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回應維權
原標題:拼多多CEO黃崢回應近期風波:社交電商是偽概念 未來不做「天貓」
成立僅三年的電商平臺拼多多近來頻繁遭遇風波:被掃黃打非辦點名批評涉嫌銷售黃暴商品,被在平臺治理中受罰的違規商家圍堵辦公樓,甚至被質疑違規使用消費者賠償金等。
6月18日,拼多多董事長兼執行長黃崢創業三年以來首次召開媒體溝通會,回應上述問題。黃崢坦言,最近的多次風波對其思想衝擊很大,「這是我工作以來,我媽第一次打電話問我,發生了什麼」。在他看來,拼多多已經到了一定的規模,變成一家公眾公司,而作為一家公眾公司,需要承擔向公眾說明的責任。
面對商家圍堵辦公樓:堅持整批次假一賠十
獨角鯨科技注意到,黃崢在上海金虹橋國際商務中心召開媒體溝通會的同時,依然有零星的受罰商家,身著印有「拼多多,還我血汗錢」字樣的白色T恤衫出現在大廈樓下「維權」。據了解,從今年6月初,就陸續有被拼多多處罰的商家,利用「維權群」聚集到拼多多位於金虹橋國際商務中心的總部附近。
會上,拼多多官方給出的數據是,平臺涉訴商家比例,不超過月活商家數量萬分之三。拼多多的月活躍用戶量為3億,月活躍商戶達到100萬,據此初步估計涉訴商家數在200家到300家。
對此,黃崢舉例稱,此前在樓下聚集的14名商家中,其中7家存在售假情況,6家存在商品描述不符情況,1家存在虛假髮貨情況。「作為平臺,我們是通過商戶服務消費者的,如果我們和商家的有價值觀差異的話,一定是以消費者利益為中心,來制定規則的。」
受罰的違規商家的聚集,直接指向拼多多較為嚴格的平臺規定。根據拼多多官方協議:消費者賠付金制度包括假一賠十,劣一賠三以及延遲發貨3元/單,虛假髮貨5元至40元/單。更為嚴格的是,上述「假一賠十,劣一賠三」是針對整個批次進行賠付的,這也直接導致拼多多平臺上商家受罰的金額相對較高。
具體的流程是,當某一商家的貨品被多次投訴為假貨或者貨不對板時,拼多多平臺的質檢成員就會以「神秘人」的身份購買該商品,並對其進行檢測,如果確實為假貨或貨不對板時,將會對該商家進行處罰,同時以無門檻50年期優惠券的形式對該批次商品的消費者進行賠償。
黃崢稱,拼多多之所以設置如此高的賠償金額,是因為他發現在國內之所以假貨多,根源在於制假售假的成本低,同時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拼多多的做法是想在平臺建設之初,就比其他平臺向前走一步,儘管這一步比較艱難。」黃崢說。
拼多多現場展示的法院判決顯示,按照雙方籤訂的合同,如果商家拒絕賠付,拼多多有權對問題商家做出扣除「消費者賠付金」的處理。接受採訪的法律界人士則表示,如果平臺的自治規則寫入了雙方的合同條款中,商家是有必要準守的,如果商家不同意此類條款,可以選擇「用腳投票」,接入其他電商平臺。
拼多多聯合創始人達達坦言,因為嚴格的平臺懲罰規則,初期其團隊中有人被打,有人家門口被潑油漆,但其認為這是拼多多捍衛消費者利益過程中,以及成長過程中應該承擔的。
此前,曾有傳言稱拼多多利用商家的「消費者賠償金」做資金池沉澱、甚至以此為盈利模式,黃崢進行了嚴厲地反駁:「首先,如果我們的罰金,都是賠付給消費者的,我們是沒有機會牟利的。其次,罰金是存放在第三方擔保平臺的,我們是沒有辦法拿到的。最後,如果真的要以此獲得1億元利潤,這個資金池至少需要100億元,並不現實。」黃崢還稱,針對任何一個商戶罰金的流向,拼多多後臺都可以一一查實。
在對獨角鯨科技談及拼多多平臺規則與其他平臺的異同時,黃崢稱,在入駐規則方面,所有平臺沒有特別大的差異;平臺治理方面,拼多多堅持站在消費者這邊,對商品品質有問題,假貨等,拼多多對消費者賠付的標準是比較高的;此外,拼多多沒有自建第三方支付,因此商家需要繳納千分之六的交易手續費。
拼多多回應維權
但對於拼多多平臺開店的保證金相對較低一事,黃崢並未正面回應。此前,有拼多多商家告訴獨角鯨稱,企業開店的保證金約1000元,個人開店為2000元,生鮮和化妝品等品類1萬元的保證金。
