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蘭蘭」案是2017年底引起社會關注的一起離奇案件,湯蘭蘭」是媒體為案件報案人取的化名。2008年,14歲的湯蘭蘭向警方報案,稱自己從六歲開始的七八年間遭到親屬、鄉鄰等數十人的侵害。當地司法機關經過四年的調查審理,最終11人獲刑,其中包括其親生父母,湯蘭蘭的爺爺也在拘留期間死於看守所。自2008年至今的十年間,不斷有被告人的親屬和涉案刑滿人員進行申訴,宣稱無罪。案件被關注是由各路媒體對這一事件的報導引起的,圍繞這起案件的各種細節,各種爭論,各種猜測、真真假假,至今沒有很權威的答案。2018年2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目前正對湯繼海等人的申訴依法審查處理。一些專家也認為,由於這起案件存在諸多疑問,相關部門應該進行詳盡的調查,給公眾一個權威答案,同時樹立司法公信力。隨著事件的推進,湯蘭蘭案最終會有一個結果,不管這個結果是不是能夠回答整個案件中所有的疑問,這個案件本身都應該成為一個法治樣本,值得我們關注、討論和研究。
「湯蘭蘭」案確實離奇,2008年,湯蘭蘭還是一名未成年少女,他所舉報的涉案人員當中居然包括自己的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叔叔、姑父、姨夫、堂哥、鄰居。案件宣判結果,被告人湯蘭蘭父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十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到十年不等。法律的問題最終還是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個案件要經得起檢驗,要成為法治樣本需要回答和面對的問題很多。對這起案件公眾存在的疑問能不能回答?涉案人及涉案人親屬的上訪及申訴是否合法?十年間的上訪及申訴相關部門是否進行了依法處理,依法處理的話是不是需要十年時間?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會希望牽扯到違法案件,更不希望牽扯進冤假錯案,更不會希望花十年時間上訪及申訴,我們能有幾個十年時間。法治就是要依法辦案,對上訪及申訴也要依法處理,要防止冤假錯案,也不能放任非法上訪及非法申訴,消耗國家資源。只有以理服人,拿證據就說話,判決經得起檢驗,才能消除公眾爭論,增強公眾法制意識。對於這類越是離奇的、越是公眾關注的、越是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就越要辦成樣本案件,不管最終申訴結果如何,通過這起案件肯定能發現一些辦案及審理過程中、涉案人申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肯定對完善制度並加強制度的執行與監督起到一些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