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第一次創業的老闆只知道註冊有限公司好,可一到年底分紅,才知道稅負重。
而企業的組織形式,除了有限公司外,還有一種是個人獨資企業,它在稅收上有自己的三大優勢,第二次創業或多年創業的老闆,往往就會用它來節稅。
個人獨資企業有哪些優勢呢?
1、個人獨資企業沒有企業所得稅,25%,不低呀。
2、小規模的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核定徵收,核定後只有0.5-2.16%
3、上述稅後所得,可以直接轉到法人個人卡上,無需再次交稅。
我們以500萬開票為例,對比一下:
一、有限公司
企業所得稅:500萬*25%=125萬
分紅個稅:(500-125)*20%=75萬
合計200萬
二、個人獨資企業
1、增值稅3%*500萬=15萬
2、企業所得稅 無
3、生產經營個稅:10.95萬
合計25.95萬
節稅:200-25.95=184.05萬
可見換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可以起到很好的節稅作用,而且3%的增值稅專用票還可以正常抵扣!
有的人說了,既然這麼好,為什麼很少有人使用?它有哪些弊端?
其實,很多人沒有使用個人獨資企業,主要是考慮2個方面:
1、個人獨資企業是無限責任。
2、大多數企業不太接受個人獨資企業,總以為個獨企業不正規,沒有有限公司好。
其實,上面這2點完全是可以規避的,方法如下:
A公司可以將自己的一個部門獨立核算,成立了一個個人獨資企業B。
A公司接單後,將其中的業務再外包給B,就可以了。B不用公開對外,同時B僅接A公司的單,也沒有風險。
當然也有不適用的公司,比如快要上市的公司,因為上市公司更多需要粉飾報表,直接從股市上去賺錢了,當然也就不在乎這些小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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