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單位和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
答:《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以下分別簡稱單位和職工)。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及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鄉鎮企業及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城鎮職工,依照本辦法執行。
2.目前我區失業保險的繳費費率是多少?
答:全區實行統一的失業保險基金徵繳辦法。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我區繼續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3.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後應履行哪些責任?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與職工(含農民合同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後應履行以下責任:(一)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二)應當及時書面告知失業人員到受理其就業服務與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失業登記、申辦失業保險待遇。(三)應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4.失業人員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答:《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5.個人主動向用人單位辭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答:個人主動向用人單位辭職屬於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根據《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但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6.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如何確定?失業人員可以多次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答:《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只要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次數不受限制。
7.我區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什麼來確定?失業人員能領多久失業保險金?
答:《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繳費時間確定:(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的可以領取14個月失業保險金;(三)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的,每超過1年,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注: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失業保險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併計算。
8.如何辦理單位失業人員名單備案手續?需提交什麼材料?
答:失業人員所在單位應當自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單位失業人員名單備案,在窗口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單位失業人員名單告知表》,原件1份;
(2)跨統籌地區轉移領取待遇的,提供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內容包括:單位全稱、帳號、開戶行、聯繫人、聯繫電話、通訊地址信息),原件1份;
(3)失業人員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提供:
①《失業保險金視同繳費年限申報核定表》,原件1份;
②人事檔案,驗原件;
(4)失業人員服刑期滿的,提供刑滿釋放證明,驗原件。
9.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途徑有哪些?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並已辦理失業告知的失業人員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提供相應材料申領失業保險金:
(1)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數字人社網上服務大廳(http://rswb.gx12333.net)辦理,需提供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
(2)手機下載、安裝廣西人社APP辦理,無需材料。
(3)微信登錄「廣西人社」公眾號、「貴港人社」公眾號辦理,無需材料。
(4)到窗口現場辦理,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①《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原件1份;
②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驗原件;
③屬以下情況的,還需提供:
a.屬退伍軍人的,提供武裝部出具的退伍證明或《軍人視同繳費證明》,驗原件;
b.涉及失業保險關係轉入的,提供《失業保險關係轉移單》,原件1份;
c.需核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提供人事檔案,驗原件。
10.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同時享受什麼待遇?
答:《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四十九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的補貼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1835號)有關規定,滿足以下任一啟動條件,即啟動聯動機制,向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一)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二)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
11.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有時間限制嗎?
答:沒有時間限制。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可以隨時申領失業保險金。社保經辦機構不得以超過60日申領期限為由拒發失業保險金。
1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需提交什麼材料?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窗口(或登錄網報地址: http://rswb.gx12333.net)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失業人員死亡喪葬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申領表》,原件1份;
(2)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繼承人的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護照),驗原件;
(3)通過基本證照憑證核驗未能獲取死亡信息,還需補充提供公安機關、司法部門、醫療機構、民政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戶口註銷證明,驗原件。
注:失業保險待遇通過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金融帳戶發放。
13.哪些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金延長發放政策?續發失業保險金需個人提出申請嗎?
答:《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計劃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31 號)規定:自 2019 年 12 月起,對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1 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續發失業保險金無需個人提出申請,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主動進行續發。
14.符合繼發放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同時可享受其他什麼待遇?
答:《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有關規定,符合繼發放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按照規定同時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5.我區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是多少?
答:全區實行統一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根據《關於進一步提高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3號)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區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一)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按我區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90%發放。(二)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以上的,在按我區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90%的基礎上,每超過1年增加一個百分點發放,但最高發放標準應當低於我區最低工資標準一類。
16.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採取哪種調整機制?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提高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3號)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區實行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鈎調整機制。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各統籌地區應按規定同時啟動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機制,自治區不再統一公布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執行時間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執行時間一致。
17.在哪種情形下,失業人員不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答:《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徵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18.失業保險關係轉出的,如何辦理?需提交什麼材料?
答: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其失業保險關係需轉出的,由個人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在窗口(或登錄網報地址http://rswb.gx12333.net)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本人辦理提供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驗原件;
(2)委託辦理提供:
①代辦人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驗原件;
②委託書,原件1份。
(3)《失業保險轉出申請》,原件1份。
19.失業保險關係關係轉入的,如何辦理?需提交什麼材料?
