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湯蘭蘭案」看如何看待後真相時代的「真相」

2021-01-10 浙江日報

2018-02-09 08:02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嚴粒粒

近日,時隔10年的「湯蘭蘭案」經由媒體的報導,在輿論的發酵中有了新的進展。2月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表示,目前他們正在對湯繼海等人的申訴依法審查處理。

然而,這並非是一則單純的輿論監督事件。對未成年人隱私的公開,帶有審判傾向的春秋筆法,不夠完全的案件調查……不同於「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公眾對於媒體在此事件中所起作用的評價,大相逕庭。

對於此案中,記者的角色究竟是更貼近為探究真相振臂疾呼的正義使者,還是道德抑或專業度缺失的不合格媒體人?今天,我們先跳脫這一場尚未有定論的爭論,轉而從「什麼是後真相時代中的『真相』」看問題——

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有渠道為自己的觀點發聲。相關報導刊出後,網友迅速站隊。其中兩派最為極端:第一派,為記者勇於揭發,敢於詰問的行為拍手叫好,並呼籲儘快重審的同時,不忘「埋汰」司法;另一派,質疑記者採訪不紮實、公布隱私不合情合法的同時,叫囂要對「不合格」「不道德」的記者人肉。

在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董天策看來,目前這種網絡輿論監督的方向代表著一種典型的「後真相」時代的話語狂歡。「完全本末倒置」,「對於湯蘭蘭案件,值得關注的根本問題,這究竟是不是一個錯案、冤案」,而不是只問立場,不問真相。」

後真相,是牛津字典2016年度詞彙。字典把「後真相」定義為「訴諸情感及個人信念,較陳述客觀事實更能影響輿論的情況」。簡而言之,在現今信息傳播過程中,真相有時變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情感和觀點。可情感和觀點顯然不足以成為懲治犯罪的正義力量——連歐美的陪審團都強調要以情感、常識和判斷力參與司法活動。

不可否認,「後真相時代」是從自媒體興起中延伸的現象:因為社交媒體的屬性充分刺激了人們的需求,釋放了人們的欲望,滿足了人們在傳統媒體時代無法實現的信息傳播、意見表達以及社交需求,放大了「壞的主觀性」和「獵奇的欲望」。繼而,「言論自由」成為「口無遮攔」的藉口,網絡暴力、道德綁架等新興詞也匯應運而生。

在這種情況下,公眾從自由表態中收益快感的同時,也可能成被錯誤的輿論引導向遠離正義的歧途。

當社會許多發聲渠道、發聲者、發聲內容等魚龍混雜、難以論斷時,知識獲得碎片化或不真實化的圍觀群眾,有時也成為了許多獵奇、反轉新聞的受害者。先不論「湯蘭蘭案件」,許多案例皆可證明。如,「羅一笑事件」幾度反轉,羅一笑的父親從一個悲傷的慈父,轉而成為忽悠善良群眾捐款的詐騙者;「紅黃藍幼兒園事件」經過公安調查,網上流傳的許多所謂虐兒事件也均為虛構——被「真相」欺騙的感覺,是不是有些可憐又可笑?

在法律下定論前,我們不知道「湯蘭蘭案」究竟會以何種結局收尾。我們只希望類似「羅一笑事件」之類浪費公眾情感的反轉儘量能夠減少發生。具體來說,新聞從業者要以專業的行為操守接近真相,圍觀者要以冷靜批判性思維思考所謂「事實」。

