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本募集說明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合格投資者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並不包括募集說明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募集說明書全文同時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投資者在作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募集說明書全文,並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保證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中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主承銷商已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進行了核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銷商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因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且公司債券未能按時兌付本息的,主承銷商承諾負責組織募集說明書約定的相應還本付息安排。
受託管理人承諾嚴格按照相關監管機構及自律組織的規定、募集說明書及受託管理協議等文件的約定,履行相關職責。發行人的相關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債券持有人遭受損失的,或者公司債券出現違約情形或違約風險的,受託管理人承諾及時通過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等方式徵集債券持有人的意見,並以自己名義代表債券持有人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與發行人、增信機構、承銷機構及其他責任主體進行談判,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參與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受託管理人承諾,在受託管理期間因其拒不履行、遲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關規定、約定及受託管理人聲明履行職責的行為,給債券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凡欲認購本期債券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本募集說明書及有關的信息披露文件,進行獨立投資判斷並自行承擔相關風險。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的經營風險、償債風險、訴訟風險以及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或收益等作出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投資者認購或持有本期公司債券視作同意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其他有關發行人、債券持有人、債券受託管理人等主體權利義務的相關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本期債券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除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外,發行人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或實體提供未在本募集說明書中列明的信息和對本募集說明書作任何說明。投資者若對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證券經紀人、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投資者在評價和購買本期債券時,應審慎地考慮本募集說明書第二節所述的各項風險因素。
除非另有說明或要求,本募集說明書摘要所用簡稱和相關用語與募集說明書相同。
重大事項提示
一、發行人本期債券評級為AA;發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季度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59,827.41萬元、64,375.66萬元、16,495.12萬元和52.81萬元;本期債券上市前,發行人最新一期末淨資產為521,332.84萬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合併報表中所有者權益合計),合併報表口徑的資產負債率為69.53%(母公司口徑資產負債率為68.92%);本期債券上市前,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46,899.39萬元(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平均值),預計不少於本期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發行人在本次發行前的財務指標符合相關規定。本期債券發行及掛牌上市安排請參見發行公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發行人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71.93%、70.32%、69.53%和70.08%,資產負債率維持在合理水平,整體呈下降趨勢。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處於房地產行業平均水平,若未來公司資產負債率上升,或增加公司財務費用支出壓力,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321,419.48萬元、-156,103.37萬元、55,200.75萬元和7,430.79萬元,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逐年增加;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81,637.33萬元、94,267.15萬元、133,268.97萬元和35,701.06萬元,反映出公司能夠通過主營業務持續穩定地獲取經營活動現金流入。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發行人短期借款和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餘額合計分別為145,300.00萬元、254,900.00萬元、393,800.00萬元和358,800.00萬元,佔各期末流動負債的比例分別為28.42%、47.71%、53.01%和48.89%,短期債務規模較大,將增加公司短期債務到期償付的壓力。若未來發行人經營情況惡化,不能按時還款,可能使公司面臨一定的財務風險。
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抵、質押借款金額合計為690,494.00萬元;公司所有權受限制的資產評估價值合計為923,820.97萬元,主要為土地使用權及房產。公司受限資產主要用做銀行借款的抵、質押物。較大的受限資產規模將影響公司未來以資產抵質押的方式進行債務融資的能力,且若未來公司未能按時、足額償付債務本息導致公司資產被凍結和處置,將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進而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
六、截至募集說明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對內擔保人民幣餘額170,000.00萬元。公司的擔保餘額較大,若未來被擔保人經營出現困難,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代償風險。
七、受國民經濟總體運行狀況、國家宏觀經濟、金融政策以及國際環境變化的影響,市場利率存在波動的可能性。由於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且期限較長,債券的投資價值在其存續期內可能隨著市場利率的波動而發生變動,從而使本期債券投資者持有的債券價值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八、由於本期債券具體交易流通的審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方能進行,發行人將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請,但發行人無法保證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一定能夠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同意,亦無法保證本期債券會在債券二級市場有活躍的交易。如果上海證券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或本期債券上市後在債券二級市場的交易不夠活躍,投資者將面臨流動性風險。
