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的拆遷,近期諮詢這類問題的案子比較多,北京楹庭路永強律師來跟大家總結一下,養殖場類的企業在近些年來受政策的影響,經過了幾次大的變化,尤其是在2018年,由於環保的原因各地出現了大規模的拆除,拆遷或騰退等。
2019年因為豬肉價的上漲豬肉緊缺,導致各地針對養殖企業的政策又逐漸寬鬆化了,所以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在整個徵收過程當中,根據相關規定對於適合養殖區的,或者因為政策變化導致出現企業需要拆遷的,應當進行一些補償。但是,補償標準是什麼?很多地方沒有補償,有的地方標準很低。這個標準從法理上來講,一般應當是企業的一些直接的損失,比如說畜禽舍比如房屋等這些建築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的,比如一些固定的設備費用,應該按照重置價進行評估,看下重置需要花多少費用來建成類似的企業。
其次,直接損失可能就是因為遷址、搬遷過程中造成的禽畜死亡等損失。有些特殊的養殖企業如果一旦搬遷就會導致或者一批的動物可能無法正常的存活,這類的損失也應當計算在內。另外還有搬遷過渡安置費等等,也要按照實際的損失進行評估。所以,從法理的角度來講,因為是公共利益的需要,為了環保或者是地方政策調整等等作出的徵收,應當予以補償。
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進行的搬遷、拆遷或拆除,依據信賴保護原則,應當對企業的所有損失進行補償。我們在辦案過程中認為,這些直接的損失是應當補償的,這類的案子我們受理的比較多,其中福建某養殖企業的案例,投資2億元建造了規模化的養殖場,因為河道的整治工程環保的需要,在2018年的時候,要對企業進行拆除,結果補償只針對當年的建造成本。後來企業主找到了我們,通過一些非訴的方式,以及結合訴訟的方式,糾紛得到了很好的處理,籤訂了比較滿意的補償協議。
所以這類的案子,大家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了解自己實際損失到底多少,再來諮詢律師確定標準進行核對,然後看確定的標準是不是一致,如果不一致看問題出在哪,由專業的律師為企業主制定專業的方案,以達到保護企業主自身合法權益的目的。
這類被關停的企業,如果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麼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徵收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諮詢徵地拆遷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法律知識並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