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9 08:02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嚴粒粒
近日,時隔10年的「湯蘭蘭案」經由媒體的報導,在輿論的發酵中有了新的進展。2月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表示,目前他們正在對湯繼海等人的申訴依法審查處理。
然而,這並非是一則單純的輿論監督事件。對未成年人隱私的公開,帶有審判傾向的春秋筆法,不夠完全的案件調查……不同於「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公眾對於媒體在此事件中所起作用的評價,大相逕庭。
對於此案中,記者的角色究竟是更貼近為探究真相振臂疾呼的正義使者,還是道德抑或專業度缺失的不合格媒體人?今天,我們先跳脫這一場尚未有定論的爭論,轉而從「什麼是後真相時代中的『真相』」看問題——
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有渠道為自己的觀點發聲。相關報導刊出後,網友迅速站隊。其中兩派最為極端:第一派,為記者勇於揭發,敢於詰問的行為拍手叫好,並呼籲儘快重審的同時,不忘「埋汰」司法;另一派,質疑記者採訪不紮實、公布隱私不合情合法的同時,叫囂要對「不合格」「不道德」的記者人肉。
在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董天策看來,目前這種網絡輿論監督的方向代表著一種典型的「後真相」時代的話語狂歡。「完全本末倒置」,「對於湯蘭蘭案件,值得關注的根本問題,這究竟是不是一個錯案、冤案」,而不是只問立場,不問真相。」
後真相,是牛津字典2016年度詞彙。字典把「後真相」定義為「訴諸情感及個人信念,較陳述客觀事實更能影響輿論的情況」。簡而言之,在現今信息傳播過程中,真相有時變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情感和觀點。可情感和觀點顯然不足以成為懲治犯罪的正義力量——連歐美的陪審團都強調要以情感、常識和判斷力參與司法活動。
不可否認,「後真相時代」是從自媒體興起中延伸的現象:因為社交媒體的屬性充分刺激了人們的需求,釋放了人們的欲望,滿足了人們在傳統媒體時代無法實現的信息傳播、意見表達以及社交需求,放大了「壞的主觀性」和「獵奇的欲望」。繼而,「言論自由」成為「口無遮攔」的藉口,網絡暴力、道德綁架等新興詞也匯應運而生。
在這種情況下,公眾從自由表態中收益快感的同時,也可能成被錯誤的輿論引導向遠離正義的歧途。
當社會許多發聲渠道、發聲者、發聲內容等魚龍混雜、難以論斷時,知識獲得碎片化或不真實化的圍觀群眾,有時也成為了許多獵奇、反轉新聞的受害者。先不論「湯蘭蘭案件」,許多案例皆可證明。如,「羅一笑事件」幾度反轉,羅一笑的父親從一個悲傷的慈父,轉而成為忽悠善良群眾捐款的詐騙者;「紅黃藍幼兒園事件」經過公安調查,網上流傳的許多所謂虐兒事件也均為虛構——被「真相」欺騙的感覺,是不是有些可憐又可笑?
在法律下定論前,我們不知道「湯蘭蘭案」究竟會以何種結局收尾。我們只希望類似「羅一笑事件」之類浪費公眾情感的反轉儘量能夠減少發生。具體來說,新聞從業者要以專業的行為操守接近真相,圍觀者要以冷靜批判性思維思考所謂「事實」。
好的批判性思維,確實是要時刻保持警惕和懷疑。但批判的初衷應該是為了找到事件的真相,而非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這叫抬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