話說,與博物館保持友好關係的組織與個人可以為其提供資金支持,但是他們不會擁有博物館的所有權。根據統計數據,這裡提到的65座立案過的博物館中的大部分都是由預備役軍隊單位組織建立的。
正如先前所預料的那樣,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的授權將只給予那些具有歷史地位的博物館。這種政策的目的在於將這些博物館與「歷史收藏中心」區別開來。兩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經歷過這兩次大戰的老兵建立了各種收藏中心,並且希望它們能夠不受到渥太華官僚機構的影響。因為其中的一些老兵對他們的收藏品保護的過於徹底,所以在這些軍事單位解散後,這些藏品往往都是失蹤或遺失,而不是移交給其他單位進行妥善的保管。這些藏品有時候會流入民間機構,但是這些機構的性質決定了它們不會花費時間與精力來展覽這些具有紀念意義的藏品。這些藏品往往都面臨著被封存的命運,正如當前的加拿大戰爭博物館中的藏品一樣。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不會為這些歷史收藏中心提供直接支持,但是它會隨時幫助其轉變為博物館,而後者則可以妥善的保管我們的軍事遺產。通過明確的授權政策,博物館將具備明確的任務,那就是講述它的歷史並保證其任務得到成功的執行。
我想簡要的表述一下1900年以後加拿大軍事博物館發生的變遷。1900年,作為聯邦所有博物館(不包括國防部管轄的博物館)的報告對象的信息部長成立了一支任務部隊來檢查加拿大博物館中各種軍事歷史收藏品的發展與保養工作。雖然這支任務部隊的初始目標與成立一座現代化的加拿大戰爭博物館有關,但是在國防部的允許下,相關組織對參考草案進行了修正,其中包括對加拿大軍隊博物館的設施、需求以及其他要求的研究。任務部隊也對加拿大各地的軍事歷史博物館藏品進行了複查並論證了各個博物館之間是如何加強合作關係的。最終,任務部隊在1991年4月11日制定了一項報告。
國防部的建議雖然不多,但是都有著重要的作用。比如雙方都認為值得注意的主要是食宿與存儲服務。「歷史與遺產委員會」 (正式委員會在1990年年代末期的新名稱)考慮到了這一點,並因此與加拿大文物維護中心籤訂了多年的《理解備忘錄》(MOU)來對藏品進行全面的保管與評估。如任務部隊所建議,相關部門設立了一個全職職務來對國防部所有的軍事博物館負責並為其提供輔助與指導。這名參謀也需要負責任務部隊提出的其他建議的實施。同時這些博物館還獲得了額外的資金。比如到2004年,軍事博物館從國防部總部獲得的財政支援金額已經超過了50萬美元。「軍事傳統與遺產委員會」(DMTH)也開發了一種被稱為「加拿大軍隊收藏品管理系統」(CFAMS)的電子記錄系統,並且其功能也得到了不斷的加強。這個部門為各個博物館分配了計算機並且每年都提供了升級服務,同時為博物館提供這方面的針對性訓練。此外,從2002年開始,我們還開展了一項輻射安全項目來保護加拿大軍隊博物館的所有藏品,同時也對那些不符合相關法律要求的藏品進行了處理。作為「軍事傳統以遺產委員會」前身的「歷史與遺產委員會」也可以通過相應的授權來保證博物館能夠符合加拿大有關輻射安全的標準。
1998年,相關單位成立了由三軍參謀長組成的「歷史遺產委員會」。1999年,此委員會要求對當時所有的軍事博物館(62座)進行評估,進而保證它們都能滿足當前的授權標準的要求。除了4座博物館獲得了最低級的「差等」評價之外,其他博物館均獲得了較好的評價。評估工作中採用了一些相對較新的標準。比如參觀小組需要確定某個博物館是否擁有增加遊客數量的項目,而這一點也是任務部隊在1990-1991年期間所重點強調的不足。這個小組同樣也要確定某個博物館是否積極參與了各種團體或宣傳並展覽了其藏品。
結論與未來
《加拿大軍隊行政條例27-5》對國防部軍事博物館的任務進行了說明。這些軍事博物館任務就是保存加拿大軍事遺產並對其進行詮釋,進而加強加拿大軍隊內部的身份認同感與團隊精神並幫助國防部收集、保存、研究並詮釋具有歷史價值的物品,其中包括各種具有歷史價值的檔案與圖片。通常情況下,它們需要展示軍團、師團或各軍種的軍事遺產,這樣的話遊客就能夠了解歷史上的重大軍事事件或人物。大多數博物館常常需要幫助軍隊訓練新兵並培養各種所需的領導能力。這樣的話,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就能夠推廣我們的軍事歷史並因此在加拿大歷史的傳播方面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
1972-1993年期間,如果某個博物館得到了授權,那麼加拿大軍隊博物館委員會基本上就不會再對其進行幹涉,除了委員會對此博物館提交的資金申請進行的研究之外。但是,從1993年開始,委員會制定了一項常規視察日程來為各個博物館提供技術幫助並保證這些博物館仍然滿足授權規定的要求。如果我們回憶1920年代首座軍事博物館的成立情況的話,我們就不得不承認博物館的標準化工作取得了極大的進步。