九、在本期債券有效存續期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將對發行人開展定期跟蹤評級以及不定期跟蹤評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的跟蹤評級結果與跟蹤評級報告將及時在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網站(www.ccxr.com.cn)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且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披露時間不得晚於在其他交易場所、媒體或者其他場合公開披露的時間。
十、債券持有人會議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審議通過的決議,對於所有債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會議、未出席會議、反對決議或放棄投票權的債券持有人,以及在相關決議通過後受讓取得本期債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約束力。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間,債券持有人會議在其職權範圍內通過的任何有效決議的效力優先於包含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內的其他任何主體就該有效決議內容做出的決議和主張。債券持有人認購、購買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債券均視作同意並接受公司為本期債券制定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並受之約束。
釋義
在本募集說明書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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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募集說明書摘要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分項數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可能略有差異,這些差異是由於四捨五入造成的。
第一節發行概況
一、公司基本情況
註冊名稱: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PEOPLE'SGOOD HOUSE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立剛
設立(工商註冊)日期:2008年5月16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50,000,000.00元
實收資本:人民幣50,000,000.00元
公司住所:道裏區建國街30號
郵政編碼:150026
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李林翠
聯繫電話:0451-51870830
傳真:0451-51870828
公司註冊號:230100100036879
組織機構代碼:67213593-6
所屬行業:房地產業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經營;房屋租賃;物業管理;資產經營。(依法須經營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本次發行概況
(一)公司債券發行批准情況
發行人擬申請發行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已於2015年4月10日經發行人董事會決議通過。
發行人股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5年5月12日出具《關於同意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哈國資發〔2015〕47號)。
(二)公司債券發行核准情況
2015年7月15日,本期債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1664號」文核准公開發行,核准規模為不超過20億元(含20億元)。本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本期債券的發行時間、發行規模及發行條款。
(三)本期債券發行的主要條款
1、債券名稱: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債券簡稱:「15好民居」)。
2、債券期限:5年期,附存續期間第3個計息年度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3、發行規模:本期債券的發行規模為20億元,不分期發行。
4、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期債券票面金額為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5、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證券登記機構開立的託管帳戶託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6、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本期債券的利率採取詢價方式確定,本公司與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下詢價結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確定利率區間,以簿記建檔方式確定最終發行利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保持不變;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其存續期限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本期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調基點,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限後2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其存續期限後2年的票面利率仍維持原票面利率不變。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逾期不另計利息。
7、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債券採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8、起息日:2015年7月30日。
9、利息登記日:2015年7月30日。
10、付息、兌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11、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30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2、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2020年7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8年7月30(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3、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第3個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在其存續期限後2年的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14、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第3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債券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第3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交所和證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回售申報:自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本期債券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申報期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決定。
16、擔保人及擔保方式: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17、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在本期債券的存續期內,資信評級機構每年將對公司主體信用等級和本期債券信用等級進行一次跟蹤評級。
