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67號)精神,加快建立我省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醫院管理模式和運行方式轉變,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中國特色衛生與健康發展道路,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將公平可及、群眾受益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釐清政府和醫院的權責關係,規範醫院內部管理和決策程序,強化公立醫院引領帶動作用,完善多元辦醫格局,加快醫療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醫院治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為推進健康中原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公益優先。落實黨委和政府對公立醫院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健康公平,增強普惠性。堅持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相結合,滿足多樣化、差異化、個性化健康需求。
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的自主運營管理權限,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創新管理方式,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範的制定和對醫院的監督指導職責。
堅持試點先行、整體推動。鼓勵各地在正確的改革方向和原則下,根據醫院性質、功能定位、等級規模等不同情況,分類分批選擇試點醫院,因地制宜,突破創新,建立符合實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基本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和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促進社會辦醫健康發展,推動各級各類醫院管理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科學化,基本建立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醫院治理體系。
1.明確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舉辦職能。政府行使公立醫院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審議公立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實施、收支預算等。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統籌履行政府辦醫職責。(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醫改辦、衛生計生委、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中醫管理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職能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制定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控制公立綜合性醫院數量和規模。(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細化落實對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財政廳、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逐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管理。按照公立醫院編制標準,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確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總量。在具備條件的公立醫院開展員額制管理試點。(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編辦、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教育廳指導)
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改進公立醫院領導人員選拔任用與管理,對行政領導人員,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委組織部、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教育廳負責)
逐步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含中醫管理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編辦、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逐步擴大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範圍,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探索建立有利於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體現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薪酬分配製度。(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教育廳負責)
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組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總量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鈎。探索對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實行目標年薪制。(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負責)
2.明確政府對醫院的監管職能。建立綜合監管制度,重點加強對各級各類醫院醫療質量安全、醫療費用以及大處方、欺詐騙保、藥品回扣等行為的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形成全行業、多元化的長效監管機制。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亂收費、不良執業等行為,造成重大醫療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嚴重違法違紀案件,嚴重違反行風建設規定的行為,要建立問責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管理局負責)
強化衛生計生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裝備準入和退出機制。(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從嚴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備,嚴禁舉債建設和豪華裝修,對超出規模標準的要逐步壓縮床位。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總量的10%。(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強化對公立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和審計監督。(省財政廳、審計廳、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健全非營利性和營利性社會辦醫院分類管理制度,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院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餘使用等的監管,加強對營利性社會辦醫院盈利率的管控。(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3.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公立醫院要依法依規進行經營管理和提供醫療服務,行使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幹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教育廳負責)
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在編制或員額總量內,根據業務需要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引進的緊缺醫療衛生人才,可採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縣級以下醫療機構的招聘,可適當放寬學歷、年齡、工作年限、開考比例等限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編辦、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教育廳分別負責)
4.加強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加強醫院信息公開,重點發布質量安全、價格、醫療費用、財務狀況、績效考核等信息。加強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在行業自律和職業道德建設中的作用,引導醫院依法經營、公平有序競爭,鼓勵公立醫院實行法律顧問制度。改革完善醫療質量、技術、安全和服務評估認證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二)完善醫院管理制度。
1.制定醫院章程。各級各類醫院要制定章程。醫院章程應包括醫院性質、辦醫宗旨、功能定位、辦醫方向、管理體制、經費來源、組織結構、決策機制、管理制度、監督機制、文化建設、黨的建設、群團建設,以及舉辦主體、醫院、職工的權利義務等內容。醫院要以章程為統領,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議事規則、辦事程序等,規範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公立醫院章程中要明確黨組織在醫院內部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級中醫類醫院要在章程中明確中醫特色辦院方向,制定符合中醫特點的業務、人事、考核等管理制度。醫院編制的章程要報所屬行政主管部門或舉辦主體備案。(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2.健全醫院決策機制。院長全面負責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長辦公會議是公立醫院行政、業務議事決策機構,對討論研究事項作出決定。公立醫院發展規劃、「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項,以及涉及醫務人員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要經醫院黨組織會議研究討論同意,確保黨組織意圖在決策中得到充分體現。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組建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藥事管理等專業委員會,對專業性、技術性強的決策事項提供技術諮詢和可行性論證。資產多元化、實行託管的醫院以及醫療聯合體等,可在醫院層面成立理事會。把黨的領導融入公立醫院治理結構,醫院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章程進入醫院管理層或通過法定程序進入理事會,醫院管理層或理事會內部理事中的中共黨員一般應當進入醫院黨組織領導班子。(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中醫管理局負責)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與醫院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醫院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要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召開討論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推進院務公開,落實職工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4.健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長是醫院依法執業和醫療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落實醫療質量安全院、科兩級責任制。建立全員參與、覆蓋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嚴格落實首診負責、三級查房、分級護理、手術分級管理、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臨床用血安全等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醫療質量內部公示制度等。