好的批判性思維,確實是要時刻保持警惕和懷疑。但批判的初衷應該是為了找到事件的真相,而非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這叫抬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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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湯蘭蘭案,真相重要嗎?
    五大連池市警方迅速出動,共抓捕涉案人員16人,後經過法院審理,11人獲罪,其中包括湯蘭蘭的母親。獲罪的11個人全部表示不服,以受到刑訊逼供屈打成招為由,提出上訴,但皆被駁回。2017年6月湯蘭蘭的母親刑滿釋放以後,聯合相關涉案人員通過各種方式為自己「伸冤」。
  • 「湯蘭蘭案」案發地尋訪:迴避真相的村莊
    在湯蘭蘭一案中,人們尋找了很多信息來推測真相,比如當地村落的環境,周邊人的旁證,但在尋訪中我們發現,在案發的東北屯子裡,幾乎沒有兩個村民能夠提供完全一致的細節。這種有意無意的迴避,使得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 湯蘭蘭案:真相以外,我們更應該反思什麼-虎嗅網
    這幾天,湯蘭蘭案刷屏,輿論反響強烈。和以往一樣,人們的態度又是分列兩陣,整整齊齊。只不過這次的對立大部分是聚焦在曝光的媒體上。到底真相如何?我沒有答案,同時我也相信,僅僅根據媒體上所披露的那些信息,其他人也很難能夠據此弄清楚真相。但充當福爾摩斯,是很多人內心的興趣,也無可厚非。但這件事情既然已經成為一個事件,我相信有關的司法部門最終會介入,我還是願意相信司法部門通過司法程序得出的結論。
  • 湯蘭蘭案真相!時隔十年試圖翻案,那些人真的是被誣告的嗎?
    湯蘭蘭案真相!時隔十年試圖翻案,那些人真的是被誣告的嗎?2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布,駁回湯蘭蘭案原審被告人湯繼海、萬秀玲等人的申訴。這件案件還得從十年前說起,在2008年10月,14歲的湯蘭蘭寫了一封控告信。
  • 後真相時代:真相是如何被操控的?我們應如何去判斷?
    真想也是,很難以它原本的面目出現在我們面前,也都是被加工後的。人設隨時崩塌,劇情總是翻轉,真相總是有n種劇本。就像英國脫歐事件一波三折,也是自英國脫歐以來,後真相這個詞被反覆提及,不得不說,我們真的已經進入了後真相時代。《後真相時代》的作者赫克託·麥克唐納作為全球知名的商業諮詢專家,為許多世界頂尖企業提供諮詢服務。對於真相是如何被加工,如何引導貨誤導我們,麥克唐納有著獨特的見解。
  • 湯蘭蘭否認懷過孕 "湯蘭蘭案"的這些細節你該知道
    2018年7月27日下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今年1月由媒體曝出的「湯蘭蘭案」給出了再審審查的最終結果:申訴理由不成立,予以駁回!當天,包括新華社、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環球時報、新京報等在內的數十家媒體,幾乎在同一時間報導了「湯蘭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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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師偉:湯蘭蘭案全梳理
    可憐的湯蘭蘭有很大可能萬劫不復!退一萬步講,即便這個案子是冤案,媒體們的行動已經留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任何人都可以用追求真相為由而為所欲為!那麼社會秩序如何保證?所以不論案子是什麼情況,涉事媒體必須被嚴懲,這才是公平正義!按照以往經驗,惡媒出面必然有訟棍同行,一查果然如此!
  • 湯蘭蘭案各方說辭混亂,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最近湯蘭蘭案刷屏了,從澎湃新聞的文章發布之後,輿論立刻分成了兩派。如今我們不去贅述和探討到底誰的立場才是正確的,因為在真相還沒有出來之前,很難評判。不過小編還是從整個事件目前被公眾得知的一些信息中,提取了一些關鍵的信息,可以肯定的是,有人在撒謊。那麼,到底誰在撒謊呢?我們讓讀者自己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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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蘭蘭案最新進展:原審被告人申訴被駁回 中國新聞來源:央視網 2018年07月27日 14:57 A-A+ 掃一掃 手機閱讀 原標題:        央視網消息:今天下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湯蘭蘭案申訴人送達了駁回申訴通知書
