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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從「對接」向「聯動」深化,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制定意見7月16日,福清市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銀行福清市支行(以下簡稱「福清人行」)聯合制定了《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福清人行分管領導,以及福清市各銀行機構、中信建設證券福清營業部、人保財險福清支公司、中國人壽保險福清市支公司分管負責人,在福清人行會議室,共同商討推進福清市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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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為進一步完善河北全省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對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工作範圍、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制度等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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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縣召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推進會
為深入貫徹最高院、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深化司法、金融信息共享,充分發揮智慧法院、智慧金融建設對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的積極作用。推進會由宜川人行行長李彬主持,會上宜川人行副行長魏驚愛組織學習了《宜川縣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實施方案》和《宜川縣金融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管理辦法》;宜川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孟曉宜介紹了近年來金融糾紛案件受理情況,對調解司法確認流程注意事項,調解組織和用戶運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行了詳細的業務輔導,並就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提出3點意見:一是加強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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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興縣深化四項建設全力推進「網際網路+調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調解」工作品牌,紮實推進信息、隊伍、組織、制度四項建設,全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實現由被動調解向主動調解、單一調解向多元調解的根本轉變。該系統的研發使用,打造了數據驅動、多方融合的工作新模式,提高了矛盾糾紛化解預見性、便捷性和實效性,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從「簡單」向「精緻」、從「人治」向「智治」、從「拍腦袋決策」向「大數據決策」轉變。建設兩支隊伍,紮實推進調解隊伍專業化建設一方面,博興縣組建縣鎮兩級人民調解專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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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蘭店區法院:完善訴調對接機制 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近年來,普蘭店區法院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要求,進一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深入推進訴調對接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實現矛盾糾紛化解在「區」域,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糾紛解決中最後一道防線作用,維護社會穩定。高標準搭建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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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臺意見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為有效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近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省工商業聯合會聯合出臺《關於全面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充分認識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重要意義,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調解組織,發揮司法在商會化解糾紛中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同時,也要細化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和工商業聯合會在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具體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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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縣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推進會在瓜州縣法院召開
,及時有效化解金融糾紛矛盾,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為紮實推進瓜州縣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不懈努力。王凱軍強調,一是要充分認識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瓜州縣金融糾紛調解室的成立,是探索實現多元化解糾紛機制在瓜州縣金融領域全覆蓋的重要舉措,是瓜州縣法院與金融行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主動擔當作為,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有效途徑,必將為促進金融市場繁榮穩定、推動瓜州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二是要全力推進瓜州縣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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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臺推進民經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實施意見
為有效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近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省工商業聯合會聯合出臺《關於全面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充分認識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重要意義,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調解組織,發揮司法在商會化解糾紛中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同時,也要細化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和工商業聯合會在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具體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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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深入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江蘇高院多維度健全金融審判機制,深入推進了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很多地方金融審判法庭與當地人民銀行都建立了很好的合作機制,在金融審判專家諮詢制、金融專家陪審制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實踐。」建立專業高效多元解紛機製作為全面強化金融審判與金融監管協同聯動的重要舉措,9月1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江蘇省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對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與金融機構等主體之間因金融業務而產生的合同和侵權民事糾紛,探索建立專業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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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院: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
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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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中院培訓特邀調解員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石嘴山中院副院長韓麗寄語新聘任特邀調解員積極參與法院審判工作,正確運用法律知識妥善化解矛盾糾紛,不斷提高調解效率。為貫徹落實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全區法院「一站式」會議精神,加快推進石嘴山中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切實發揮多元解紛機製作用,石嘴山中院通過培訓的方式幫助特邀調解員儘快進入角色,掌握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相關知識、工作流程和調解技巧,為加快推進一站式建設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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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法院:關於構建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思考
因此,必須積極構建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從而使人民群眾在解決矛盾糾紛時有更多的路徑、選擇,也使得「循法而行」成為公民的自覺行動。 人民法院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最後防線,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人民法院依法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可以說是最權威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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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發布《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
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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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四部門聯合印發意見 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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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金融市場秩序,防範和化解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依法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糾紛,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以及《黑龍江省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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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 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為進一步強化「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建設,推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多元化解,及時、有效當事人合法權益,8月11日,滎經縣法院、滎經縣司法局、滎經縣訴調委召開「訴調對接」工作座談會,滎經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建、滎經縣司法局副局長洪亮及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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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與北京銀保監局出臺意見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北京銀保監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金融糾紛提供多元化解決途徑,通過加強司法引領與監管引導,全面推進北京地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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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樹縣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暨梨樹縣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推進會召開
9月3日,梨樹縣人民法院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梨樹縣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梨樹監管組、梨樹縣金融管理服務中心及各大商業銀行召開梨樹縣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暨梨樹縣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推進會。縣人民法院院長張瑩出席會議並講話。張瑩指出,要充分認識建立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對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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箇舊市人民法院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
近年來,箇舊市人民法院積極探索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非訴訟和訴訟對接,為促進個舊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建設新時代團結進步美麗個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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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與北京銀保監局全面推進北京地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因此,金融消費者和金融機構均迫切需要一種兼具訴訟和調解優勢的機制,以快速妥善化解金融糾紛。近日,北京高院與北京銀保監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金融糾紛提供多元化解決途徑,通過加強司法引領與監管引導,全面推進北京地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