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認為我自己是喜歡戶外的,但是那種東西像前菜一樣,好像沒有什麼內容。你會對裡面的東西產生渴望。徒步會讓你看到你自己走出來的景色,有一種成就感在裡面的。這種成就感也不是多迷人,但是它很踏實。」
「我想在自己的生命裡,真正像活著一樣鮮活著。」
人物 | 謝雨澄
TAMU Agribusiness專業
圖片 | 訪談對象提供
文章 | 笙簫Sophie
時間 | 08/06/2017
即使開車這麼多年,在踏上旅途之前,謝雨澄自己對徒步距離並沒有太具體的概念。只知是從攻略上查到:科羅拉多棧道(Colorado trail),連接丹佛和南部小城Durango,是全美長距離徒步線路中平均海拔最高的路線(3000多米),全長483英裡(約778公裡),需要走四個星期左右。旅行指南上還顯示:6月底到9月中旬是這條路線的最佳徒步時間。因為在這段時間裡,天氣比較適宜,棧道上積雪較少,水源地的供水流量也比較充足。所以他計劃好了在今年的6月底去挑戰它。
這是謝雨澄第一次長距離徒步,雖然在資深徒步者眼裡,這條覆蓋落基山脈、5片國家森林和6個國家野生自然保護區的科羅拉多棧道,不過是長距離徒步的入門級水平。他的第一次徒步是在秘魯,持續了四天,路線、水、食物和休息站都是由旅行團提前規劃好了的,所以走得非常輕鬆。但也是這次旅遊似的體驗,激活了他挑戰長距離徒步的欲望。
http://www.coloradotrail.org/
出發之前,他給自己定下了唯一一個目標:走完全程(through-hiking),除非胳膊斷了,腳崴了,沒辦法走了。他明白這將是一次苦行,但依然對自己充滿信心,本著新手好高騖遠的精神,他和結伴而行的朋友定下了到達第一個沿途休息的小鎮之前,先連續徒步七天的計劃。他們一直認為自己體能很好,在徒步之前的一個月裡還時刻鍛鍊,狀態一直保持的不錯,剛上路一定能走很遠。所以背了七天的食物後,他們上路了。
然而事實上,這雄心壯志的七天,最後卻成了謝雨澄自己全程裡最困難的一段路。在這幾天裡,他的身體出現了各種傷痛:先是腳底板、腳趾頭,慢慢蔓延到小腿膝蓋,最後到肩膀後背。這些疼痛以及裝太多食物的沉重背包限制了他們前進的速度——一天只能走大約15英裡(24公裡),照這個速度在28天裡走完全程會有些困難。直到他們到達第一個停腳的小鎮做了一下休息調整,再上路的時候就感覺輕鬆了很多。「機體的適應也是很有意思的。一開始身體不知道你在幹嘛,還在延續之前的習慣和惰性。後來在路上呆久了,身體適應了一些,睡眠也規律了一些,就好了很多。再上路就不會再有那麼多痛苦。」他描述這種變化:「感覺自己升級了。這種改變可以說是強迫性的。因為在那種環境下,你又不能往回走,又不想放棄,沒有辦法,只能往前走。」
然而緊接著,他又要面對另一個挑戰:第一星期走完後結伴而行的朋友離開。這對他影響也很大,並開始琢磨著自己要不要也放棄。「我一邊考慮著要不要放棄,一邊踏上繼續的路途,就這樣走下來了。」
其實現在是徒步的旺季,旅途上走的人還是挺多的,但是人們之間的戰線拉得都很長,走得也比較分散,所以不太容易見到人,經常是謝雨澄自己一個人在走。只有走到水源地的時候,人才會比較集中。而在這段路上,他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結伴徒步者:有帶狗一起走的,好朋友一起走的,父親帶著兒子走,母親帶著女兒走。「一個人走的話,有理有弊。弊端就是會變得很孤獨,所有事情都需要自己處理。但是這樣自己管的事情很少,可以走的很快。所以每個人在路上的狀態是不一樣的。但他依然是很羨慕可以結伴而行:「如果能帶著感情上路,這段徒步之旅帶給你的東西會更多一些。」
跟著主人出來徒步的小狗🐶
在身體的疼痛和內心的孤獨之外,他還需要面對的另一個不可抗拒的因素:天氣。徒步的後半段途中,基本上每天下午,山區都會開始下雷陣雨。謝雨澄不得不在雨中徒步前行,鞋溼和腳溼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幾乎每天早晨起來,他都需要把腳塞進一雙溼襪子和一雙溼鞋裡面。回想起來的時候,他搖搖頭:「這簡直是恐怖。把手塞進包裡一摸,裡面的東西也全部都是潮乎乎的。每天都的面對這些問題,覺得很難受,很心累。」他停頓了一下,接著是一聲長長的嘆息——「哎……」