答: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其失業保險關係需轉入的,由新參保單位或個人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在窗口(或登錄網報地址http://rswb.gx12333.net)提交: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失業保險關係轉移單》,原件1份。
20.申領職業培訓補貼需提交什麼材料?
答:定點職業培訓機構按實際培訓失業人員人數,在每月培訓終了10日內,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在窗口(或登錄網報地址: http://rswb.gx12333.net)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用款申領表》,原件2份;
(2)《定點職業培訓學校申請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花名冊》,原件2份和電子文檔。
21.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的計發標準是多少?
答:計發標準根據職業培訓項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標準根據《貴港市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貴人社規〔2020〕1號)確定。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可重複享受。
22.申領職業介紹補貼需提交什麼材料?
答: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職業介紹機構免費為失業人員介紹再就業成功的,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領職業介紹補貼,在窗口(或登錄網報地址: http://rswb.gx12333.net)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失業人員職業介紹補貼用款申領表》,原件2份;
(2)《職業介紹機構申請失業人員職業介紹補貼花名冊》,原件2份和電子文檔;
(3)用人單位與失業人員籤訂的勞動合同書(驗原件)。
23.失業人員職業介紹補貼的計發標準是多少?
答:職業介紹機構免費為失業人員介紹再就業成功的,每介紹成功一人可獲得相當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40%的職業介紹補貼。職業介紹補貼每個失業人員只能享受一次。
24.2020年申請一般企業穩崗返還的企業須符合什麼條件?
答:2020年申請一般企業穩崗返還的參保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2)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以上,如有欠費的,補繳上年度失業保險欠費後可以申請;
(3)上年度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的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20%,大型企業的裁員率低於2019年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62%)的。
25.申請困難企業應急穩崗返須符合什麼條件?
答:申請困難企業應急穩崗返須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參加社會保險,2020年1月1日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含)以上,如有欠費的,補繳2019年度失業保險欠費後可以申請。
(2)大型企業在2019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2019年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62%)的;中小微企業的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20%。
(3)企業申請時參保職工人數不低於上年末參保職工總數的70%。
(4)企業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年虧損的,每年度虧損額在30%(含)以上的,以企業報送稅務部門的2019年季度報表數據為準,企業名單由廣西稅務局提供。
(5)「2019年末參保職工50人(含)以上我區的工業領域龍頭企業、商務領域龍頭企業(僅限交通運輸倉儲、物流業、住宿業、餐飲業、零售業及藥品批發和零售業)和農業領域龍頭企業」和「2020年度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公布的對全國醫務工作者免費開放的景區運營單位中的企業」兩類企業符合以上第(1)、(2)、(3)點條件的,可申領失業保險應急返還。企業名單以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提供為準。
26.2020年「一般企業穩崗返還」 標準是多少?
答:非深度貧困地區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列入國家和自治區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名單的參保企業符合一般穩崗返還條件的,返還標準提高至其上年度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5%,如存在欠費的,補繳上年度失業保險欠費後可返還上年度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
深度貧困地區的參保企業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標準由該企業及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60%提高至 100%。
一般企業穩崗返還(穩崗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7.「一般企業穩崗返還」資金可用於哪些支出?
答:「一般企業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28.困難企業應急穩崗返還標準是多少?
答:符合困難企業應急穩崗返還條件的,可返還2019年度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實際月平均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年欠費和滯納金),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9.如何辦理企業穩崗返還(穩崗補貼)?需提交什麼材料?
答:(1)網上辦理:參保企業不需提交材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內部信息比對、審核、公示,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推送申領信息,參保企業只需登錄(網報地址:http://rswb.gx12333.net)確認即可。
(2)現場辦理:參保企業在窗口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①《企業穩崗返還申領表》,原件1份。
②屬產能過剩企業的,還需提交:列入國家和自治區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名單的文件。
30.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返還應具備什麼條件?
答:失業保險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返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實施一般企業穩崗返還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應具備12個月以上支付能力;實施困難企業應急返還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一般應具備24個月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規範。
31.申請技能提升補貼的職工須符合什麼條件?
