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陳述」,是近年來《申論》「分析題」中的一種最常見的題型。它往往要求考生,就「給定資料」中某一個片面性觀點或爭議性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觀點或看法。
依據其針對對象的不同,這種題型又可分為兩個小類:一是針對「片面觀點」的陳述;二是針對「爭議問題」的陳述。分別闡釋如下:
一、針對「片面觀點」的陳述
例如,山東省2008年《申論》試卷(關於「感恩」問題的探討)第二題:
給定資料4提到「有些人認為,資助別人乃高尚之善舉,不應求取回報,若附加任何感恩條件,就是『道德要挾』、『道德綁架』,就是滿足道德虛榮心的假仁假義。」你是如何看待「附加條件的資助」是「道德綁架」這個問題的?
要求:觀點明確,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
很顯然,某些人的「道德綁架」之說是片面的。問題在於,其觀點走了極端:對於「附加條件的資助」,他們只看到「附加條件」,而忽略了「資助」的社會價值;只看到「附加條件」的行為,而忽略了「附加條件」的社會背景。因此,正確的觀點應該是:
認為「附加條件的資助」是「道德綁架」這種看法是片面的。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即便是「附加條件的資助」,依然是一種慈善行為,依然是值得肯定的,因為畢竟這種行為還有利於他人,有利於社會,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
其次,在實施附加條件的慈善行為時,應注意不能以侵犯受助人的自尊心為前提,倘若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傷害了對方的自尊與人格,則不應提倡。
再次,其實「感恩」本來就應該是一種自覺行為,原本不需要「附加條件」來敦促,「附加條件的資助」顯然是現實環境中基於人性弱點的一種無奈之舉。所以全社會應努力營造自發「感恩」的環境與氛圍,讓「感恩」成為一種習慣,而不是被迫之舉。上述答案的解題思路是:
首先肯定「附加條件的資助」依然是慈善行為。然後加以限制:「附加條件」應把握分寸。最後以「原本不需要」作有條件的否定,並指出「附加條件」是無奈之舉,是在「感恩」意識相對淡薄的環境裡不得已而為之。
這道例題,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方便、快捷的解題借鑑:運用辯證思維方式,一分為二地分析問題,辨清「給定觀點」的「合理性成分」及其「片面性錯誤」,以「肯定」、「否定」相結合的表述形式作多個側面的闡釋。概括起來,即為下列模式:解題方法:
「肯定」與「否定」相結合肯定其合理性成分)歸結為「全面」否定其片面性錯誤再如,2009年「國考」《申論》試卷中,「省題」與「市題」各考了一道針對「片面觀點」的觀點陳述題(各佔20分),「省題」所探討的是「沿海地區企業內遷」問題,「市題」所探討的是「提高糧價」問題。比如「市題」,即試卷第二大題第2小題:
「給定資料Ⅱ」提出解決我國糧食問題的對策,認為提高糧食價格是關鍵之策,不必擔憂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他這種觀點有沒有道理,為什麼?談談你的見解。
試題的「給定觀點」顯然是片面的,但也有其合理成分:一方面,提高糧價有利於保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另一方面,不考慮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與「以人為本」的方針相悖,不利於保障經濟和社會平穩運行。基於以上思考,運用前述「解題方法」,我們便可方便、快捷地寫出以下答案:
提高糧價在我國現實條件下,指的是提高收購保護價,其意義在於引導市場價格,保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提高收購價格,對於形成和完善糧價激勵機制,促進農民多種多收的良性循環具有積極意義。因此「提高糧價」在這一層意義上是有道理的。
(按:肯定其合理性成分)但是,形成和完善糧價激勵機制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提高糧價必須逐步、適度,必須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面的反應,特別要考慮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民以食為天」,不考慮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而盲目提高糧價,與國家「以人為本」,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方針相悖,也不利於保持經濟和社會平穩運行。(按:否定其片面性錯誤)
只有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才是解決糧食問題的關鍵之策,說「提高糧價是關鍵之策」是片面的,也是不符合實際的。(按:小結)
二、針對「爭議問題」的陳述
例如,2006年浙江省《申論》試卷第二題:對於「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問題,材料中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一種是「公平優先,兼顧效率」)。請談談你的看法。
試卷中所拿出的「爭議性」問題,往往是雙方各執一端,都帶有片面性和絕對性。也就是說,他們只看到矛盾、對立的一面,而忽視了相容、統一的一面。那麼我們在解答這種試題時,就應該通過對雙方觀點的分析,找出其「對立」中的「統一」點來。即:
解題方法:
「正方」與「反方」相融合嚴中有反歸結為「統一」反中有正按照這種方法,上題的答案便可從兩個方面,作出以下陳述:
事實上,效率與公平的關係是辯證統一、相互促進的,本不存在誰先誰後的問題。
一方面,提高效率的過程,就是促進公平的過程。效率本身就包含著公平,僅就深化改革的過程來說,打破壟斷,打破平均主義,完善市場經濟規則,構建分配中的「陽光工程」等等,既是提高效率的手段,同時也是促進公平的重要途徑。
另一方面,促進公平的努力,也極大地提高了效率。我們所做的各種社會改革,從總體上看都是以公民「責、權、利」的公平公道為準則的,恰恰正是這種改革,推動了我國經濟的高效率發展。而提倡公平競爭、公平分配,也有利於人際關係的和諧,人們在平等、舒暢的環境中勞動,也必會增進工作效率。
再如,2008年山東省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申論》試卷第二題:
給定資料顯示:「由於歷史欠帳太多,一些鄉鎮公共服務難盡如人意。」有人認為,這該由政府管理;有人則認為,這該由市場去完成。對此,你持何種態度?
試題中的兩種意見,貌似尖銳對立,實則是高度統一的。只需摒棄各自的絕對性,將兩者折中、交融為一體,便可得出如下正確答案:一方面,政府管理是應該的,但不能包辦。應讓公共服務機構與政府分離,改制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或中介機構,走市場化、社會化路子,讓市場去經營。
另一方面,市場經營,並不意味著政府可以撒手不管,市場經營應接受政府的宏觀指導、目標考核與行政監管。
多年來的《申論》寫作實踐證明:圓滿的答案,往往孕育於全面的分析、辯證的思考之中。
「觀點陳述」題,尤如此。
文| 韓大偉 ,來源:申論薈公眾號,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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