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傳統的農耕文化國家,農業經濟的穩定性形成了以血緣家族為紐帶的社會組織組織結構,而道教作為中華民族的本土宗教,在其產生、發展過程中必然受到傳統社會的家族倫理觀的影響。道教的早期經典《太平經》中就有很多中國傳統的家族倫理思想。這種思想一直影響著道教的發展過程,在道教的組織形態,傳教方式上都有所反映。
《太平經》又名《太平清領書》,西漢末至東漢順帝時由多人逐漸增益而成書。其雜採先秦陰陽五行家神仙家、道家、墨家及儒家之學說,內容紛繁蕪雜,如同王明先生所說:「內容多而且雜,雜而不純」。其中大量利用神道設教的方式宣揚天人合一及善惡報應等思想,除了神仙信仰外,還觸及世俗社會的政治經濟等問題。後世道教各派教義,亦受此書影響。本文主要討論其中的家族倫理思想的「承負報應」說,並探討其對道教組織形態、傳教方式的作用。
道教善惡報應的主體體現了家族血緣關係
善惡報應思想是宗教倫理中的重要部分,它約束著信徒的思想行為,將其限制在宗教教義所規定的範圍內。比如佛教就主張「業報輪迴」,認為人們的現世的善惡,決定了來生的果報,今生的遭遇處境是由前世的善惡修行所決定的,其善惡報應的主體是單獨的個體,個體對其所作之事負責。而早期道教並不認為人死後還能靈魂轉生,更沒有靈魂上天堂下地獄了。《太平經》說「人居天地之間,從天地開闢以來,人人各一生,不得再生也……夫物生者,皆有終盡,人生亦有死,天地之格法也。」 因此,道教的善惡報應思想就與中華民族傳統的家族倫理思想密切相關,其善惡報應的主體體現了家族血緣關係,以整個家族作為善惡報應的對象。
道教認為善惡之報是由先人決定的
早期道教經典《太平經》中對善惡報應有相關的記載:「善者自興,惡者自病。」 即是說行善之人身體健康、事業興旺,而做了惡事的人就會遭到得疾病的懲罰。然而道教的善惡報應的作用對象卻不單指向事件的造作者,而是包括其後代。即是說任何人的善惡行為都會對後代子孫產生影響,而今人的禍福是先人行為的結果,如果祖先有何過失,由子孫承擔其責任,這就是道教特有的「承負」報應思想。《太平經》稱:「承者為前,負者為後。承者,乃謂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積久,相聚為多,今後生人反無辜蒙其過謫,連傳被其災,故前為承,後為負也。負者,流災亦不由一人之治,比連不平,前後更相負,故名之為負。負者,乃先人負於後生者也;病更相承負也,言災害未當能善絕也。」 前人的所作作為,對其後代來說有直接的影響。前人作惡,則由後人承受其惡報,前人有負於後人,後人無辜承受前人之罪。
道教以這種方式解釋了為什麼有些善良的人遭受不幸,而為惡之人卻安然無恙,這都是因為他們承受先人功過的原因。《太平經》說:「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惡,或有力行惡,反得善,因自言為賢者非也。力行善反得惡者,是承負先人之過,流災前後積來害此人也。其行惡反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積畜大功,來流及此人也。」 可見善惡之報都是由先人決定的,因此世間的善惡報應不公都有其原因。
《太平經》中的承負期限是五代十世
那麼先人的善惡行為是否能無限期的對後代產生影響呢?《太平經》中的承負有個期限,過了這個時間限制,就不受承負之苦。《太平經》說:「因復過去,流其後世,成承五祖。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或有小行善不能厭,囹圄其先人流惡承負之災,中世滅絕無後,誠冤哉。承負者,天有三部,帝王三萬歲相流,臣承負三千歲,民三百歲。皆承負相及,一伏一起,隨人政衰盛不絕。」 可見承負的大至期限是五代十世。如果只是後人無條件的承負先人的善惡行為,道教的善惡報應論就成為了絕對的命定論了,這對信眾去惡從善,選擇走從善的道路不利,因此,道教的承負說又在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方面下了一番功夫。《太平經》說:「能行大功萬萬倍之,先人雖有餘殃,不能及此人也。」 只要個人能做大善事,雖先人有過失,也可以免於承負之災。
從理論上說,道教的「承負報應」說還是比較系統完整的,它以「天人感應」為理論依據,以上天為監督人類行為的主宰,以賞善罰惡作為手段,以整個血緣家族為實施對象,這樣有利於宗族家法的實施和延續。對於以家族作為主要生活群體的傳統中國人來說,在倫理道德上還是有很大的約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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