為了實現收藏品的相互支援,國防部也制定了一些指令,認為加拿大戰爭博物館與國家航空博物館也是加拿大軍隊系統的組成部分。這就解釋了這兩個博物館為什麼出現在國防部實施的《收藏品保管政策》的內容中。此外,很公平的說,加拿大軍隊的所有博物館以及加拿大戰爭博物館與國家航空博物館都在逐步的走向合作,正如我的前任「歷史與遺產委員會」主席所解釋的那樣:「簡單的說,這就是一項實現一個共同目標的協議。這樣的話,加拿大的軍事遺產就能夠的以保存並且各種獨立組織也能夠按照協議的要求進行合作」。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最後四年裡鼓勵博物館之間籤署理解備忘錄,特別是加拿大戰爭博物館。但是這項工作並不容易。各座博物館對同一件藏品的爭奪可能會很激烈,並且加拿大戰爭博物館目前為止還沒有真正的扮演一座國家戰爭博物館的角色,而這兩個問題就為加拿大軍隊軍事博物館群體帶來了各種不滿與懷疑。1990-1991年期間的任務部隊,正如其報告所示,在其研究過程中收到了一封信並對其中的部分內容有著很大的興趣。這封信的作者認為加拿大戰爭博物館是是一個國家層次上的障礙。簡而言之,加拿大戰爭博物館應該是加拿大國內的綜合軍事博物館系統建立工作的智囊中心與領導機構。目前,加拿大軍隊博物館與加拿大戰爭博物館還沒有盡其可能的在這方面進行協作並展示它們之間是夥伴關係,而不是競爭關係。
比如,作為歷史與遺產委員會主席,我認為在現役部隊開始處理各種軍事裝備的時候,我們應該根據政府與國防部的政策來公平平均的分配我們的軍事遺產。正如我們從軍事博物館所具備的最基本的優勢方面所發現的那樣,加拿大戰爭博物館與加拿大航空博物館有時候會打其他博物館藏品的主意,而這種行為似乎是錯誤的。我們需要注意加拿大有著世界第二大的國土面積,雖然其人口基數較小並且廣泛分布在全國各地。在我看來,將所有的軍事遺產都保存在渥太華的加拿大戰爭博物館中的行為是不明智的,因為許多加拿大公民可能在一生之中都沒有機會去渥太華旅遊。
對於如今來說,加拿大軍隊的所有軍事博物館都是非公共資金支持的自主機構,其中包括規模較大,建設在主建築中並具有外置展廳、大門與獨立存放空間的博物館,比如哈利法克斯海軍博物館以及蓋治城與卡爾加裡陸軍博物館和溫尼伯與巴戈特洋的空軍博物館,而規模較小的機構可能僅僅建立在某個較大的軍械庫中,而其存放空間則可能在某個政府大樓中。後面的這種情況在全國各地的大部分陸軍預備役單位中都是普遍存在的。
但是國防部要求其管理的博物館需要圍繞一個有實際目標來工作,因此從1972年起它就針對這些博物館實施了一些支援措施。國防部要求它們具備高效的組織結構、能夠有效的自我維持並舉辦各種有著實際回報的展覽活動。它也要求這些博物館時刻都能夠扮演公關工具的角色,特別是在展示加拿大武裝部隊成員在服役方面的自願性的時候。
首先,有些因素會成為博物館所面臨的困境的根本原因,其中之一與「自願」這一概念有關。如果沒有許多志願者的無私奉獻的話,大多數軍事博物館都將消失,其中大部分的志願者都是目前的在役人員或退役老兵。其中的一部分由熱情並願意提供支持的民眾組成,這些民眾從沒有在軍隊中服役過,但是他們都自願在每個星期花一些時間在博物館做義工。在加拿大民眾的自願精神在過去的十年裡逐漸消退並且博物館的義工逐步走向老年化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在未來保持這種自願精神呢?
第二,在加拿大許多鄉鎮與城市中都存在著不止一個加拿大軍隊博物館。每座博物館都有可能是兩到三個自願者在維持並且每個星期可能只對公眾開放兩到三個小時,即使是在旅遊高峰季節。因此我認為我們的軍事博物館在公共教育方面做的還遠遠不夠。此外,這些博物館中有許多都是非常單一化的,因此很難確定它們與當地或地區的關係。最後,因為這些博物館可能就是建立在一些老舊的軍械庫中,所以它們並不能夠接待大量的遊客,甚至是二戰與韓戰的老兵。其中解決途徑之一就是將這些地方的博物館進行聯盟。簡單地說就是將某個城市中的所有的博物館集中到一個基地中,比如當前卡爾加裡市對其擁有的海軍、陸軍與空軍博物館的處理方式一樣。
從本質上講,國防部並不是一個文化組織,但是其仍然可以作為這個領域中的一員。從一方面講,最新的審計長報告強調了在證明與保存我國遺產方面所固有的困難。從另一方面來講,現任首相需要加強加拿大的社會機制。軍事遺產當然是這種社會機制的組成部分之一,政府當然也可以幫助改進加拿大軍事遺傳的保存工作。比如,如果政府願意為國防部提供一項「文化資金」將卡爾加裡模式推廣到蒙特婁與溫尼伯的話,其將在短期內取得極大的工作進展。
最後,國防部通過「歷史與遺產委員會」為「加拿大軍事博物館組織」(OMMC)提供了十年多的支持。這個組織是由加拿大戰爭博物館成立,並且在1970年代到1990年代為其提供了支持。在加拿大戰爭博物館決定解散加拿大軍事博物館組織的時候,國防部出面承擔了對這個組織的支持工作。在最近的幾年裡,因為歷史與遺產委員會的技術與財政幫助,加拿大軍事博物館組織變得越來越專業化。我認為在未來幾年裡,國防部應該繼續保持這種支持水平。不過加拿大軍事博物館組織的成員必須要繼續保持高標準的傑出特質。
作者:賽爾·貝尼耶
編譯:知遠/飛行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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