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慶市6歲女孩琪琪因為沒有完成午休作業,被班主任廖某用帶有齒釘的板子進行毆打,導致她雙側臀部出現了大面積的淤青,被迫住院治療,期間一直高燒不退,體溫甚至接近41°。醫生表示這是因為傷患部位發炎,導致了高燒,繼而導致的上呼吸道感染症狀。
發現琪琪受傷後,她的媽媽李女士第一時間聯繫了班主任廖某,廖某表示打孩子的時候,她沒有使勁哭,也沒有躲閃,於是就以為板子不痛。李女士稱女兒現在一提到學校就會哭,不知道如何進行心理疏導,而廖某和學校並沒有正式道歉。
琪琪就讀的學校負責人表示,已經對廖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扣除了其績效獎金和年度績效分。還表示廖某已經教書十幾年了,從來沒有出現過類似的事件,而且教學成績非常好。當地教委已經成立了調查組,廖某現已停課配合調查。
按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當學生違反規則、侵害他人時,老師們可以通過罰站、停課、停學等手段進行懲戒,不過罰站的話,時間不能超過一節課。該規則明確禁止用擊打、穿刺等明顯會給身體造成傷害的手段進行懲戒。廖某的做法違反了相關規則,而且她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怎樣的後果,不能從琪琪的表現來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惡劣。
雖然規則明確禁止了用毆打的方式來懲戒孩子,但現實和規則有的時候會出現衝突,有的孩子真的是不打不成器,對他們太過溫和,反而會覺得老師沒有用管不住自己,越來越淘氣,既耽誤自己的未來,也會給其他同學造成不良的影響。
打孩子,也會面臨種種問題。現在的孩子都是家裡的小公主、小王子,父母和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特別看重,稍微有一點不對勁就會擔憂不已,若是發現老師打了孩子,可能會舉報上訪,老師輕則被批評教育,重則會丟掉飯碗,十幾年寒窗苦讀毀於一旦。
這就需要老師們找到其中的平衡點,善用手中的懲戒權了。教師要儘可能做到學校、教師、家長和學生本人的多方聯動,獲取到足夠多的信息後,再行使懲戒權,不能一意孤行。懲戒的出發點應該是對孩子的關心和責任,而不是發洩內心的怨氣,否則的話就成為了犯罪行為。這就要求老師們不光要重視懲戒本身,還要重視懲戒後的補救措施,比如說對於被罰站的孩子,事後可以關心下她是不是存在腿腳酸痛等問題,剛柔並濟,效果才會更好。
醫生們對症下藥,療效才會好。老師們也應該因材施教,學生們的成才率才會更高。要靈活運用各種懲戒方式,不能一概而論,比如說,對那些上課的時候不認真,小動作特別多的學生,可以罰站;對於那些沒有耐心的同學,可以罰他們寫更多的作業。讓懲罰的過程,變成糾正學生錯誤、培養良好習慣的過程,只有這樣,懲戒的效益才會被最大化,家長們才不會過度反感。
對於孩子來說,他們第一個參加的社會組織不是學校,而是家庭,家庭教育在他們的人生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因此,老師們在行使懲戒權的時候,也應該重視家庭的作用。可以和家長們進行約定,明確家庭在懲戒過程中的義務和責任,同時讓家長們向老師說明被懲戒後,孩子的心理和行為習慣是否發生了改變,以便老師們及時調整對學生的管理措施。
雖然有個別老師不負責任,惡意傷害孩子,但在現實中,好老師佔比更高,家長們看到孩子被懲戒的時候,不要過度敏感,不分青紅皂白就去找老師麻煩的話,那以後可能沒有人願意管孩子了,孩子會野蠻生長,最終受害的其實是他們自己。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新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