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是中國古代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時為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掌國政的太宰,也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實已為官的通稱。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宰相聯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如北宋侍中兼樞密副使宰相黃中庸,但只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個概念。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廢中書省和丞相,從而在制度上宰相制度便結束了。
宰相最早起源於春秋時期。管仲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傑出的宰相。到了戰國時期,宰相的職位在各個諸侯國都建立了起來。
秦秦朝時,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以左為上,稱為「右丞相」,「左丞相」。
漢漢朝與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稱為相國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為副職。
漢武帝時,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臺長官的手中。
漢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制。於是成帝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
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
東漢初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以內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後,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僅成為一種空銜。三公制一直實行到東漢末。
漢獻帝時,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三國三國時期的宰相在各國不同,魏國稱為相國,蜀漢依然延續用丞相,吳國最初也是用丞相,後來設立左右丞相。宰相的權限在各國也不同,魏國的相國鍾繇、華歆執政,不掌兵權,軍權由大司馬執掌。司馬昭擔任相國時封晉公,始執掌軍權。蜀漢僅諸葛亮擔任過丞相,執掌軍政大權,吳國的丞相開始也不掌軍權,陸遜任丞相時執掌軍政大權。
晉晉朝始建立省事,尚書省、門下省都是晉朝建立,開始執行多相制,重要事務由三司八座、門下三省共議,宰相不再局限在三公,三省長官開始具有宰相地位,與三公都被稱為公輔大位、宰輔。
南北朝南北朝時,丞相或相國多為權臣自命,成為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僕射或將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內史省的內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
唐唐朝的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參議政事的中書侍郎、門下侍郎是宰相。尚書令,以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僕射為長官任宰相職。唐高宗後,尚書僕射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參議朝政的百官加參議政事、參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銜的也是宰相。
五代五代的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襲唐代,但是也有很多自己的特色。
五代基本都是以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各部尚書、侍郎及他官加同平章事均為宰相。其中例外的,只有後唐和後周。
後唐明宗長興四年( 933年 )九月敕:「馮?有經邦之茂業,宜進位於公臺,但緣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諱,可改同平章事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後周顯德年間,樞密使吳廷祚曾加「同中書門下二品」的名號。
其他的宰相名號仍為「同平章事」。
五代時期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大,宰相的權力被皇帝侵奪的同時,本身開始插手各部司的事務。宰相往往另判、領使、分管某一部門的工作,特別是一些重要的部司,幾乎都是由宰相領判。
與唐代相比,五代時期宰相制度的一大變化是,宰相的品級得到統一固定和提高。
後晉天福五年(940年)二月,「升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正二品」,同時規定「以中書門下侍郎為清望三品」。從此,宰相的品級提高和固定到正二品,而中書侍郎、門下侍郎一旦加同平章事為宰相,其官品也由正三品升為正二品。
後晉這一宰相制度的變革,徹底改變了唐以來宰相品級較為混亂和不盡合理的局面。
與唐代的宰相制度相比,最大的一個變化是,五代時期,宰相制度出現了首席宰相的制度,並被沿襲下來。後唐莊宗時,「豆盧革時為首相,故稱之為首座相公」被認為是有史可查的五代首相制度的開始。
宋、遼、金宋朝以同平章事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從漢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至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地位大降。元豐改制,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政和時,改左僕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相為參知政事。乾道間又改為左、右丞相。
宋太祖建國後,不斷加強皇權,分化、削弱相權。宰相併不是一個正式官名,它實際上在隋代就是一個群體,是除皇帝之外的最高領導層。宋初實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職權被一分為三,中央雖設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長官不經特許不得管理本司事務,成為閒職。實際權力歸屬「中書門下」這一機構,又稱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國家行政事務,以同平章事為長官,多由中書、門下兩省侍郎擔任,無定員。
此外,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分割行政權。樞密院為中央最高軍事機構,長官為樞密使,與政事堂合稱東、西「二府」。「三司」(戶部、鹽鐵、度支)主管財政,號稱「計省」,長官為「三司使」,號稱「外相」,地位略低於「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獨立,互不統屬,直接對皇帝負責,構成最高輔政機關。
宋神宗元豐改制,廢除二府三司制,以左、右僕射為宰相,左僕射兼任門下侍郎,右僕射兼任中書侍郎、侍中樞密副使如北宋侍中兼樞密副使宰相黃中庸。
南宋初,左、右僕射加同平章事,為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兩省侍郎改為參知政事。南宋孝宗以後,正宰相為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復參知政事。此外宗、寧宗、理宗都曾設「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由老臣或權臣擔任,處理軍國大事,位高宰相。
遼朝設立北南兩個官制
北面:北面又分北南兩樞密院,北院掌軍事,南院掌內政。
北、南樞密院分別下設北、南宰相府和宰相(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
南面: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臺、院、寺、監、諸衛等官,地位與北院面一樣崇高,卻並無實權。是國家用來養士的崇高機構。
金朝以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不設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為宰相。
元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皆是宰相,最多至十多人。
明明朝初亦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遂廢。後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內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閣職漸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
清清朝沿明制設內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內閣成為閒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明、清習慣上都稱授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
晚清實施新政,仿日制設內閣總理大臣為行政機關首長。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於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