18、債券主承銷商: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債券受託管理人: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發行對象:本期債券將以公開方式向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且符合《管理辦法》的合格投資者發行。
21、發行方式:本期債券發行採取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合格投資者詢價發行的方式。具體發行方式詳見發行公告。
22、配售規則:按照投資者的申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按照申購利率從低到高對申購金額進行累計,當累計金額超過或等於本期債券發行總額時所對應的最高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申購利率在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的投資者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配售;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有權在考慮長期合作的因素後,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配售結果
23、承銷方式: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採取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24、募集資金專項帳戶:發行人已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道裡支行籤訂《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專項帳戶監管協議》,並在該行開立募集資金專項帳戶。
25、募集資金用途: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補充公司營運資金。
26、擬上市地:上海證券交易所。
27、新質押式回購: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債券信用等級為AA,本次債券符合進行新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發行人擬向上交所及證券登記機構申請新質押式回購安排。如獲批准,具體折算率等事宜將按上交所及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28、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四)本期債券發行及上市安排
1、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2、發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7月28日
3、發行首日:2015年7月30日
4、預計發行期限: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3日
5、網下申購期: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3日
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關於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三、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機構
(一)主承銷商
名稱: 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19層、20層
辦公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19層、20層
法定代表人: 邱三發
項目主辦人: 劉璟、吳峰
電話: 010-51876667、020-88836635
傳真: 010-68012845、020-88836634
郵政編碼: 510623
(二)分銷商
名稱: 西藏同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拉薩市北京中路101號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直門北大街32號楓藍國際B座1506
法定代表人: 賈紹君
聯繫人: 高文、于秀敏
電話: 010-82206331、010-82206313
傳真: 010-82206301
郵政編碼: 100082
(三)律師事務所
名稱: 重慶海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 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步行街未來國際大廈23樓
辦公地址: 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步行街未來國際大廈23樓
負責人: 韓紅
籤字律師: 韓紅、朱林
電話: 023-67083618
傳真: 023-89001589
郵政編碼: 401120
(四)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 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主要經營場所: 北京市崇文門外大街11號新成文化大廈A座11層
辦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濱河大道5020號證券大廈12樓
法定代表人: 張增剛
執行事務合伙人: 劉洛
籤字註冊會計師: 劉洛、劉新發
電話: 0755-33910667
傳真: 0755-33910665
郵政編碼: 518033
(五)資信評級機構
名稱: 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青浦區新業路599號1幢968室
辦公地址: 上海市黃埔區西藏南路760號安基大廈8樓
法定代表人: 關敬如
聯繫人: 劉剛、錢偉岸、李榮一
電話: 021-51019090
傳真: 021-51019030
郵政編碼: 200011
(六)債券受託管理人
名稱: 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19層、20層
辦公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19層、20層
法定代表人: 邱三發
聯繫人: 劉蔚
電話: 010-51876667、020-88836635
傳真: 010-68012845、020-88836634
郵政編碼: 510623
(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銀行
名稱: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道裡支行
住所: 哈爾濱市南崗區黃河路88號
負責人: 艾民
聯繫人: 王曉蕾
聯繫電話: 0451-84616018
傳真: 0451-84613318
(八)本期債券申請上市的證券交易所
名稱: 上海證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
總經理: 黃紅元
電話: 021-68808888
傳真: 021-68804868
(九)本期債券登記機構
名稱: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負責人: 聶燕
電話: 021-38874800
傳真: 021-58754185
四、認購人承諾
購買本期債券的投資者(包括本期債券的初始購買人和二級市場的購買人,下同)被視為作出以下承諾:
(一)接受本募集說明書摘要對本期債券項下權利義務的所有規定並受其約束;
(二)本期債券的發行人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合法變更,在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並依法就該等變更進行信息披露時,投資者同意並接受該等變更;
(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申請本期債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並由主承銷商代為辦理相關手續,投資者同意並接受這種安排。
五、發行人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人員的利害關係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摘要籤署之日,發行人確認其與本期債券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間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股權關係或其他重大利害關係。
第二節發行人及本期債券的資信情況
一、本期債券的信用評級情況
發行人聘請中誠信證評對本期債券的資信情況進行評定。根據中誠信證評出具的《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
二、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主要事項
(一)信用評級結論及標識所代表的涵義
經中誠信證評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與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均為AA,本級別的涵義為發行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很強,本期債券的違約風險很低。
