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我會永遠在你身後」,關注後了解更多精彩內容!!
9月1日,也就是昨天,江西南昌洪都中學的一份「22條班規」開始在網際網路流傳。當看到的第一剎那,如果不是確認是簡體字大白紙,差點以為是秦朝苛政法典《雲夢秦簡》:
「雲夢睡虎地秦墓竹簡 一、刑、耐、黥、完、罪 二、刑罪——肉刑 三、勞役刑 四、貲刑——財產刑 五、贖刑——另一種財產刑 六、死罪——死刑 」
為啥會想起這部歷史奇書,只是因這條二十一世紀班規,透露著非常濃厚的歷史氣息:該班規要求學生必須無條件接受父母、老師的引導和教育,違反者停課一周。
無條件,必須,違反者云云,這中詞彙,應該只存於古代「焚書坑儒」式,抑或當代監獄管理的專用詞典裡。誰也沒有想到,而今出現在一所省會重點中學的班規內。
百度百科顯示,洪都中學成立於1956年,屬於國家公立學校,位於南昌市學院路265號,是一所久負盛名的全日制完全中學,江西省重點中學,屢次評為「德育示範學校」
遺憾的是,從這份開歷史倒車,WG式嚴酷的班規內,絲毫看不出什麼「德育示範」的影子。「久負盛名」用的倒很貼切。
這條班規目前在網上被人罵出翔,其中有幾條尤為被吐槽:「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請假不上課,生病實在無法來校上課的,請把醫院檢查診斷證明材料發給我。我們欣賞帶病堅持上課的孩子!」
看了一下,這最後一句,欣賞帶病堅持上課,其實,單純的這一帶病上課,從個人角度來講並不太讓人反感,大病開證明,頭疼感冒堅持上課不算太嚴苛。
但吐槽的不是這個,而是前面那句:「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請假不上課」,「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怎麼品,都是滿滿的獨裁式味道!
將心比心,這世間有哪個人能保證在無論任何情況下,不出現一點事,如果這樣的話,「意外,突發」這種梗應該不會出現。
想知道這制定班規的老師能保證自己在「無論,任何情況下」都能到校上課麼?就算你能,那麼可以,您是個殉道者,但不好意思,請不要把自我的「殉道思維」強加到他人身上。
還有這一個:嚴禁與同年級的外班學生接觸,尤其是(包括在可見打招呼,、下課一起回家、借書、暢談人生等等。)我們將不定期對此類行為進行嚴查,一旦發現,直接通知家長停課回家,絕不姑息!
講真,看完這一規矩之後,一下沒反應過來,同年級學生之間交流都被禁止,如果說一起做壞事被禁止,應該給班規鼓掌,但借書,聊天,暢談人生都要嚴查,還一經發現,就停課回家。
可以說,這個規定已經超脫人類的規定了,就算最嚴苛的明朝東廠時期,魏忠賢為了防止大臣團結凝聚,也只是派耳目監聽,絕不敢明令禁止不讓大臣之間說話。而今,這所學校對孩子遠遠比東廠還要邪惡。
哪怕是半軍事話管理的監獄,也只是規定服刑人員不允許私自與外界人員接觸( 監獄服刑人員行為規範第4條:不私自與外界人員接觸,索取、借用、交換、傳遞錢物,找人捎信傳話或使用通訊工具與外界聯絡,不利用外界人員購買、捎帶任何物品 )。
關鍵詞是私自,正常只要警察允許,還是可以接觸的,
反觀一個學校卻這麼嚴苛,說輕點是霸王條款,講真理的話,這已經侵犯學生的公民基本權利,學生雖然小,但他們也是有人格的,建議該學校看一看《憲法》公民基本權利那一則。
像其他的那些,比如 「不許用網絡,不許學生騎電動車上學;不許進班級旁邊涼臺;上課和自習課嚴禁發出任何聲音和動作,嚴禁課間談人生等等,就不一一例舉了,各位看客自己品。
此外,附註還顯示「班級所有男生不得在操場進行球類運動」、鼓勵檢舉揭發,班裡流通班幣……
男生不得在操場進行球類活動,在這裡有個疑問,為什麼,是球的問題,還是操場的問題,抑或是男生的問題,是不是女生就可以去操場踢球,這學校怕是個專門搞性別歧視的垃圾吧?
我的意思不是歧視男生,而是女生,似乎在這個班規制定者的眼裡,女生就不運動似的!
講到這裡,其實都不是最想說的,真正讓人感到絲絲寒氣的是「鼓勵檢舉揭發」。
先說一個事例。
有次聚會,幾個人一起學習訪談方法,便挑了個最耳熟能詳、所有人都熟悉的話題——童年告密!
其中一個叫琳琳的,講到她上幼兒園的某天,因為老師有事出去,走的時候就讓這些怪獸不要亂動。但老師一走,房間裡就鬧開了,琳琳比較乖巧,老師回來後,便把情況報告給老師。
然而放學後,老師卻把琳琳一個人留下來懲罰,其理由是:琳琳出賣了團隊。
毋庸置疑,這是一個非常理性負責的老師,琳琳把同學鬧事舉報給她,明明已經減輕了她的工作量,抓住時機敲打一下孩子們,隱晦的讓他們知道一切都在掌控之中,那麼這些孩子以後肯能就老實了。
明明是一件對自身有益的事,老師卻又懲罰琳琳,至於是為什麼,其原因很簡單:老師讓小朋友不要鬧,是她制定的規則,也該由她來執行判斷和賞罰。琳琳打小報告,則違反了另外一個遊戲規則:小朋友必須團結如一,不互相出賣。
也就是說,負責人的老師,在心裡始終明白,小朋友不聽話,自有老師來收拾,家長來教訓,至少在理論上,這應該是這個世界運作的方式。
而不是利用學生的告密,給他們製造相互殘殺,從而穩固自己的地位,違反之,當屬敗類,而非有道德的老師。
不讓每一個學生長大成為一個個特務,舉報者,是每一個老師該盡到的責任,風平浪靜額時候,還好,一旦進入歷史拐點,比如文革時期,這些成長起來的人嗎,哪怕鄰居、同事、親人之間也會互相揭發,互製造打黑槍的一幕幕慘劇。
今年一些老師也在後臺吐槽,說被學生舉報了,有一個高中老師說:「就是有點難受,我只是說了我們班一個學生兩句,結果就被教育局局長直接下了紅頭文件。」
所以說,很多東西是反噬的,鼓勵學生之間舉報,毀壞學生人格,不僅家長學生應該抵制,理性的老師更該抵制,因為說不定哪天,一個迴旋鏢就飛回來傷了自己1
我這個人比較喜歡電影,也經常寫影評,經典影片《聞香識女人》講的是中學生查理見證了一件惡作劇,於是學校脅迫學生供出朋友,查理不想出賣朋友,卻要面臨被學校勒退的威脅。
其中退休軍官Frank說得一句話,尤為讓人印象深刻:你的朋友喬治會說出去的,會像個金絲雀一樣賣乖。你也會,查理,一旦你說了,我的孩子,你就加入到那美國成人那個漫長的、灰暗的隊伍中間(Your friend George's gonna sing like a canary. And so are you. And once you've sung, Charlie, my boy, you're gonna take your place on that long, gray line...of American manhood)。
so,我想Frank的擔憂和悲觀,已經早就開始在我們這個國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