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牛年」將至,和牛有關的古代故事和傳說可不少,不妨先選擇兩段清官與牛的故事,目的是「以史為鏡」,看看我們的祖先是如何清正廉潔的。
《晉記》裡提到「羊祜子暨,為青州刺史」,當他從青州刺史的官職調到別處任職時,依然騎著自己平日所乘之牛,而把這隻牛生的小牛犢留在原地。眾人不解,他笑說:「這隻小牛犢是我的牛在我的任期內吃官家的草料所生,不是我的個人財產,不能帶走。」
無獨有偶,《魏略》裡也提到一位「鉅鹿時苗,為壽春令」,為官一年,他所乘之牛也產下一犢,待從壽春令任上離職時,時苗也將這隻小牛犢留在當地。一位下級官吏說:「這畜類不識其父,只識其母,還是讓小牛犢跟隨您的乘牛一起走吧!」時苗沒有採納這個建議,揚鞭而去。
朝代不同,地域各異,但這兩位官員做出的決定卻完全相同,為何?我想那是他們倆一致認為牛作為「農業社會的重要生產力」,它的財產所有權,是應當公私分明的。可貴的是他們不只將「公私分明」掛在嘴邊,而是實實在在地「落實在行動上」。照此推想,他們二人對牛尚且如此,對「人」的處理也一定會清正廉潔;他們在擔任「青州刺史」和「壽春令」時,老百姓大概都會稱其為「民之父母」或「某某青天」了。然而,在他們離任後接任的官員是否繼承了前任的傳統?書上沒有下文,令我心中戚戚然,不禁「為古人擔憂」了。畢竟那個年月,尚缺乏有效的官員權利監督機制,不過我真心地希望在他們離任後,接任的官員能學習二位先賢,自己監督自己——公家的牛就是公家的牛,涇渭分明,不能以任何理由假公濟私。
(原標題:清官留犢)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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