加強重點科室、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技術的質量安全管理,推進合理檢查、用藥和治療。(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5.健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員聘用管理、崗位管理、職稱管理、執業醫師管理、護理人員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統籌考慮,推動同崗同薪同待遇。公立醫院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進行自主分配,體現崗位差異,兼顧學科平衡,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探索實行目標年薪制和協議薪酬。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省編辦、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6.健全財務資產管理制度。財務收支、預算決算、會計核算、成本管理、價格管理、資產管理等必須納入醫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第三方審計和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提高資金資產使用效益。公立醫院作為預算單位,所有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管理,要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逐步實行醫院全成本核算。2018年年底前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統籌管理醫院經濟工作,鼓勵其他有條件的醫院實行總會計師制度。積極探索總會計師委派制。加強公立醫院內部審計監督,推動註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7.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將政府、舉辦主體對醫院的績效考核落實到科室和醫務人員,對不同崗位、不同職級醫務人員實行分類考核。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圍繞辦院方向、社會效益、醫療服務、運行效率、人才培養培訓、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突出崗位職責履行、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範、醫療質量安全、醫療費用控制、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指標。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將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崗位聘用、職稱晉升、個人薪酬掛鈎。(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8.健全人才培養培訓管理制度。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做好醫學生培養工作。加強臨床重點專科、學科建設,提升醫院核心競爭力。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或對口幫扶的醫療機構累計服務不少於1年。城市大醫院要積極為基層和邊遠貧困地區培養人才。(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9.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強臨床醫學研究,加快診療技術創新突破和應用,大力推廣普及適宜技術,加強和規範藥物臨床試驗研究,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加強基礎學科與臨床學科、輔助診療學科的交叉融合。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管理、質量管理、科研獎勵、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果轉化推廣等制度。(省衛生計生委、科技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10.健全後勤管理制度。強化醫院發展建設規劃編制和項目前期論證,落實基本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質量責任終身制等。合理配置適宜醫學裝備,建立採購、使用、維護、保養、處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醫院「後勤一站式」服務模式,推進醫院後勤服務社會化。(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11.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強化醫院信息系統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與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醫保、預算管理、藥品電子監管等系統有效對接。完善醫療服務管理、醫療質量安全、藥品耗材管理、績效考核、財務運行、成本核算、內部審計、廉潔風險防控等功能。加強醫院網絡和信息安全建設管理,完善患者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和技術措施。(省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中醫管理局負責)
12.加強醫院文化建設。樹立正確的辦院理念,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恪守服務宗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推進醫院精神文明建設,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促進形成良好醫德醫風。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身心健康,尊重醫務人員勞動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建設醫術精湛、醫德高尚、醫風嚴謹的醫務人員隊伍,塑造行業清風正氣。(省衛生計生委、省委宣傳部、省中醫管理局負責)
13.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三級公立醫院要全部參與醫療聯合體建設並發揮引領作用,推動優質資源下沉。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優化就醫流程,合理布局診區設施,科學實施預約診療,推行日間手術、遠程醫療、多學科聯合診療模式。加強急診急救力量,暢通院前院內「綠色」通道。開展就醫引導、診間結算、檢查檢驗結果推送、異地就醫結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務。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加強社工、志願者服務。推進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機制建設,妥善化解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三)加強醫院黨的建設。
1.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公立醫院黨委要抓好對醫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把方向,主要是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引導監督醫院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管大局,主要是堅持在大局下行動,謀全局、議大事、抓重點,統籌推進醫院改革發展、醫療服務、醫德醫風等各項工作,努力建設患者放心、人民滿意的現代醫院。保落實,主要是管幹部聚人才、建班子帶隊伍、抓基層打基礎,討論決定醫院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選拔任用,領導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知識分子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確保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和政策部署在醫院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中醫管理局負責)
2.全面加強公立醫院基層黨建工作。堅持把公立醫院黨的建設與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緊密結合,同步規劃,同步推進。完善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合理設置醫院黨建工作機構,配齊配強黨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學有效的黨建工作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推進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建立健全醫院內設機構黨支部,選優配強黨支部書記,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堅持把黨組織活動與業務工作有機融合,積極推進活動創新、思想政治工作內容和載體創新,防止「兩張皮」。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嚴格「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制度。嚴格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引導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中醫管理局負責)
3.加強社會辦醫院黨組織建設。加大社會辦醫院黨組織組建力度,批准設立社會辦醫院時,要堅持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實行屬地管理與主管部門管理相結合,建立健全社會辦醫院黨建工作管理體制,規範黨組織隸屬關係。社會辦醫院黨組織要緊緊圍繞黨章賦予基層黨組織的基本任務,結合實際開展工作,按照黨的要求辦醫立院。(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中醫管理局負責)
三、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方案制定(2018年6月底前)。各省轄市、縣(市、區)要結合自身實際,2018年6月底前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機制、具體步驟和要求等。(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二)第二階段:試點推進(2018年7月—2019年12月)。各省轄市選擇2—3家、省直管縣(市)至少選擇1家公立醫院開展試點,不斷總結經驗,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範市、示範縣要敢於創新,率先突破,切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負責)
(三)第三階段:全面推開(2020年)。全面總結試點經驗,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作為深化醫改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重點推進;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完善落實督辦制度。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細化配套措施,加強政策指導,優化服務流程,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地要做好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相關政策解讀和培訓工作,準確把握制度內涵和重要意義,確保紮實推進。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深入宣傳改革政策、工作部署和推進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三)及時總結經驗。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工作進展,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提煉各地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經驗,及時將成熟經驗上升為政策,有效發揮典型帶動、示範引領作用,推動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不斷完善。
(四)強化督導考評。各地要把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作為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納入醫改考核範圍,將改革推進成效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財政補助掛鈎,加大考核問責力度,確保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