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萬悅廣場發往陳家鋪的客運車上,一名被家長抱在懷裡的1歲嬰兒也被收費。孩子家長說,孩子沒佔座也收費?售票員則稱:「只要有頭有腳就收費」。
此事一經曝光,立刻引發輿論一片熱議,來自各個方面的不同訴求,一下子從四面八方撲面而來,究竟嬰兒乘車該不該買票?孰是孰非,先來聽聽各方說法:
乘客:按照國家相關規定,1歲嬰兒乘坐客車就應該免票,但司機強行收費,如果我們不買票,他就攆我們下車,沒辦法,為了回家,忍了吧!
司機:我也沒辦法,現在超員查得這麼嚴!交警上車後只點人頭,他才不管你是大人還是嬰兒,只要超員,那就等著罰款、記分,甚至扣車,嚴重的還要拘留呢!如果車上有一半人懷抱嬰兒,我都不收票,難道讓我賠錢跑運輸?
客運部門:根據汽車運輸管理相關規定,身高超過1.5米的兒童乘車購全票,身高1.2米至1.5米的兒童乘車購半價票,身高1.2米以下且不單獨佔用座位的兒童乘車免票。依據國家規定對照上述情況,1歲嬰兒應該免票。
交警:客車超員危害巨大,可直接導致輪胎負荷加重,容易出現爆胎,車輛制動效能下降,制動距離延長,很容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必須嚴查客車超員,定員多少就拉多少,多一個人都不行!我們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超員20%以上,要處以500至2000元的罰款,一次記12分,嚴重超載者,還可處以拘役。我們要為廣大乘客的生命安全負責任!
保險公司:如果發生交通意外,我們的理賠是依據車票及保險憑證來進行保險賠償的。假如乘客不買車票只買保險,保險失去了依附對象,況且售票員也不會賣給你的。沒有車票及相關保險憑證,我們無法辦理理賠。
聽起來各方說得似乎都在理。執法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職責,乘客也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權益,數來數去就好像只有客車司機這塊不佔理了,公然違反國家規定,強行收取嬰兒的車票錢。可客車司機說來也是滿腹委屈,我20座的車應該收20座的錢,嬰兒雖然不佔座但佔了載客的定員,我掙不到錢如何保證正常運營?
看似一個極其簡單的問題,解決起來卻不是一件易事。我們不能一刀切地批判客車司機的違規行為,作為一個商業經營者,如果沒有盈利支撐,拿什麼來維持最基本的運轉?如果整個運輸業癱瘓了,是不是損害了更多乘客的切身利益?
解決問題要從全局出發,既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又要保障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能顧此失彼,厚三薄四,利益面前人人平等。其實現實生活中不僅僅是1歲嬰兒乘車該不該買票的問題,很多看似不起眼的小問題、小矛盾,時刻都在考驗著執政者的管理水平,只有集思廣益,虛心聽取廣大老百姓的心聲,才能化矛盾於無形,化幹戈為玉帛,化平凡為傳奇!
但願我們不再為簡單的、不是問題的問題而糾結,我們期盼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