(二)評級報告的主要內容
1、主要優勢:
(1)外部展業環境良好。我國正在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未來幾年內棚戶區改造是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點。同時,哈爾濱經濟增長較快,地方財政實力強,公司保障性住房建設業務外部發展環境良好;
(2)保障房建設地位高。近年公司承擔了哈爾濱市45%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累計建設棚改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58,431套、308.29萬平方米;
(3) 獲得的專項補助力度較大。哈爾濱市政府為確保棚戶區改造工程項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在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給予公司一定的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用於公司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建設。
2、主要風險/挑戰:
(1) 財務槓桿偏高。雖然公司自有資本實力尚可,但其負債水平偏高;
(2)資金壓力較大。公司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採用先建設後安置的業務模式,棚戶區改造異地安置周期較長,項目回款較慢,公司面臨的資金壓力較大;
(3) 受公司購置土地影響,其經營性現金流表現欠佳。
(三)跟蹤評級安排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評級行業慣例以及中誠信證評評級制度相關規定,自首次評級報告出具之日(以評級報告上註明日期為準)起,中誠信證評將在本期債券信用級別有效期內或者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持續關注本期債券發行人外部經營環境變化、經營或財務狀況變化以及本期債券償債保障情況等因素,以對本期債券的信用風險進行持續跟蹤。跟蹤評級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蹤評級。
在跟蹤評級期限內,中誠信證評將於本期債券發行主體及擔保主體(如有)年度報告公布後兩個月內完成該年度的定期跟蹤評級,並發布定期跟蹤評級結果及報告。此外,自本次評級報告出具之日起,中誠信證評將密切關注與發行主體、擔保主體(如有)以及本期債券有關的信息,如發生可能影響本期債券信用級別的重大事件,發行主體應及時通知中誠信證評並提供相關資料,中誠信證評將在認為必要時及時啟動不定期跟蹤評級,就該事項進行調研、分析並發布不定期跟蹤評級結果。
如發行主體、擔保主體(如有)未能及時或拒絕提供相關信息,中誠信證評將根據有關情況進行分析,據此確認或調整主體、債券信用級別或公告信用級別暫時失效。
中誠信證評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蹤評級結果等相關信息將通過中誠信證評網站(www.ccxr.com.cn)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且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披露時間不得晚於在其他交易場所、媒體或者其他場合公開披露的時間。
三、主要資信情況
(一)發行人獲得主要貸款銀行的授信情況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合併口徑銀行授信額度合計為89.39億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額度為74.97億元,尚餘授信額度為14.42億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的嚴重違約情況
公司在最近三年及一期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未出現過嚴重違約現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發行的債券以及償還情況
最近三年及一期,發行人無已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及償還情況。
(四)本期債券發行後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及其佔發行人最近一年末淨資產的比例
本期債券發行總額不超過20億元。以20億元的發行規模計算,本期債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並全部發行完畢後,公司累計公司債券餘額為20億元,佔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合併報表口徑所有者權益的比例為38.36%,未超過公司淨資產的40%,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五)發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併報表口徑主要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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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上述各指標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淨額)/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4、貸款償還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100%
5、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利息費用,其中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資本化利息支出
6、利息償付率=實際支付利息/應付利息×100%
第三節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註冊名稱: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PEOPLE'SGOOD HOUSE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立剛
設立(工商註冊)日期:2008年5月16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50,000,000.00元
實收資本:人民幣50,000,000.00元
公司住所:道裏區建國街30號
郵政編碼:150026
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李林翠
聯繫電話:0451-51870830
傳真:0451-51870828
公司註冊號:230100100036879
組織機構代碼:67213593-6
所屬行業:房地產業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經營;房屋租賃;物業管理;資產經營。(依法須經營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發行人設立、註冊資本變化情況
(一)發行人設立的基本情況
發行人系經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8年5月16日出資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5,000.00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該次出資業經黑龍江恆天會計師事務所審驗,並出具了「黑恆會師【驗報】字『2008』第0055號」驗資報告。
(二)最近三年發行人註冊資本變動情況
發行人近三年無註冊資本變動情況。
(三)最近三年實際控制人變動情況
最近三年,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動。
(四)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最近三年,發行人未發生重大資產重組。
(五)發行人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發行人的唯一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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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系哈爾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根據《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黑編〔2010〕17號)及《中共哈爾濱市委辦公廳哈爾濱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的實施意見》(哈發〔2010〕3號)精神,設立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既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又為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
