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健康上海12320】;
眾所周知,
凡是藥品,
必有有效期。
但是,
只要藥品在有效期內,
就都是有效、安全的?
答案當然是:
No!
其實,
藥品除了有效期這個概念,
還有一個使用期限的概念。
藥品有效期
藥品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持藥品質量的期限。通常標註在藥品外包裝和標籤上。
(圖片來源於網絡)
藥品使用期限,指的是藥品開啟後 的使用期限。
它是指藥品經打開使用後,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可以保持藥品質量的期限。這個概念通常針對多劑量包裝藥品。
多劑量包裝藥品是指最小銷售單元內含有多次給藥劑量的藥品,可多次取用,如瓶裝藥、大部分眼用製劑、鼻用製劑 等,開啟使用一段時間後仍會有剩餘。
而據文獻報導,藥品首次開啟後,其原有的穩定性發生變化,需要在一定期限內使用,這個期限不同於藥品有效期,且通常短於藥品有效期。
看到這裡,
大家肯定明白了,
藥品有效期≠使用期限!
(圖片來源於網絡)
那麼,
究竟怎麼去看
有效期和使用期限呢?
先來了解一下藥品有效期的幾種表達方式,舉例說明:
1. 有效期至2020.09.08,是指該藥品可用到2020年9月8日。
2. 有效期至2020.09,是指該藥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9月30日,即9月的最後一天。
3. 失效期2020.09,是指該藥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8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藥品有效期有意義的兩個前提條件:
①藥品未開啟;
②藥品按其規定條件下貯存。一旦藥品開啟使用,它們的穩定性就會有變化,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則需要看藥品使用期限了。
(圖片來源於網絡)
各種包裝、劑型、用途的藥品,
它們的使用期限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這裡列出了一些常用劑型的藥品使用期限,供大家參考。
看到這裡,可能有網友會問,上圖中出現的規定儲存條件,是指什麼呢?
規定儲存條件,指的是我們在藥品說明書上看到的藥品儲存條件,比如常溫、冷藏、避光等。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各種儲存條件的具體要求。
藥品儲存小訣竅
藥瓶裡的棉花或吸潮紙,在藥品開封後就要立即扔掉。因為,藥品一旦開封後,它們已經喪失了吸溼吸潮的功能,非但如此,反而會增加吸溼吸潮的概率。
其次,儘管有些藥品說明書上沒有要求「避光」,但其實每種藥品都需要避免陽光直射。因此,儘量把藥品放在太陽直射不到的地方。
所有的藥品,無論是否開封,都怕熱、怕溼、怕黴變。因此,建議大家準備一個家庭藥箱 ,將藥品密閉保存於藥箱內,置於家中乾燥、陰涼、通風處。
隨著科技進步,便攜藥盒層出不窮。這些藥盒雖然攜帶方便,但其密封性較差,建議大家不要在便攜藥盒內一次存放超過3天藥量的藥品,以免藥品受潮或被空氣氧化而變質。
科普來源: 上海長海醫院藥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