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過程的四大基本規律包括:間接經驗與直接經驗相結合的規律、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的規律、傳授知識與思想教育相統一的規律、教師的主導作用與學生的主體作用相結合的規律。從整體上來看,我們可以把這四條規律概括為「艦長傳教」,這樣方便大家記憶。在教師招聘考試中,常以客觀題與案例分析題中其中一小問的答題點作為考查形式。因此需要大家從整體上把握各點的內涵及其具體內容。
一、間接經驗與直接經驗相結合的規律(間接性規律)
1.學生以學習間接經驗為主
學生認識的主要任務是學習間接經驗,學習間接經驗具有高效率性,能夠在較短時間內獲得大量的系統知識。
2.學生學習間接經驗要以直接經驗為基礎
強調學生以學習書本知識為主,決不能忽視學生的直接經驗在認識客觀世界中的作用,使間接知識和直接知識有機結合起來。
3.反對只重視某一方面知識的片面觀念
①只強調間接經驗:赫爾巴特。
②只強調直接經驗:杜威。
二、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的規律(發展性規律)
1.掌握知識是發展智力的基礎
智力是在掌握知識的過程中形成、發展和表現出來的,引導學生自覺地掌握知識和運用知識才能有效地發展他們的智力。
2.智力發展是掌握知識的重要條件
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學生掌握知識的廣度、深度、鞏固程度和運用程度,因而智力的發展是掌握知識的不可或缺條件。
3.反對單純抓知識傳授或只重能力發展的片面觀點
①只重能力—形式教育:教育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智力。
②只重知識—實質教育:教育的主要任務是獲得知識。
三、傳授知識與思想教育相統一的規律(教育性教學規律)
1.知識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礎
科學知識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思想品德教育因素,學生思想的提高需要知識做為基礎,知識的增加有助於學生的道德認識。
2.學生的思想品德的提高又為他們積極地學習知識奠定了基礎
學生對所學知識的學習目的、學習態度以及積極性等思想品德要素的提高可以促使學生積極主動的學習知識。
3.反對只重德育或只重知識的單一思想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把知識教學與思想品德教育有機地結合起來,既注意挖掘教學內容的思想因素,克服只教書不育人的傾向;又要防止教學中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形式主義。要寓德育於教學之中,做到教書育人。
四、教師的主導作用與學生的主體作用相結合的規律(雙邊性規律)
1.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處於組織者的地位,應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
在教學中,教師指引學生學習的方向,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做好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從這個角度上講,教師是教育的主導,學生是學習的客體。
2.學生在教學過程中處於學習主體的地位,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能動性
學生是完整的人,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因此,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是教育教學成功的一個必要條件。從這個角度上講,學生是學習的主體。
3.反對只強調某方面作用的孤立觀點
①傳統教育派(赫爾巴特):只強調教師的主導作用。
②現代教育派(杜威):只強調學生的主體作用。
下面結合常見的考題,我們將這部分內容進行相應的鞏固。例如:
【單選題】根據赫爾巴特的教育性教學原則提出的教學規律是( )。
A.間接經驗與直接經驗相結合
B.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體作用相統一
C.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
D.傳授知識和思想品德相統一
【答案】D。解析:赫爾巴特的教育性教學原則指:「我想不到有任何無教學的教育,正如相反方面,我不承認有任何無教育的教學」。體現了教育與教學是不可分割的,因此答案選擇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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