三、對其他企業的重要權益投資情況
(一)發行人控制的子公司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發行人納入合併報表範圍的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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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爾濱誼居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名稱:哈爾濱誼居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立剛
設立(工商註冊)日期:2008年6月19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5,000.00萬元
註冊號:230100100037349
公司住所:哈爾濱市道裏區新陽路32號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租賃。
哈爾濱誼居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目前主要負責中華巴洛克文化街保護區(二期)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哈爾濱誼居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總額為265,093.78萬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為4,725.67萬元;2014年度,該公司未實現營業收入,實現淨利潤-165.99萬元。
2、哈爾濱好民居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哈爾濱好民居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蓋曉壯
設立(工商註冊)日期:2011年1月25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300.00萬元
註冊號:230104100195631
公司住所:哈爾濱市道外區濱江新城小區D區D2棟1層8號商服
經營範圍:對出資人授權的資產進行經營、管理;自有房屋及場地出租; 零售:百貨、化妝品、箱包、體育用品、體育器材、文具用品、照相器材、鐘錶、眼鏡、珠寶首飾、工藝美術品(不含文物)、玩具、針紡織品、五金、家用電器、電子產品、保險柜、通訊設備(不含衛星地面接收設備及無線電發射設備)、計算機軟體、計算機整機、配件輔助設備、家具、廚房衛生用品;會議及展示展覽服務;代理、設計、製作、發布國內廣告業務;物業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前置審批項目除外)
哈爾濱好民居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中華巴洛克文化街保護區(二期)棚戶區改造項目商鋪出租及物業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哈爾濱好民居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資產總額為733.35萬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為-844.85萬元;2014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79.99萬元,實現淨利潤-287.66萬元。
表3-1發行人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2014年度財務概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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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發行人提供
此外,發行人於2008年出資組建了哈爾濱聖通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民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佳居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組建後,發行人未委派人員至這三家子公司管理層和財務部門任職,未取得三家公司的決策權、控制權,因此並未納入合併報表。
(二)發行人參股公司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發行人無參股公司。
四、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與發行人之間的獨立性
(一)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情況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哈爾濱市國資委,其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質押的情況。
2、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質押情況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股份未被質押。
(二)發行人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獨立性
1、資產方面。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等資產均歸公司獨立所有。
2、人員方面。公司擁有獨立於實際控制人的勞動、人事和工資管理體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產生;除一名監事在實際控制人處任職,公司高管人員均未在實際控制人處任職;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適應其業務開展需要的組織機構。
3、機構方面。公司設有綜合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前期部、經濟部、總工辦、經營部、企劃部部等職能部門,擁有獨立於實際控制人的職能機構。
4、財務方面。公司設立了獨立的財務部門,配備了獨立的財務人員,建立了規範、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具有規範、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獨立履行納稅申報及繳納義務,獨立開設銀行帳戶等。
5、業務經營方面。公司的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與銷售。公司股東、董事會和高管人員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各司其職。實際控制人不能隨意幹涉公司的生產經營,僅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通過董事會行使相應的權利。
(三)發行人關聯方情況
1、發行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
除發行人控股股東、子公司,發行人無其他關聯方。
2、發行人關聯方交易
最近三年,發行人的關聯方交易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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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公司的關聯交易主要是向子公司提供資金拆借,分別為4,440.00萬元、4,160.00萬元和4,160.00萬元。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無對外擔保,對內向其子公司提供擔保人民幣餘額170,000.00萬元,發行人具體擔保明細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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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向其子公司提供擔保及資金拆借外,發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違規佔用,或者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
3、發行人關聯交易決策權限和程序
(1)關聯交易管理的組織機構
公司財務部是關聯交易管理的歸口部門,主要負責關聯人的分析確認、關聯交易合規審查及重大關聯交易決策的組織工作。公司財務部負責關聯交易的會計記錄、核算、報告及統計分析工作。財務部對關聯交易情況進行整理、分析,並按照本制度的規定,保證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的履行。
(2)關聯交易審議程序
公司擬進行的關聯交易由公司職能部門提出議案,議案應就該關聯交易的具體事項、定價依據和對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影響程度做出詳細說明。