被掃黃打非辦點名:從商業角度上沒必要寬容
6月6日,拼多多平臺上存在的涉黃、涉暴力等涉違法商品引發關注。有媒體報導稱,有成人用品店商家以「幼女」為噱頭販賣成人娃娃,相當一部分娃娃商品直接使用小女孩面孔。還有一些商家銷售「催情水」,系統還推薦了「迷幻劑」「迷幻口服」等關鍵詞。8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官方微博表示,已對「拼多多」平臺涉嫌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深入核查,相關線索已移交有關地方進行查處。
「事件發生後,我們也各種去搜索,包括變換關鍵詞,目前就我知識所及範圍,拼多多上應該是找不到這類東西了」。黃崢還稱,對於任何涉及法律的東西,拼多多一定按照法律的流程走,涉及刑法的東西,也都會配合公安。
「這個東西(黃色暴力的東西)在拼多多的佔比很少,從商業利益的角度上講,我們也是沒有必要去寬容的,未來我們會加更多的人去搜這種違法違規的商品。」黃崢說。
有業內人士對獨角鯨稱,商品(充氣娃娃)本身是合法的,不存在涉黃,是否涉黃是個法律問題。上傳的商品圖片有沒有露點是很重要的一個判斷標準,如果露點的話,會判定為涉黃,如果沒有露點,就要從價值觀方面分析,看它是不是低俗。
寧夏誠託律師事務所律師梁正大告訴獨角鯨,涉黃內容確定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新聞出版署關於出版物涉黃的管理規定和最高院針對出版物以外其他涉黃物品定性的司法解釋。如果網際網路平臺經營服務者明知內容涉黃,還發布並牟利,就會承擔民事、刑事責任。實際監管起來很難,網際網路平臺違法取證難度大,要證明平臺明知還發布,才能要求承擔相應責任。如果不能證明,只能是讓網際網路平臺及時清理,很難讓平臺承擔責任。法律在強制網際網路平臺監管方面的不是很明確,難免會有一些擦邊球情況出現,未來從立法角度應該加強平臺的監管關責任,服務平臺本身也應加強監管嚴格審核內容,攔截不良信息進入平臺。
拼多多的商業模式:電商版的Facebook
4月11日有消息稱,拼多多完成了新一輪近30億美元的融資,市值直逼150億美元。但外界依然表示看不懂拼多多的商業模式。
「淘寶也好,京東也好,都是搜尋引擎式的電商,就是電商版的Google,重點是人找貨。而拼多多想做一個電商版的Facebook,重點是貨找人,就是要有更多的溫度和樂趣,本質上是兩個物種」,黃崢講解了淘寶和拼多多在本質上的不同,在他看來拼多多之所以能爆發式增長得益於信息流的瀏覽方式,也得益於這個賽道的空曠。
對於外界詬病的「消費降級」,黃崢坦言,雖然現在只實現了拼實惠,但未來會向好貨、服務、溫度的方向發展,而拼多多對商家發貨速度的要求,正是為了解決消費者及時收到貨品的痛點。
對於最近大熱的社交電商,黃崢則提出了質疑:「社交電商這個詞,我覺得是一個偽概念」,在他看來,電商就是電商,社交就是社交,沒有人會邊交朋友邊買東西。
他還對獨角鯨稱,未來不會將高端商品單獨劃分,形成類似天貓的單獨產品,「我們要做的是供應鏈的創新、模式的創新,而不是照抄淘寶、天貓。」
對於拼多多是否過度依賴微信流量,一位消息人士告訴獨角鯨稱,拼多多自有應用程式的下單量已經超過總單量的50%,所以並不完全依賴微信。而此前其公布出的客單價則為50元以上。
「我們現在其實是虧錢的」,對於盈利情況的疑問,3月30日,拼多多合伙人達達向獨角鯨表示,拼多多虧錢主要虧在幾個方面,第一是拼多多獲取流量的成本,第二是冠名廣告費用等公司必要開支。
除了直言虧錢,達達還表示沒有賺錢的計劃。「關於賺錢,我們現在真的沒有計劃和時間表,」達達稱,拼多多現階段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讓更多消費者認可拼多多,並吸引更多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