答:《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補貼暫行辦法》(桂人社發〔2017〕44號)規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關於開展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19〕27號)規定:獲得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的企業職工,從2019年1月1日起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關於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現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放寬至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
32.如何申請技能提升補貼?需提交什麼材料?
符合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條件的職工,需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不能通過線上申報的,可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在窗口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表》,原件1份;
(2)社會保障卡(無社會保障卡的提供居民身份證及銀行卡),驗原件;
(3)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居民身份證,驗原件;
(4)同時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入的,還需提供:
①《失業保險關係轉移單》,原件1份;
②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未享受過職業技能提升補貼證明,原件1份。
33.技能提升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答:《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補貼暫行辦法》(桂人社發〔2017〕44號)規定,我區一般職業(工種)補貼標準: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2000元。《關於開展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19〕27號)規定,職工取得技師(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2200元;職工取得高級技師(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2500元。
技能提升補貼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根據全區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
我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符合我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的,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在一般職業(工種)對應等級的補貼標準基礎上提高20%。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制定全區範圍內統一的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適時進行調整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34.職工怎麼查詢自己取得的的證書是否屬於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中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範疇?
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的職工可登錄以下網址查詢自己取得的的證書是否屬於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中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範疇:
(1)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網址
國家:http://zscx.osta.org.cn/
廣西:http://gx.osta.org.cn/
廣西:http://www.gxrcosta.com/#/
(2)技能等級證書查詢網址
國家:http://jndj.osta.org.cn/
廣西:http://www.gxrcosta.com/#/
上述網站查詢到的證書均屬於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中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範疇。
35.貴港市申領失業補助金須符合什麼條件?
答:2020年3月至12月,貴港市符合下列其中之一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一)參加失業保險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二)已參加失業保險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36.貴港市失業補助金標準是多少?什麼時候發放?發放期限有多久?
答:貴港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失業保險參保未滿1年的,每月發放50元;參保滿1年及以上的,每月發放60元。從申領之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
37.在什麼情形下停發放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
答:失業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期滿或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失業補助金:(一)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的;(二)死亡的;(三)應徵服兵役的;(四)移居境外的;(五)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六)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38.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可以享受其他什麼待遇?不可以享受其他什麼待遇?
答:2020年3月至6月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條件的人員在2020年內提出申領的,可享受相應月份的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2020年7月1日起才失業的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時不享受價格臨時補貼)。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39.申領失業補助金的途徑有哪些?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提供相應材料申領失業保險金:
(1)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廣西壯族自治區數字人社網上服務大廳(http://rswb.gx12333.net)辦理,需提供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
(2)微信登錄「廣西人社」公眾號、「貴港人社」公眾號辦理,無需材料。
(3)到社保經辦窗口現場辦理,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①《失業補助金申領表》,原件1份;
②社會保障卡( 無社保卡的提供銀行卡,收複印件)或居民身份證,驗原件;
③需核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提供人事檔案,驗原件。
40.申領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的審核期限需要多長時間?什麼時候可以享受到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答:通過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需要5個工作日進行審核,並在審核通過後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從申領核准之月起開始享受。
41.申領失業補助金需辦理失業登記嗎?
答:申領失業補助金,無需辦理失業登記。
42.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什麼手續?
答:根據有關規定,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的,應當從重新就業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終止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43.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條件、發放對象是什麼?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需個人申請嗎?
答:《貴港市物價局 民政局 財政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統計局貴港調查隊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的通知》(貴价綜〔2017〕3號)規定: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者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滿足任一條件各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聯動機制,按規定向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障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無需個人申請,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將價格臨時補貼發放至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帳戶。
44.社保經辦機構精減申報材料,失業人員對單位填報的失業原因有異議,該如何處理?相關待遇如何保障?
答:社保經辦機構精減申報材料,依據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停保時填報的失業原因審核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條件,如失業人員對單位填報的失業原因有異議,提供了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社保經辦機構應依據證明上的失業原因重新認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社保經辦機構應按裁決或審理結果重新認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45.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單位未依法為職工辦理參加失業保險和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履行有關責任,致使職工失業後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其重新就業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責任。賠償標準為失業人員應當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補助的2倍。
46.對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應如何處理?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的有關規定,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