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絕大多數父母,都喜歡一種孩子,那就是「別人家的孩子」。
幾年前,有一個叫 「魏永康」的人,曾轟轟烈烈地出現過人們的視野中,他就是典型的「別人家孩子」。從小智力超群,2歲能認識1000個漢字,4歲學完初中知識,8歲讀重點中學,13歲考上重點大學,17歲進入中科院。擁有這樣的一份履歷,用神童、天才稱呼他都不為過,然而19歲那年,這位天才卻被中科院勸退了。
原因就在於:他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差,放假不打掃、髒衣服和襪子到處亂扔。
從小到大,魏永康的母親沒有讓他做過一次家務,甚至連3歲孩子都會做的刷牙、洗臉這些事,也都是由母親代勞。誇張到什麼地步呢?直到讀高中,都是母親給他餵飯。
還有一個曾經轟動一時的新聞,上海一位80多歲的老母親將48歲的海歸碩士兒子告上法庭。這個48歲的兒子是名校留學生,但是畢業後卻一直不願意出去找工作,每天就是在家玩電腦。80多歲的老母親只好每天照料他的生活,直到自己患上了尿毒症,才意識到無法照顧兒子一生,忍痛把兒子告上法庭,希望能「推」他出去工作。
以上的兩個事例雖然說是比較極端、少見的,但其中反映出的問題卻是存在於現在很多父母和子女的關係中的,那就是:對孩子生活的過度包辦!
小學生開學吃飯不會剝蝦;
中學生住校每個周末帶一包髒衣服回家;
留學生半夜給父母打電話詢問番茄炒蛋的做法;
……
這些新聞其實都是父母對孩子生活過度包辦的一個縮影。
也許魏永康和48歲海歸的例子,還能讓父母們短暫地意識到:不應該對孩子的生活事事包辦。而給孩子剝蝦、為孩子洗衣服則被很多父母視為理所當然,我們的父母大都習慣了「服侍」自己的孩子。
而這樣的習慣,則造成了一個後果:孩子的基礎生活自理能力很差。
這個小標題大概是很多父母的想法,孩子只要學習好,生活上的能力差點兒就差點兒,反正自己可以幫著做。再說這些事,只要有錢,都可以請人做,沒什麼大不了的。
所以,當孩子提出做家務的時候,父母們普遍的反應就是:去去去,有這點時間,你給我多讀點書!
但是,一個不會做家務,只會學習的孩子,真的優秀嗎?
心理學博士康妮·道森曾經在1996年研究過這樣的課題,過度的養育和彈性規則會導致孩子在以後的生活中變得無助和缺乏準備。從未參加過家務勞動的孩子在工作中表現也通常不佳。
因為做家務這件看似很小的事,卻可以讓孩子真切地去感知生活,在體驗中學會換位思考,懂得父母的艱辛。而父母的包辦,常常讓孩子覺得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稍有不如意,就會覺得父母虧欠了自己。
上文提到的48歲的名校留學生,不願外出工作,認為自己遭遇的種種不幸,都是母親造成的。養兒如此,何其心酸!
另外,當孩子能夠順利做完一件家務的時候,他會得到一種滿足感和成就感,在行動中鍛鍊了溝通、思維、動手等能力,不會輕易畏難。而一個生活上懶散的孩子,在學習上也很難做到勤奮刻苦。
國外有研究表明,愛做家務的孩子跟不愛做家務的比較,就業人數15:1,收入比較高20%,而且婚姻更幸福。國內研究機構對全國2萬個小學生家庭進行的調查也表明,孩子做家務的家庭比不做家務的家庭,孩子成績優秀的比例高了27倍。
魏永康這個本該擁有大好前途的天之驕子,卻因為自理能力差慘遭退學,退學之後的他,重新開始接受最基本的生活能力訓練,直到多年之後才過上了正常的生活。
而誰又能保證,當我們一味地對孩子進行生活包辦時,孩子不會成為下一個「魏永康」或者「48歲啃老碩士」呢?
長江平民教育基金會主席聶聖哲先生提出了一個概念:養活教育。
簡單來說,養活教育就是上述提到的孩子在這個社會生活、生存的一些基礎能力。但是父母們願意花時間花精力,讓孩子上名校、讀各種補習班、學各種才藝,卻很少願意去教孩子基礎的生存技能。
有以下幾個原因:
1、「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
魏永康的母親就曾說過這句話。他們十分重視孩子的學習,為了能讓魏永康專心學習,所以包辦一切。而核心就在於他們認為,只有讀書才能改變命運,做人上人。
我們這一代人的父母,大部分沒有上過全日制大學,在他們那個時代,只有極少數人能上大學,而在他們眼中,這些考上大學的人都因此改變了命運,成為了人上人。因此,在他們的腦中就有一個真理:一個人只要考上了大學,就解決了人生的一切難題。
而這樣的真理演化到我們這一代做父母的人身上,就變成了:讓孩子儘可能多地掌握才藝,上名校、出國留學。
看起來形式在變,其實內核並沒有改變。所以,讀書、學才藝都來不及,怎麼能讓孩子去做家務這種小事呢?
