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疑出軌後殺害妻兒並肢解,嶽母卻替他伸冤!19年後再審

2020-09-24 河南都市頻道


李玉前案9月24日上午10點將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 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

李玉前「殺妻滅子疑案」十九年後得以再審。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今日(9月24日)10時開庭再審李玉前故意殺人申訴一案。
十九年前,時任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的李玉前被控殺害妻子、兒子後,找來情人孟某紅肢解屍體,並將屍體轉移至鋼鐵廠高爐焚化。一審李玉前被判處死刑、孟某紅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李玉前上訴後,二審改判死緩。
入獄後,李玉前繼續申訴。作為受害人家屬,李玉前的嶽父母也奔走多年為李玉前申訴喊冤。
24日上午,澎湃新聞從李玉前申訴代理人王萬瓊、徐昕二位律師處獲悉,他們將為李玉前做無罪辯護,並向法庭出示調查中獲取的證明其不在案發現場的證人證言及第三方鑑定機構就公訴機關起訴證據中血跡證據的鑑定報告等新證據。
李玉前此前也通過視頻會見表示,如果維持原判,希望他們能繼續支持他申訴。

被害人謝初明母親張林合從老家畢節大方縣趕來參加李玉前案再審開庭,手裡拿著這些年支持女婿申訴的材料。

19年前煉鐵廠幹部被指殺妻滅子,與情人合謀焚屍終審被判死緩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導,2001年3月,貴州省六盤水市發生一起離奇的「殺妻滅子案」。
當年3月21日,時任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李玉前向警方報案,稱妻子謝初明和兒子李明昊自3月20日凌晨起神秘失蹤,遍尋不見蹤影。他還向警方提供線索,稱與自己有情人關係的煉鐵廠女工孟某紅有重大作案嫌疑。
生於1969年的李玉前系畢節大方縣人,是家中五兄妹中唯一一個考上大學的,當時作為「跨世紀人才」被引入六盤水市。他和謝初明相識於校園,李玉前鑽研物理,謝初明則就讀中文系,二人自大學二年級起開始戀愛,並於1997年登記結婚。

謝初明生前曾為兒子創作文學作品,圖為他們在貴陽領獎時遊玩的合影,不久後母子二人遇害。

然而,在結婚前,李玉前還曾與煉鐵廠女職工孟某紅交往,並將此段關係維持到了婚後。據孟某紅供述,從1995年至2000年期間,她曾為李玉前數次流產。
2000年5月,李玉前的婚外情被謝初明得知後,她曾向丈夫提出離婚,但被李玉前跪地挽留,最終夫妻二人關係得到緩和。但在這一過程中,孟某紅曾多次到李玉前家裡和辦公室哭鬧,到派出所報警稱李玉前強姦她,更揚言「讓你家人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期間,謝初明和孟某紅也發生了爭執。
幾天後,孟某紅又以謝初明打電話罵她,給她在單位造成不良影響、侵犯名譽權為由,向六盤水市鐘山區人民法院起訴謝初明。2001年1月19日,雙方對薄公堂。
還沒等到判決,謝初明卻失蹤了。調查中,警方通過技術手法,在李玉前家中地板、拖把及孟某紅宿舍地上發現了謝初明殘留的血跡。此外,辦案人員還在李玉前家臥室門邊的牆上提取到了兩枚血指紋,它們均屬於孟某紅。
最終,李玉前被認定為兇嫌,孟某紅被認定為協助其分屍、拋屍的「幫兇」。

出事前,李玉前一家全家福,圖中最右邊的二人為李玉前和謝初明。

檢方當年指控,2001年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喝酒回家後見謝初明對其不理睬,想起近段時間二人的不和,便起意掐死了她,又用枕頭捂死被驚醒的兒子李明昊。當晚9時許,李玉前找來婚外情人孟某紅,二人一起將屍體肢解,分裝在4個編織袋內。隨後,孟某紅用背簍將謝初明屍塊分批轉移到煉鐵廠高爐焚化。
2001年9月10日,六盤水中院一審判決:李玉前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孟某紅構成包庇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

謝初明和李玉前的結婚照,李玉前的部分被剪去了。

在庭審中,李玉前當庭翻供,稱自己受到了刑訊逼供,並稱自己與妻子感情很好,不存在殺人動機,稱其被孟某紅栽贓陷害。
2001年11月20日,貴州省高院二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此案發回六盤水市中院重審。2003年12月1日,六盤水市中院再次認定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但改判死緩。2004年10月12日,貴州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貴州省政協給張林合夫婦開具的來信回函

