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遺產繼承,顧名思義就是在一個人死亡以後,他的遺留財產的繼承權,在大部分人眼裡,一個人的遺產第一繼承人就是他的子女,其實這是錯的。
即便是獨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夠繼承所有遺產,這篇文章就給各位科普一下遺產的繼承順序以及如何正確設立遺囑。
首先,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有明確規定,遺產繼承必須要在財產所有者確認死亡之後,才可以開始。而繼承的順序一般是優先遵循遺囑繼承,如果遺囑缺失則是按照所有者生前的撫養協議繼承,最後則是法定繼承。
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然後是父母,如果這三者均缺失,則第二繼承順序為遺產所有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直系親屬。所以當一個人身亡之後,他的財產第一繼承人事實上是他的配偶。
打個比方,小明的父親過世了,如果母親和爺爺奶奶尚在人世,那麼小明是需要和母親、爺爺、奶奶共同繼承遺囑的,只有當他們也不在了之後,他才有資格獨自繼承所有遺產。
如果以上幾個繼承者都沒有出現,那麼這份財產才會被兄弟姐妹或者其他的親屬所繼承。
但是這些的前提都是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果有遺囑,那麼就會按照遺囑還劃分財產的繼承,哪怕遺囑中的第一繼承人是和遺囑所有者毫不相關的人也沒有關係。
法律照樣會允許這種繼承方式,但並不是每一張遺囑都有法律效應,目前來說,只有三種遺囑有法律效應。
1、合規、清晰且沒有塗改的遺囑
首先一份遺囑是否合法合規,最重要的就是這份遺囑是否在遺囑人精神正常,具備思考能力的情況下設立。相關部門也會根據遺囑的通順程度、籤名的流暢程度來判定這份遺囑的有效性,並且字跡必須清晰,沒有塗改。
所以一般人如果擔心遺囑不具備法律效應,可以請專業的律師或者法律工作者來幫忙立遺囑。
2、公證過後的遺囑
對於一些模稜兩可的情況,我國也是有專門的公證遺囑服務的。例如一些已經喪失了行動能力的遺囑人,就可以申請專門的公證錄音遺囑,費用也不貴。
除非是涉及金額過於龐大,否則一般幾百元內就可以完成。這種遺囑的法律效應非常高,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出現問題的。
3、「入庫」遺囑
這種遺囑一般是豪門喜歡進行操作的,因為豪門大戶的資產太過龐大,如果不立一份專業的遺囑繼承,未來很難不出現分歧。
而這種入庫遺囑的法律效應是目前最高的,它的進行非常嚴謹,一般情況下會有超過兩名見證人,並且會全程錄像操作,遺囑人也需要親自按手印留下指紋和籤名,最終封存入庫。
由相關部門統一保管,萬無一失,所以豪門的遺囑通常也是用這種形式留下的。
所以這篇文章也給很多人提個醒,不要生前忌諱談遺囑,否則自己辛辛苦苦奮鬥一輩子的遺產卻在未來留下分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