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長江網9月22日訊9月22日,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從武漢市交管局獲悉,交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安全、快捷、統一、規範」的原則,對6條道路的行車限制速度進行調整,將機動車限速標準由60公裡/小時調整至70公裡/小時,於2020年9月28日正式施行。
這6條道路分別是武漢長江二橋(不含匝道)、二環線(梨園地下通道〈含〉至水果湖隧道〈不含〉、街道口立交至尤李立交〈不含匝道〉)主線、東湖通道(紅廟立交至虹景立交,不含匝道)主線、長豐大道高架(竹葉海立交至常碼頭立交,不含匝道)、光谷大道高架(虹景立交至楊橋湖大道,不含匝道)、雄楚大道高架(尤李立交至光谷一路,不含匝道)。
9月28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新的限速標準,對超速違法行為實施抓拍、處罰。武漢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嚴格按照限速標牌及相關交通信號的指示通行,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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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
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款100元,記6分;
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罰款500元,記12分,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行駛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不足100%,罰款1000元,記12分,並處吊銷駕駛證;
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0%以上,罰款2000元,記12分,並處吊銷駕駛證。
對於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處警告,記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款100元,記12分。
對於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處警告,記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款100元,記12分。
對於駕駛校車: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處警告,記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款100元,記12分。
對於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處警告,記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款100元,記12分。
(記者魏娜 通訊員李佳 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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