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2020年教育行業的一項重要工作,全國各地開始逐步推行教師管理「縣管校聘」,也就是全縣的教師和校長都不再屬於某一個固定的學校,而是都屬於縣教育局,由縣教育局統一管理校長和老師,讓校長尤其是老師在城鄉之間合理流動起來。
教育部門的初衷是好的,因為城鄉之間教育資源不平衡的問題一直存在,導致學生家長擇校難、學區房等問題的產生。
如果校長和教師都不再固定在同一個學校,那也就不存在教育資源不平衡和學區房的問題了,理論上說全縣教育資源平衡了、統一分配了,就如同點讀機「哪裡不會點哪裡」一樣,教育局是不是也可以對全縣教育資源「哪裡不行點哪裡」,把好的師資調到不好的學校去平衡教育資源。
任何好的制度都要靠人來實施,教育局並不了解全縣的老師具體情況,最了解老師是學校裡的校長和教導主任等領導。
於是這項工作只能交給學校領導尤其是校長具體操作
雖說是校長和老師都是「縣管校聘」,但了解這項工作的人都知道,實際上只有教師才是真正「縣管校聘」,校長作為領導本來就是由教育局統一管理的,作為領導本來就是在全縣範圍內的學校流動,本來就是「縣管校聘」,對於校長來說,這項制度沒有意義。
實際的操作對象只剩下了一個:教師!
但具體操作如何呢?要知道,該如何評價一個老師應該到哪一個學校呢?
這些制度性的東西並沒有規範的一刀切的操作口徑,也就為縣管校聘也就是實際操盤者校領導留下了很多的操作空間。
人都是有感情的,校長也不例外,教師並不都是道德模範,校長更不是。
中國人說「安居樂業」、「安土重遷」、「故土難離」、「安居樂業」,都有一個「安」字,都是對「家」的眷戀,工作單位對一個人來說,重要性不亞於「家」這個地方,可能呆在單位裡的時間比在家的時間都多。
很多教師在進入學校工作後,買了房子,為了工作方便,基本上都在單位不遠的範圍內,日常生活也有著固定的區域。
但這一切都被打破了,總不能換一次單位搬一次家吧!無論你家是在城市還是鄉村,換單位容易,搬家難。
而且我們說,校長是有感情的,在執行「縣管樣聘」政策的時候肯定有自己的考慮,或者說肯定是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考慮。
不必苛責他們,這是人之常情,換了誰都一樣,只要他們是為了學校的發展和教育水平。
但即便是為了學校的發展和教育水平,教育局的初衷是平衡教育資源,也就是好教師到差一點的學校去,提高一下差學校的教學水平;水平差一點的教師到好一點的學校去學習一下教育方法,提高教學水平。
作為差一點學校的校長,比如偏遠鄉村地區的校長,自然是樂於接受好學校來的教學水平高的教師的,但好學校的呢?校長願意接受差老師進來嗎?
如果一個教師的教學水平很高,但不善於搞關係,不討校領導的喜歡,怎麼辦,校長會不會把他以「縣管校聘」的名義「發配」到偏遠鄉村?
如果一個教師的教學水平很差,但卻是某位領導的親戚,會不會無論怎麼樣都不會被離開?或者會不會以「縣管校聘」的名義調到一個好學校?
而且!從「縣管校聘」的初衷來看,目的是平衡教育資源,也就是好老師應該到差學校,差老師應該到好學校。
但實際上我們想,我教學水平這麼好,居然要把我弄到差學校?這合理嗎?啥時候能再回來?
教學不好的反而可以到好學校,這合理嗎?會不會來了就不走了?
如果一個教師與校領導有矛盾,被踢出這個學校,以縣管校聘的名義,可能學校的人都清楚,但這位教師有申訴的機會嗎?
從另外一個角度說,教師在從業前都是有教學資格證的,都已經具備了教書育人的資格。一個學校再好,也會有最後一名,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一個學校再差,也會有第一名,無論老師還是學生。
不管是「末位淘汰」還是為了教育資源平衡,對一部分老師來說都是很不公平的,每個人都需要一個相對固定的工作環境,安居才能樂業,教師自然更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