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醫療糾紛的實用主義作用下,「醫鬧」成了一個新興「職業」,而其「私力救濟式」的實質反而被遮蔽。隨著公安部門的強力介入,這種實用主義「維權」將更加陷於兩難
★ 本刊記者/李楊(發自廣東)
「終於解決了,」電話的另一端,律師張毅(化名)氣喘籲籲地告訴《中國新聞周刊》,「6萬元,不鬧了。」
張毅是廣東省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擔任當地十幾家醫院的法律顧問,主要工作是協助醫院平息「醫鬧」事件。
所謂「醫鬧」,就是用「鬧」的方式解決醫療糾紛。張毅把「醫鬧」分為三種:第一種是患方家屬自己鬧;第二種是請老鄉幫忙一起鬧;第三種是乾脆花錢僱人鬧。最後一種就是職業「醫鬧」。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徐昕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從糾紛解決的角度來看,『醫鬧』屬於一種『私力救濟』行為。」徐昕著有《論私力救濟》一書。在他看來,「私力救濟」,是指公民權利遭受侵害,不通過國家機關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解決糾紛,實現權利。它是公民通過私人力量維權的一種方式——民工討薪、民間討債、私人偵探都屬於「私力救濟」。
「反正三五千塊我們是不要的」
律師張毅說的「解決了」的「醫鬧」事件,是半年前記者親歷的一場「醫鬧」劇。
兩個七八歲的小孩拉著長長的白布橫幅,一南一北站在廣東省佛山市中醫院門診大門兩側。橫幅上寫著「還我爸爸、還我公道、給我伸冤」。一旁是孩子的媽媽,一個30多歲的外鄉女子,身著白色孝衣,滿臉憤怒。
橫幅像封條一樣,把醫院大門緊緊地「封」了起來。在這個300多萬人口的地級市裡,作為三級甲等醫院的佛山市中醫院擁有眾多患者。接踵而至的患者,要麼從橫幅底下貓著腰一個個「鑽」進醫院,要麼在保安的疏導下從其他入口進入醫院。「醫院怎麼也不管管。」一個患者抱怨說。
醫院並非像患者抱怨的那樣無動於衷。院辦的小潘擔任「偵察」工作,她負責把事態發展第一時間匯報給醫務科。下午5點多,身著孝衣的女子接完一個手機電話,突然坐在地上大哭大鬧。見狀,小潘火速上樓,衝進科長辦公室大喊:「又鬧起來了。」
聽到小潘的報告,醫務科長張兆華猛地從椅子上彈起來,用顫抖的手指緊急翻閱電話簿:「趕快給律師打電話。」
張兆華除擔任醫務科長外,還是骨傷科主任中醫師,每周出三次門診。一個多星期來,他一次門診都沒出過。「整天纏在這宗醫療糾紛裡,頭都大了,哪還有精力給病人看病。」他對《中國新聞周刊》說。
事情的緣起是這樣的:從湖南老家到佛山打工的王春耕,因發燒到佛山市中醫院看病,醫生診斷為感冒。第二天,王覺得病情沒有好轉,再次到醫院就醫。又過了一天,王還是覺得不好,在妻子王春花的陪同下繼續到醫院看病,排隊交費時突然昏倒。他被送到急診搶救,後又轉入重症監護室。很快,醫院宣布,搶救無效,患者死亡。
王春耕死後第二天,王春花和另外5個親友找到醫務科,指責醫院診斷有誤,要求院方減免醫療費,並表示「愛心」。醫院當即答應免去王春耕3萬元醫療費——醫院是事業單位,國家沒有處理醫療糾紛的固定撥款。鑑於目前醫療糾紛頻發,一些醫院為了息事寧人,從自行創收的經費中撥出一部分化解糾紛。
張兆華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他反覆追問患者家屬「愛心」是什麼?王就是不說,最後甩出一句話:「反正三五千塊我們是不要的。」此後,王春花再次到醫院索要「愛心」,聲稱第二天要「採取行動」。
第二天上午10點,王春花果然帶人趕到醫院。兩個孩子拉橫幅把門診大門攔住。王春花本人披麻戴孝,坐在大門中央的臺階上,邊哭邊喊,「還我丈夫、還我公道。」和她一起來的30多個人有的燒香,有的燒紙錢,有的跟著一起哭喊。還有幾個男的阻攔前來就醫的患者,「不看病了,不看病了,這個醫院治死人了。」
院辦的小潘一直在現場。她說,當時門診大廳裡煙霧繚繞,把醫生病人燻得直流眼淚。她注意到,鬧事者中有人不時打手機,不時有新人陸續趕到加入其中。很多人都操著湖南口音。她不知道這些人是否都是死者親友,但她發現,跟著鬧的人當中,有人有說有笑的。
對此次事件較為了解的律師張毅說,在廣東打工的外鄉人很多,大家平時湊點錢,節日期間一起吃吃飯、聯絡聯絡。誰遇到事情,老鄉就一起上,大家稱之為「同鄉會」。在當地的很多醫療糾紛中,患者為了給醫院施加壓力,都找「同鄉會」幫忙,來的人越多,醫院壓力越大,索賠效果越好。
前來助陣的人也不白幹。一個在佛山市中醫院跟著鬧的年輕小夥,在當地派出所當保安,恰巧被前來維持秩序的派出所所長撞見。這個保安向所長承認,他和死者王春耕並不認識,但是同鄉。叫他來的人說,跟著哭喊一天給50元,揮揮棒子給150元。
「得個感冒也會要命?」王春花堅持認為,醫院對丈夫的死負有責任。她對《中國新聞周刊》說,「我們到衛生局和信訪辦告狀,他們都不管。」
後來,死者家屬向醫院提交書面意見:賠償50萬元;負責夫妻各自父母和子女6人的生活費;安排死者妻子王春花在佛山市中醫院工作。院方認為要求太高,只同意免去死者醫療費,並補助2萬元。
此後,醫院和死者家屬陷入無休止的討價還價中,沒人再去關心王春耕的確切死因。沒有醫學鑑定,沒有屍體檢驗,唯一一份與死因有關的是一張王春耕的CT報告:右側額顳頂部硬膜下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枕骨線性骨折。
在處理醫療糾紛的過程中,患方為什麼普遍不願去做醫療鑑定?面對《中國新聞周刊》的提問,剛剛完成「轉型中國的醫療暴力」課題研究的徐昕教授說,患者不信任醫療鑑定,主要是因為鑑定人與醫方存在直接利害關係。醫療事故鑑定權原由衛生行政機關行使,是「老子」鑑定「兒子」,現在移交至各地醫學會,變為「兄弟」鑑定「兄弟」。「當事人擔任自己的鑑定人」,不符合程序正義。
醫療鑑定耗時長,也是患者不去做醫療鑑定的一個原因。目前承擔醫療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屬半官半民性質,沒有常設機構,只能每月召開一兩次鑑定會,而每位鑑定專家從事醫療鑑定只是兼職,故一次鑑定通常需要數月,最長可達數年。同時,醫療事故鑑定是賣方市場,需要鑑定的病例多,排隊等待鑑定的時間長。有調查表明,市一級的鑑定可能要等上4到8個月,省一級的二級鑑定則可能拖一年左右。
醫療鑑定的結果大多不利於患方,也會影響患者對醫療鑑定的信任。2003年至2005年,廣州地區的醫療事故鑑定共354宗,僅39宗被鑑定為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