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8日訊記者席鋒宇證人出庭作證,是一項基本證據制度。北京鼎業律師事務所許智慧代表卻在司法實踐中注意到證人出庭率卻比較低。「主要原因就在於證人擔心遭到打擊報復,而現存制度缺乏對證人、舉報人的有效保護。
所以我建議儘快確立證人、舉報人保護制度。」
許智慧說,在刑事案件中,證人、舉報人對於發現案件、偵破案件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民事案件中,證人對於法官查清事實真相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散見於各種法規中的涉及證人和舉報人的保護條款,大都缺乏可操作性,造成目前對證人、舉報人保護缺失的現狀。這就會影響到證人和舉報人的積極性,因此,保護他們的切身利益十分迫切與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完善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證人、舉報人保護法成為當務之急。」她建議,應在證人作證之前,舉報人舉報之初,相關部門就應評估風險等級,及時啟動證人、舉報人保護程序,不能等到證人、舉報人受到威脅後才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