在雨水裡長時間浸泡的腳
有一天他爬到了山頂,厚厚的烏雲就在自己的臉邊圍著,黑壓壓一片,溫度也驟降了十幾度。「我當時很慌,不知道這天氣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更危險的是下雨和氣溫驟降,會導致體溫下降,甚至可能遭遇失溫。」他當時已經到達樹線以上,周邊沒有多少樹,找不到合適的避雨之地。他趕緊換了衣服,收拾好東西就往下山的方向趕,在趕路的途中便開始下起了冰雹。所幸的是,因為自己一直在走路,體溫維持在正常狀態,但是因為一直泡在水裡走,所以腳有些失溫,加之原先腳掌長的手掌大的水泡在雨水的浸泡下漲起來並且磨破了皮,疼痛厲害。「那天是很辛苦的,走起路來也很困難。」但即使這樣,自己也只能咬著牙堅持走了八個小時,26英裡(42公裡),最後走到去小鎮的公路上。「我走到公路的時候已經是晚上6點半了,我又等了3個多小時才搭上了去小鎮的車。」
可能是因為路上車倆太少,也可能是因為自己到達目的地太晚了,也或者是他自己當初灰頭土臉的形象不像個安全的徒步者,稀疏路過的車輛並不願意停下來載他。這是他連續徒步的第五個晚上了,如果沒法到小鎮上,是沒有充足的食物維持他接下來的旅途的。而自己現在的身體狀況,也沒辦法再繼續徒步16英裡(26公裡)達到小鎮。他在如此境地這種陷入了絕望。直到天黑後,晚上9點多終於來了一輛車。他站在馬路的中間,打開手機手電筒燈光給司機信號,車才停下來。起初司機並不願意載他,但是副駕駛的老太太人很好,說可以擠一擠坐下的。這才把他帶到小鎮上。「天哪!我那天覺得自己是被救了。」他調侃道:「男性搭車很不容易的,尤其是晚上。大概很多都是被當做無家可歸之人(homeless)帶下去的吧。所以帶我的車大多是破車,有的車還冒著黑煙。」
「其實最難的也並不是外部的東西,比如說食物、冷暖、下雨這些因素,而是你內心的東西。」他稱最難的部分是你停下來歇腳的時候。「如果你一直在走也不難,停下來也不難。但每次在小鎮休整後,起身繼續走是你最痛苦掙扎的。因為你明白因為每次到小鎮休整就意味著你完成了一段路,達到了一個小的目的地,起身意味著自己需要把前面的困難再重複一遍,還需要面對一些未知的新的困難,這個過程是很折磨人的。你需要重新背起那個破包,再準備一些自己不想吃的食物,然後把腳泡在水裡再走幾天,想起來都很累心。走到後面會有一種乏味,腦子裡是空的,無意識地只在走路。」他提到自己有一次到達目的地,異常疲乏,站在石頭上一動不動,也不動手搭帳篷,腦子是空的,眼珠子也不轉,喪屍一般,一直站到晃過神來為止。「你也有意識知道自己在那裡站著,但就是不想動,傻站著。」回想起自己當時的那個樣子,他哈哈笑了起來。在謝雨澄看來,大部分在路上的人,身體上的痛苦都能承受得了,心理上大部分都被摧毀了。
「我過一段時間就會問自己到底來這兒幹啥來了?為什麼走這段路?我覺得自己做了這麼多準備和計劃,應該走完,一定得走完,怎麼著也得走完。這就是這件事的意義,它在於你走完它的最後一步。」事實上,從第一天開始,直到到達目的地的前一天,他面臨的都是同樣的事情——掙扎——在堅持和放棄之間掙扎。「直到最後一天,才會感覺變得不一樣了。你會覺得這段生活要結束了。不是不舍,也不是興奮,就是一種不一樣的感覺:覺得很踏實。」
海拔最高點
即使困難重重,掙扎不斷。在完成這段徒步之旅後,謝雨澄相信自己從這段經歷裡獲得一些在其他事情上沒法獲得的東西:「首先是認可。你自己可以走完很多人走不完的徒步路線。我之前認為我自己是喜歡戶外的,但是那種東西像前菜一樣,好像沒有什麼內容。你會對裡面的東西產生渴望。徒步會讓你看到你自己走出來的景色,有一種成就感在裡面的。這種成就感也不是多迷人,但是它很踏實,也不會隨隨便便消失掉。」徒步結束後,他從終點坐車返回丹佛的時候,看看自己走完的那些山,感覺非常親切,也非常驕傲。「那可都是自己一個腳印一個腳印走過來的,非常踏實的成就感。」