2、對孩子的「愛」,實則是對自己的補償
我們這一代人的父母,普遍目睹和體驗過中國困難時期的拮据生活。所以,當生活條件變好之後,尤其是大多數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的情況下,父母恨不得把所有的愛都給這個孩子,不捨得讓孩子受苦。當然在他們的眼中,做家務也是一種「苦」,因為在他們那個時候,就是這麼一直「苦」過來的,而幸福就是有吃有穿,不用幹活。
我們這一代呢?就把很多自己未完成的理想放到了孩子身上,認為孩子能夠補習、能學各種才藝是一種幸福。
這其實都是把自己的感受投射到孩子身上的做法。
其中有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就是我們的爺爺奶奶父母輩,基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胖」一些,並且覺得胖才健康、好看。這樣的普遍觀念是怎麼來的呢?集體潛意識。因為他們的童年缺衣少食,所以就對孩子有求必應,把孩子餵養到體重超標也不認為有什麼問題,並且覺得這樣才健康。
而事實上呢?他們餵養的是多年前那個缺衣少食的自己,他們經歷過大饑荒這樣的災難,潛意識留存下來的恐懼讓他們覺得,只有把孩子餵得飽飽的、胖胖的,才有安全感。這其實是對自我「內在小孩」的一個補償。
當我們面對血脈相通,且面容與我們有幾分相似的孩子時,很容易會把曾經的自己投射到面前的這個孩子身上。那些幼年未被滿足的心願、無法達成的遺憾、求而不得的渴望,很容易就落在了這個孩子身上,忍不住去餵養他、安撫他、滿足他。
只是這種替代性的滿足永遠無法帶來真正的滿足,而孩子也無法真正地感受到父母的愛。這就是很多父母的困惑:為什麼我為孩子做了這麼多,孩子卻說我不愛他?因為當我們以為用愛的目光凝視著我們的孩子時,我們的目光卻沒有真正落在眼前的這個孩子身上,而是穿過這個小小的身軀,落在了當初的自己身上。
3、覺得教孩子做家務麻煩,還不如自己做
這點其實是很多父母都會有的想法,因為這確實是事實。
你讓2歲的孩子自己吃飯,結果他的臉上、身上、桌上、地上全部都是飯,真正進嘴巴的沒幾顆,完了還得收拾半天;
你教孩子洗碗,三個碗給你打破了兩個,還沒洗乾淨,最後還得自己重新洗、收拾殘局;
讓孩子自己洗衣服,家裡弄得跟發了大水似的,掛在衣架上的衣服還黏糊糊的,都是肥皂水;
……
讓孩子做,還不如自己做得快、省心。尤其是日程繁忙,不想處理多餘麻煩的情況下,這種觀念很容易佔上風。但是,我們也要知道,任何事情都有第一次,剛開始做的時候必然是做不好的,而如果不讓孩子開始做,就永遠學不會。
教孩子做,也許會麻煩一陣子,而不教孩子做,則會麻煩一輩子。
陶行知先生曾說過:「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生活的知識和經驗都是在實踐中累積起來的。
讓孩子學做家務就是養活教育的開端。那麼不同階段的孩子,可以怎麼安排家務呢?
0-3歲,可以讓孩子參與家務中的一個步驟或一個環節。比如大人收拾完桌子之後,可以讓孩子把紙團扔到垃圾桶;讓孩子把玩具放回到玩具箱;孩子倒翻了牛奶,讓他自己拿抹布擦一擦……總之,就是讓孩子參與進來,而不是全部包辦,孩子也能從中獲得參與感和滿足感。
3-6歲,可以嘗試在家中分擔固定區域的工作,如吃飯前擺碗筷,早上起床打雞蛋,把洗乾淨的衣服從洗衣機裡拿出來放到籃子裡。在這樣的過程中,孩子會逐步形成這樣一個概念:「我是一個有價值的人」。
6-12歲,可以讓孩子外包完整的一個家務,比如整理自己的房間、負責全家人的洗衣工作或者負責家裡書架整理,讓孩子學會承擔家庭責任,孩子慢慢地就學會了承擔起人生的責任。
養活教育,從孩子越小開始,效果越好。讓孩子在這樣的教育中,培養起獨立的人格和生活自理的能力。
國產短片《巨嬰》裡,孩子起床後,媽媽熟練地幫孩子穿衣服;孩子玩遊戲,媽媽在一邊給他餵飯,吃完飯後,媽媽繼續給孩子刮鬍須。
從前媽媽對孩子有求必應,孩子喜歡的玩具一件件地買回來,堆滿了屋子。然而,丈夫出車禍去世後,他們的生活變得更加拮据,媽媽只好變賣家具來換取生活費。
因為囊中羞澀,媽媽無奈,第一次拒絕了孩子要買VR眼鏡的要求,結果孩子因此勃然大怒,他打掉了媽媽手中的零錢。
為了滿足孩子的心願,媽媽忍痛掏出了自己的腎臟,孩子得知可以用它換取眼鏡,開心地笑了。等孩子玩完新玩具,想要喊媽媽做飯的時候,他卻發現媽媽已經失血而亡。孩子沒有生存的能力,只好鑽回媽媽肚子裡,跟著她,一起離開這個世界。
父母如果對孩子過分包辦和溺愛,等於剝奪了他基本的生存能力。就好像一棵大樹沒有了樹根,或者樹根的功能被父母代替了,一旦失去父母,生命就會枯竭。
這世間所有的愛都指向聚合,唯有父母對子女的愛,是指向分離的。為人父母,對孩子最真誠的愛,就是教會他們獨立,讓他們在離開自己之後,也能活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