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業是一個融道德、能力、生活實踐、基礎理論水平於一身的綜合職業崗位。
近些年,隨著國家對教師崗位的關注以及教師待遇的普遍提高,很多大學生以及社會上的有識之士,都將眼光投入到教師這個崗位上,推動了教師招錄考試如火如荼的進行。
在近幾年的教師招聘考試中,教學相關內容都是。教學過程規律的四條,主要考察方式涉及主客觀題型,客觀題型主要以單選和判斷為主。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主要結合教學過程四規律相關內容進行簡析,方便各位考生快速簡單的對教學有個簡單的認識,這次介紹內容主要是結合客觀題型,便於各位考生有針對性的進行複習。
首先我們我們介紹下教學過程的四大規律:
一、間接經驗與直接經驗相結合的規律
這一原則主要是包括兩點內容需要我們識記:第一點,學生以學習間接經驗為主。這點經常出現單選或判斷。我們要識記關鍵點是「間接經驗為主」,學生在學校主要是學習教材中知識,都是前人總結的自己的直接經驗,我們學習就是通過教材間接掌握知識。
出題考察點:一般情況下,單選選項中的錯誤選項以及判斷題會表述為:學生以學習直接經驗為主。故一定要記住「學生學習是以間接經驗為主」。
第二點,學生學習間接經驗要以直接經驗為基礎。直接經驗,我們自己在活動中獲得,這樣的知識一般情況下我們記憶深刻,當學到的間接知識與我們的直接經驗大致相同情況下,便於我們理解掌握間接經驗,比如說生活中你知道了獼猴桃就是奇異果,當文章內容出現關於奇異果的描述,我們就很容易理解。這點在單選題的選項中是比較常見的,我們所要記住的就是它的表述是正確的。
這條規律對應了兩條教學原則也是單選和判斷喜歡考察的點,兩個原則分別是直觀性原則、理論聯繫實際原則。
二、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的規律
這一規律包含兩點內容:(1)掌握知識是發展智力的基礎;(2)智力發展是掌握知識的重要條件。學習過一次同學會知道,這點與心理學中的能力一節知識相輔相成。
首先我們回憶一下,能力與知識、技能的聯繫包括兩點內容:
①知識、技能是能力形成的基礎,並推動能力的發展;
②能力制約知識、技能的掌握水平,影響知識、技能的學習進度。
能力與知識、技能的區別也包括兩點內容:
①知識是認知經驗的概括,技能是活動方式的概括,能力是心理水平的概括;
②知識、技能的掌握並不必然導致能力的發展,知識、技能的掌握只有達到熟練程度,通過廣泛遷移,才能促進能力的發展。
就這條規律結合能力相關知識來說,智力就是一般能力,故掌握知識是發展智力的基礎,其次知識、技能的掌握只有達到熟練程度,通過廣泛遷移,才能促進能力的發展,而且能力制約知識、技能的掌握水平,影響知識、技能的學習進度。所以當單選判斷出現這些表述的時候我們知道,都是對的。
3.傳授知識與思想品德教育相統一的規律(教學過程中知、情、意的統一規律)
這條規律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知識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礎;(2)學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為他們積極地學習知識奠定了基礎。
這條規律也叫教育性規律。對應的教學原則是:科學性和思想性統一的原則。
出題考察點:單選喜歡考察的第一點:這條規律的提出者是誰?在教育學開篇我們學過現代教育學之父赫爾巴特,提過教育性原則。沒錯提出者就是赫爾巴特。19世紀初,赫爾巴特對這一問題作了較系統的闡述,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教育性教學的概念」,赫爾巴特認為道德品質的培養是教育的最高目的,但在實現這一目的的同時,卻不能放鬆文化科學知識的傳授。因此,道德培養和知識傳授構成了學校教育的兩個基本內容,形成了實施學校教育的兩條基本途徑,即通過情感和意志的訓練陶冶道德情操;通過系統知識的傳授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