在自我能力的認可之外,他也挖掘到了自己走路的潛力。到丹佛之後,每在地圖搜一個目的地,他都會在心裡掂量一下:才13英裡(21公裡),那就走過去吧。「你會覺得你的能力是自己挖掘出來的。」他之前對距離有了一個更清晰的概念,也知道了如果用自己的腳去丈量那段距離,需要多長時間,消耗多少能量,會有怎樣的勞累感受。「他現在對自己的身體也有更清楚的認識,「我現在大概知道自己每天需要吃什麼,吃多少,然後吃這些東西能走多遠。」他甚至還發現了自己膽小害怕的地方:「有時候在帳篷裡,風一吹外面就譁譁地響。我自己一個人在帳篷裡面就很害怕,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
起初本想挑戰的一件事情,如今在他看來已經變成了一種生活。在這之前,他很害怕面對長時間不洗澡,把自己困在睡袋裡的感覺,但到後來卻是到達目的地就想睡,每天很想鑽睡袋。但習慣和接受了以前的問題,也總會慢慢遇到新的問題:「比如說腳溼這個問題,所有東西潮乎乎的也很難受,一看到烏雲過來就想罵街。但又改變不了什麼,就只能挺著,只能消化和接受它們。這是很自然的。」他稱這是徒步帶給自己的一個生活啟迪:「遇到問題,去面對它,處理它,接受它,習慣它,慢慢它就不是問題,而只是你生活中的一部分了。」說起自己在山裡的生活,他笑了起來:「我在山裡就只剩兩件事情,走路和睡覺。吃飯都不叫吃飯,叫補給能量;路過的小鎮叫做補給站。」
」這段經歷在我的記憶裡將會是堅實的,不容易被忘記的。因為沒有跨度感,對自己的衝擊感也沒那麼大。但是自己一步步走來的路。現在回想起來,每一步還都在那裡,付出了這每一步,最後就應該完成它。這是應得的,是生活的一部分。」
他整整徒步26天。在這26天裡,他終於理解了長距離徒步者口中的「我想在自己的生命裡,真正像活著一樣鮮活著」。他也在整個旅途中體會到蓬勃舒展的生命力——生命力的堅韌和力量都展現了出來的那種鮮活。「不像回到小鎮裡,大家都變得很正常,也很普通,沒有了什麼特別的地方。」
有想過計劃下一次的徒步嗎?
有想過,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再有這樣的機會,總有一種吸引你去飛蛾撲火的魅力。其實剛走完的時候,我想以後再也不走了。但回來看完其他視頻之後,就會覺得太爽了,好想再走。(人總是有這麼一種狀態,你要是不上路;也就習慣了平常安穩的生活,但一旦上路了,你就很難再停下來了。)
你覺得下一次長距離徒步的時候會更享受一些嗎?
不會的。我相信會遇到其他的困難。我不知道自己走這條路的時候有沒有在享受,但是還是苦更多一點。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天天還得走那麼多。很苦,但是自己從來沒有後悔過。我沒有預期走這條路會帶給我什麼,這也沒法預期,是一步步走出來的。你總會遇見很多想不到的事情,收穫一些別的事情。
有遇到一些比較有趣的的事情嗎?比如美國人在路上的狀態?
美國人更能接受這件事情,享受這件事情的。我看到好朋友們一起走,走完了之後好朋友的感情肯定會變得更深厚。我後來跟兩位Durango的森林防火員一起走。他們在丹佛培訓完,都走回Durango。他們兩個人的態度很有趣。兩人一起做飯,吃完東西,生一堆火,就躺在巖石上抽根雪茄休息一下。兩個人也各有各的喜好——一個喜歡喝茶,一個喜歡喝咖啡;一個睡前喜歡看會兒書,一個睡前喜歡吹吹口琴。他們在路上就是一種很享受的狀態。有一個細節特別有意思:因為要生火,看書的哥們兒就把自己之前看過書的燒掉了,之後也不需要用書籤,走完後整本書就沒有了。有一次他們生火,有一些樹枝溼了。然後吹口琴的哥們兒就說把你的書燒掉吧,愛看書的哥們兒也沒多猶豫,就說『好,我現在就去拿一本書燒』。吹口琴的哥們兒說:『你要是能燒兩本的話就別燒一本』。感覺他們的這種狀態挺好的。 這條路要不要走完,怎麼走,走多遠,真的都是每個人的事兒,可以按自己的時間和條件安排。我遇到的人,有走一小段的,有今年走一半,明年在走一半的。有一個老大爺是分了三年走完的。70多歲了,今年把最後一段走完了。不管是什麼方式,都是生活很好的體驗,也不一定非要走完。
【笙簫註:第一次的體驗總是鮮活的,感官是完全打開的,所能記錄下來的感受也是最具有生命張力和潛力的體驗意義的。謝謝雨澄分享他徒步的故事和感受。】
到達終點Dur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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