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我市部分道路機動車限速標準的通告
{武公交規〔2020〕43 號}
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我市部分道路機動車限速標準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一、以下道路機動車限速標準由 60km/h 調整至 70km/h:
1、武漢長江二橋(不含匝道)。
2、二環線(梨園地下通道〈含〉至水果湖隧道〈不含〉、 街道口立交至尤李立交〈不含匝道〉)主線。
3、東湖通道(紅廟立交至虹景立交,不含匝道)主線。
4、長豐大道高架(竹葉海立交至常碼頭立交,不含匝道)。
5、光谷大道高架(虹景立交至楊橋湖大道,不含匝道)。
6、雄楚大道高架(尤李立交至光谷一路,不含匝道)。
二、機動車駕駛人應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按照交通信號的 指示通行。
三、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本通告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
來源 | 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網站
編輯 | 夏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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