入獄後持續喊冤,被害人父母堅持為其申訴
入獄後,李玉前堅持申訴。支持他喊冤的人群中,還有被害人謝初明的父母謝洪祿、張林合夫婦。
現年77歲的張林合告訴澎湃新聞,起初她也以為是女婿殺死了女兒和外孫,直到此案第一次開庭時,李玉前當庭翻供,她才覺得事有可疑。之後,她不顧子女反對,前去看守所看望李玉前,要求其把和孟某紅交往等經過詳詳細細地寫下來。拿著李玉前親筆書寫的材料,張林合和老伴一趟趟地往返於大方縣和水城(即六盤水市),到各級政府部門求告。
她親筆的申訴材料寫道,請求政府公正判決,找出真兇,為冤死的人鳴冤。接待她的工作人員都大為意外:「從來沒有見過受害者家屬為『兇手』申冤的。」直到前幾年,老伴謝洪祿因肺癌病逝,張林合也因為自身的身體原因,轉為精神上支持李玉前申訴。
2015年5月,申訴律師王萬瓊經多次會見、閱卷及走訪後,向貴州省高院提交了詳細的申訴代理意見。

李明昊照片

王萬瓊告訴澎湃新聞,該案沒有人證物證,僅憑李玉前、孟某紅兩人並不一致的有罪供述定案。她在申訴代理意見中寫道,兩被告人口供、李玉前前後供述及證人證言都存在多處矛盾。
例如:證人楊某木稱,其在2001年3月20日凌晨1時許,即李玉前尚未回家前,看到孟某紅多次從李家搬東西到她的住處——公寓304房間。另有煉鐵廠職工的證言稱,當晚上8點多就有人看到有背著背簍的女子走出304房間;當晚9時、10時,也有目擊者看到一女子背著背簍上2號高爐。
據李玉前介紹,孟某紅是煉鐵廠的皮帶工,其崗位就在拋屍地點,日常負責看管投進高爐的原材料和對入料的篩選。
李玉前另一申訴代理人徐昕則認為,該案的作案手段也存有疑點。原判決認定,李玉前分屍的兇器是其家中菜刀,但該菜刀上卻沒有檢驗出血跡。對殺人過程的供述,李玉前共有九次內容不一致的供述,且前四份與後五份差異巨大。
申訴代理律師介入後,他們曾於2015年委託北京雲智科鑑諮詢服務中心就公訴機關起訴證據中的血跡證據進行鑑定。鑑定報告顯示,專家經分析認為前述血跡應為謝初明生前開放性傷口的活動性出血,即謝初明極有可能是大出血死亡。但無論是李玉前前五次供述的捂死還是後四次供述的掐死,不可能在生前造成這樣的大出血。此外,被認定用於分屍的兩把菜刀沒有磨損的痕跡,不符合分屍砍擊骨骼發生刃面捲曲、破損的情況。

李玉前「殺妻滅子案「原審判決書

假如維持原判會繼續申訴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經媒體報導後,引發輿論關注。同年5月,貴州省高院決定啟動再審,並於2017年5月23日和2020年9月14日召開庭前會議。
再審開庭前一日,王萬瓊在貴州省高院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會見了李玉前,得知再審開庭消息的李玉前顯得很平靜。他對王萬瓊說,等了19年,沒有太多激動的心情,「失望的太多了。」
7月底和9月初,貴州省檢察院檢察官和貴州省高院再審法官也曾通過視頻提審了李玉前。

張林合和女兒外孫出事前的合影

李玉前二哥李玉山告訴澎湃新聞,在等待再審開庭的四年裡,家屬曾多次到貴州省高院尋找承辦人詢問案件進展。截至目前,李玉前的餘刑只剩下兩年。
澎湃新聞注意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李玉前案已遠遠超出審理期限。
據王萬瓊和李玉前家屬介紹,此案中的關鍵人物孟某紅此前出獄後一直在外打工,音訊全無。貴州省高院啟動再審後,終於在2019年8月將其找到,她所提供的口供和19年前並無更改。
但對於再審的結果,李玉前對律師說,假如維持原判,希望他們能繼續支持他申訴。澎湃新聞了解到,在獄中,李玉前堅持讀書,休息時常讀社會學和文學方面的書籍,最喜歡看金庸的小說。

李玉前在看守所內給嶽父嶽母所寫的家書

李玉前說,如果能重獲自由,他最想見的就是嶽母張林合,「我母親走了以後,她是我世上唯一牽掛的人」,他說,要向「媽媽」真誠地道個歉。
對此,張林合則說,她多年堅持其實也並非單單為了李玉前,「我是為了真理,為了我死去的女兒和外孫。」
在張林合看來,即便李玉前不是真兇,但女兒的災禍也因他的婚外情而起,然而,「恨歸恨,事實歸事實,我黑白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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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劉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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