  • 25歲的她以正義之名把被性侵少女湯蘭蘭送進地獄
    但凡湯蘭蘭稍有差池,他們便可大做文章:你看,湯蘭蘭果然不是什麼好東西。而比王樂記者更有經驗,也更加無恥的新京報記者餘宗明口中,他們找湯蘭蘭的初衷,不是為了人肉湯蘭蘭,而是為了廓清真相,廓清這個詞用的真是秒極,有文化的人真是狡辯起來都特別的耳目一新。但倘若讓你們找到了湯蘭蘭,你們又會如何去廓清這個真相呢?
  • 「後真相時代」的「真相」
    2016年《牛津英語詞典》將「後真相」作為當年的年度詞彙收藏和發布。所謂「後真相」就是「訴諸情感及個人信念,較客觀事實更能影響民意」。「後真相」的特點突出表現在一是情感大於事實,二是消除事實是自媒體的常態。而這樣一個既存在著謊言和客觀事實,也存在著介於兩者之間的話語的第三種現實的時代就是「後真相時代」。「後真相時代」是以情緒扇動取代事實分析的時代,也是難以把握真相的時代。我們正處於這樣一個時代。
  • 關於「湯蘭蘭案」,這些細節你該知道...
    2018年7月27日下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今年1月由媒體曝出的「湯蘭蘭案」給出了再審審查的最終結果:  【申訴理由不成立,予以駁回!】  當天,包括新華社、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環球時報、新京報等在內的數十家媒體,幾乎在同一時間報導了「湯蘭蘭案」。
  • 湯蘭蘭案沒有判錯! 黑龍江高院回應八大質疑
    湯蘭蘭案,沒有判錯。7月27日,經過將近半年的調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駁回「湯蘭蘭案」原審被告人湯繼海、萬秀玲等人的申訴。從黑龍江高院的再審審查結果,我們可以主要認定4個事實:1、原審裁判認定各申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 「湯蘭蘭案」有反轉?央視:被告被逼供,案件有4大疑點!
    據檢察機關指控,在2003年,多名被告人先後兩次邊看光碟邊對被害人實施了侵害。而一份DVD機銷售憑證則證明,湯繼海家的DVD機購買於2004年。換句話說,檢方指控幾名被告人作案時使用的工具,當時根本就不存在。不過,同樣也是在二審時,檢察機關重新提交了湯蘭蘭的問詢筆錄,證明2003年所看的DVD機「應該是他們借的」。
  • 法律人不說話,就告訴你湯蘭蘭事件的另一種敘述方式
    《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 11人入獄多年本人「失聯」》,從文章標題可以看出,一件舊案出現了疑點,記者試圖通過這篇報導,呼喚受害人站出來揭開真相。期待真相!」   「這麼多禽獸集體出現真的匪夷所思,這案子如果是冤案,這草菅人命的當地相關部門該如何面對黨和人民?!」   這個案件是否存在誤判的可能,我們不能下定論,但文章中運用的一些敘述表達,在一名有強迫症的法律人看來,有不妥之處。
  • 湯蘭蘭性侵事件真相細節始末回顧 湯蘭蘭最新消息消失怎麼回事
    1.首先介紹一下這起案件——湯蘭蘭性侵案 2008年10月3日,14歲的湯蘭蘭(化名)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其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前後長達7年。
  • 案情捲軸長達6米 關於「湯蘭蘭案」 這些細節你該知道
    27日,包括新華社、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環球時報、新京報等在內的數十家媒體,幾乎在同一時間報導了「湯蘭蘭案」。複雜的再審審查自「湯蘭蘭案」立案再審審查以來,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認真細緻地推進審查工作,做了大量的艱苦努力。
  • 湯蘭蘭案,沒有判錯!離奇案件8大疑點,法官們逐一破解
    ·2017年6月29日,湯某秋的母親萬某玲釋放後,與陳某付、於某軍等以不同的方式開始謀求翻案。·2018年1月30日,有媒體發表《尋找湯蘭蘭》一文,並廣受轉載,湯蘭蘭案遂廣受關注。但同時,報導亦引發巨大爭議和輿論反彈。後媒體將該篇文章從網站上下線。
  • 湯蘭蘭事件 | 洩露性侵受害者身份,是尋求真相還是在消費人性?
    ▲《澎拜新聞》已經將關於湯蘭蘭的報導從主頁中刪除,但微博上的內容仍然招致了大量批評▲31日澎湃新聞又發了一篇評論《湯蘭蘭案,性侵還是冤案?覆核程序應儘快啟動》。2月1日,黑龍江五大連池市政府辦通過微信公眾號對此案進行回應,強烈呼籲「停止尋找湯蘭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