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當迴避表決,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非關聯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
五、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情況
1、董事任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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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監事任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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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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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兼職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兼職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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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無政府公務員兼職兼薪情況,人員設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公司無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債券的情況。
六、發行人主要業務情況
(一)公司經營範圍
發行人的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經營;房屋租賃;物業管理;資產經營。(依法須經營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公司主營業務情況
根據2011年第三次修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的行業劃分標準和中國證監會2012年10月26日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屬於「K70 房地產業」。
目前,公司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與銷售。
1、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的項目如下:
表3-2發行人在建項目情況
單位: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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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毛利構成以及毛利率情況
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構成為商品房和保障房銷售。2014年度,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1.19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為99.58%。其中,商品房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為62.62%,是公司的核心業務;異地安置房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為12.41%。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毛利的構成如下:
表3-3 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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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 發行人主營業務支出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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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 發行人主營業務毛利潤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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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形成商品房銷售、異地安置房銷售、廉租房銷售等多個板塊。最近三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31,199.86萬元、213,285.10萬元和111,948.00萬元。從收入構成來看,商品房銷售與異地安置房銷售收入是主營業務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近3年來在營業收入中合計佔比均在50.00%以上。毛利率方面,公司近三年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8.62%、-1.52%和24.13%。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波動較大,主要與公司當期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與銷售規模相關聯。2013年度,公司承接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與銷售,由於保障性住房銷售價格受政策影響較大,毛利率偏低,導致公司2013年主營業務毛利率為負。
3、發行人商品房開發經營情況
房地產開發與銷售業務是公司的傳統及核心業務,其中,發行人2014年主營業務收入中商品房銷售收入佔比超過60%。2012-2014年,商品房銷售板塊分別實現收入64,077.23萬元、57,484.60萬元和70,408.35萬元,增長較為平穩。同時,最近三年公司商品房銷售板塊毛利潤不斷上升,分別為19,166.27萬元、24,076.18萬元以及26,554.40萬元。另外,公司近三年商品房銷售板塊的毛利率分別為29.91%、41.88%以及37.71%,公司商品房銷售業務的毛利率持續處於行業較高水平。
發行人房地產開發業務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預售房款和銀行貸款等。產品定價模式為市場定價加產品差異化定價,即在參照市場行情的基礎上,充分挖掘公司開發產品的優勢,體現產品差異化以及公司品牌知名度所帶來的附加經濟價值。
發行人經過多年的發展,憑藉專業化的操作和穩健務實的經營,成功開發了如康泰嘉園商住小區、如意雅居二期等一系列城市精品房地產項目。
(1) 業務運營模式
發行人商品房開發與銷售業務的區域布局主要集中在哈爾濱市本地。開發及銷售的經營模式主要為自主開發、自主銷售。多年來,發行人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獨立的商品房業務經營體系,包括從採購、開發、銷售在內的一條完整產業鏈的構建。發行人商品房開發、銷售的業務流程較為複雜,涉及合作單位較多,一般來說,各業務部門在流程中承擔的職能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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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銷售模式
發行人房地產項目定位為:普通居民住宅及商用物業。主要目標消費者群體為高、中、低收入的白領、公務員及企業主。公司所開發的項目均需達到相關監管規定的預售條件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才向所在區域的需求者組織銷售。
為應對哈爾濱地區房地產市場的激烈競爭,科學的定價體系是必須的。為此,發行人制定了項目銷售定價體系,首先考慮的是項目所在區域的競爭狀況,這包括該地區的房地產市場供求總量、主要競爭對手的價格情況。同時,考慮項目的開發成本(即地價、建安成本、稅收等)。最終結合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目標,完成項目銷售定價。
綜合上述因素,公司項目的銷售定價體系如下:
統計項目開發成本→考察項目所在地區的市場供求總量、主要競爭對手的價格情況→確認消費者的購買意向→確定銷售價格。
在基本確定項目定價後,綜合項目的房地產的戶型、朝向、樓層等因素調整、確認最終的銷售價格,在項目推廣時,結合營銷活動和市場推廣計劃進行動態調整。
4、發行人保障性住房開發經營情況
發行人遵從國家政策指導,通過自身的經營活動貫徹國家保障房政策。公司保障房業務的開展,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充分體現了公司作為國有獨資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發行人自成立以來先後投資建設了濱江新城、中華巴洛克、陶瓷小區、群力西區等多個大規模保障性住房項目,共建設棚改安置用房、經濟適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58,431套,合計308.29萬平方米。
