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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師大博導叢立新教授第三講《講授法的合理與合法》
2014-12-05 15:35
來源:新東方網
作者:邢天靜
在大家的期待中,12月5日上午北京新東方優能一對一部研發中心迎來了叢立新教授的第三講《講授法的合理與合法》(下)。
講座地點在鴻城拓展大廈403教室,學習對象依舊包括優能一對一部研發中心的老師、教學組部分管理者以及優能條線相關負責人,共計70餘人。陳明懷老師開場後,大家以熱烈的掌聲歡迎叢教授上臺,叢教授像老朋友一樣問候了大家,隨即開始了今天的講座。
叢教授繼續上次的內容,為大家講授維果斯基對講授法的辯護。叢教授提到兒童在學校學習觀念是自上而下的,從抽象到具體的。教學是教師與學生的特殊合作,這種合作以語言符號為中介的,而教學所用的語言以文字符號為基礎。
兒童的符號學習是早於學校教學的,即在日常概念形成中已經存在。但是,在學校教學中,符號學習又有了完全不同與日常概念的新的特徵,這就是,以掌握科學概念為目的的教學始終是以文字符號為基礎的。這就說明在教學中,語言符號是連接概念與學生的中介,講授法利用的就是這一點。
接下來,叢教授為大家講解皮亞傑對講授法的看法,儘管皮亞傑沒有像奧蘇泊爾那樣直接為講授法辯護,更沒有像維果斯基那樣關心教學,但他有關兒童認識發展的傑出研究成果的的確確並不如今天人們一般印象中那樣與講授法衝突。在他關於兒童智力發展的階段劃分中,最高階段,也就是逐漸接近成人階段的水平是「形式運算」階段。所謂運算的運算,所謂反省思維,主要都是在這一階段出現。也就是說,個體進入形式運算階段之後,認識依然是主動建構,依然是與客體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只是,相互作用的對象已經不再必須是實物。
講座的最後版塊是講授法的局限性以及在教學當中的地位。叢教授客觀地評價了講授法的局限性。首先,講授法對於教師的水平有比較高的要求。其次,講授法對於學生的學習心向和學習動機有比較嚴格的要求。最後,即使最佳的講授也難以滿足認識活動、特別是時間或物質活動的需要。
講授法今天在學校中的主要地位,並不是某個人、某些人的意願或偏好,而是社會和教育進程的歷史選擇。簡單地說,因為社會與科學的進步,才有了系統的科學知識,也因為社會與科學的進步,才需將這些系統的科學知識不間斷地一代代傳遞下去。因此,才需要普及教育,才需要有高效率的教學形式和方法來完成這種任務。
叢教授最後對「講授法的合理與合法」做了總結:今天對待講授法的科學態度,是認識它的合理性,承認它的合法性,堅持它在諸多教學方法中的主導地位。當然,在這樣的前提下,更要不斷地在實踐中探討和提高它的科學文化水平。就目前而言,如果只是滿足於對它的簡單批評甚至排斥,則可能動搖甚至取消講授法的前述主要和基本的。
現場依舊有提問環節,三位老師與叢教授分享了自己對於講授法的看法,並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叢教授依舊給予了耐心地回答,現場的老師都感覺收穫頗多。
註:叢立新教授是我國課程與教學領域的著名學者,曾擔任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全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兼二分會主任,研究領域涉及課程論、教學論、青春期心理教育等,著有《教學認識論》(與王策三、裴娣娜教授合著)、《課程論問題》、《沉默的權威》等著作,其主持的《現代少年》課題研究,在20世紀90年代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
北京新東方優能1對1部產品研發中心從2014年11月開始,將進行為期約1.5年的內部培訓。涉及領域:教育學基礎理論、課程設計理論與實務、產品設計理論、心理學基礎理論、課程標準解讀、教科書研究、專項課題研究(與高校或研究機構合作)等,形式為理論培訓、項目合作、聯合研究、主題沙龍等,講師群體來源於北師大、人民大學、首師大、北京教育學院、人教社、中央教科院、各區教委、知名公立學校等,敬請期待。
拓展閱讀:北京師範大學博導叢立新教授「如何開展教研」主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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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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