發行人對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極為熟悉,保障性住房項目開發經驗豐富。好民居公司在未來將繼續發揮自身優勢,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強化在哈爾濱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行業的重要主體地位。
最近三年,發行人異地安置房、經適房等保障性住房銷售收入合計分別為29,168.94萬元、133,209.58萬元與38,368.44萬元。營業成本分別為35,614.61萬元、183,129.07萬元與41,083.83萬元。最近三年異地安置房、經適房等保障性住房銷售板塊的營業毛利率為-22.10%、-37.41%以及-7.08%。異地安置房銷售板塊毛利率為負的原因是由於保障性住房項目前期墊付拆遷費用、項目投資規模較大,且銷售價格受政策影響較大,導致保障性住房銷售收入一般低於成本。但政府會給予保障性住房建設主體一定的專項補助,因此,公司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綜合收益基本能保持盈虧平衡。
(1) 業務運營模式
發行人保障性住房開發的區域布局主要集中在哈爾濱市本地。多年來,發行人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獨立的保障型住房開發經營體系,包括從拆遷、開發在內的一條完整產業鏈的構建。發行人異地安置房開發的業務流程較為複雜,合作單位較多,一般來說,各業務部門在流程中承擔的職能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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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障性住房銷售模式
① 發行人負責棚戶區改造拆遷工作
當發行人作為棚戶區改造地段拆遷主體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如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按照「拆一還一」,結算結構差價的方式執行,由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產權調換安置房屋建安成本結算差價。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哈爾濱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拆遷補償相關政策的規定(試行)》,「超出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就近上靠產權調換安置戶型內的部分,可以按照綜合建設成本交納購房款。被拆遷人要求超過標準戶型建築面積安置房屋的,超出標準戶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銷售價格交納購房款。」當上靠戶型面積大於原房建築面積和所選新房建築面積大於應上靠標準戶型面積時,被拆遷戶將向發行人繳納產權調換房屋購房款。
② 發行人作為異地安置房銷售方
當拆遷主體為其他機構時,則由拆遷主體與發行人籤訂異地安置房購買協議,向發行人批量購買保障性住房用作異地拆遷安置,發行人與拆遷主體之間為買賣關係。
(三)發行人面臨的主要競爭及優勢
1、國內房地產市場競爭形勢
國內房地產市場百花齊放。發行人現時面臨的競爭主要來自恆大集團、富力地產、中海地產等全國性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發行人在品牌知名度、財務資源、服務品質等多個方面與上述國內知名開發商在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展開競爭。
為在激烈競爭中爭奪市場份額,開發商均已建立不同類型的產品和品牌,以吸引不同目標客戶群體。此外,國內房地產開發除了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深厚的行業知識及有關房地產開發的政府政策各種專業知識外,還必須深入了解當地居民的需求及與當地政府建立良好關係以發展新項目。
多年以來,好民居公司專注於哈爾濱市的房地產開發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對哈爾濱市居民的需求和偏好有深入的了解,並與哈爾濱市政府等機構建立了良好關係,相比其他跨區域經營的全國性開發商享有區域競爭優勢。
2、發行人的競爭優勢
(1)區域優勢
哈爾濱市是中國東北北部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被譽為歐亞大陸橋的明珠,是第一條歐亞大陸橋和空中走廊的重要樞紐。根據2015年哈爾濱市《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預計比上年增長7%,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2.2%,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070.9億元,同比增長12.6%。2014年,哈爾濱市完成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423.5億元,其中市本級233.9億元,分別增長5.3%和10.7%。近年來,哈爾濱市經濟保持平穩增長態勢,居民消費水平穩步提升,為公司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建設業務提供較好的外部環境。
(2)品牌優勢
發行人是哈爾濱市國資委下屬的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要主體之一。自成立以來,發行人承擔了一批在哈爾濱市有重要影響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如濱江新城、中華巴洛克、陶瓷小區、群力西區等多個大規模保障性住房項目,共建設棚改安置用房、經濟適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58,431套,合計308.29萬平方米,成功開發了如康泰嘉園、如意雅居等多個城市精品房地產項目,共建設商品房62.77萬平方米。發行人在哈爾濱市主導地位穩固,加上過往優秀的業績與良好的品牌形象,發行人將在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中爭取到更大的市場份額,繼續保持開發規模、經營業績、總體實力的持續、快速提高。
(3)公司治理穩健
發行人注重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建立了以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相互制約、相互制衡的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建立了透明的決策程序,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此外,公司管理構架科學合理,業務管理模式扁平化,管理、執行效率較高。
為適應公司發展戰略,打造一流人才隊伍,全面提升員工管理水平和業務水平,發行人採取培養人才、借調人才、引進人才相結合,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地開展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員工整體素質較高,經營管理層及核心員工隊伍相對穩定。發行人按照激勵與約束並舉的原則,建立了獎懲與考核相結合的多層次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了各類人才的積極性。經營管理層具備豐富的管理經驗及相關行業運營經驗,已經形成低成本、高質量、高效率的管理機制。
(4)項目運作經驗豐富
發行人對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極為熟悉,在該地區的項目開發經驗豐富,並且具有良好的政府關係及商業信用。發行人管理團隊具有精於房地產運作的優良傳統和豐富的項目運作經驗,能夠靈活調動資源、轉換經營策略適應房地產周期波動,在各種市場環境下均能確保企業獲得穩定的發展。
(四)發行人擁有的業務資質
發行人具有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證書(證書編號:黑建房開哈第433號),可以承擔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建設項目。
七、法人治理結構
(一)發行人的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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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共設立綜合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和工程部等9個部門,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部
為公司綜合部門。承擔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職責。強化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保障各項業務正常運轉,提高運行效率。主要職責是:(1)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2)負責文件管理和印信管理;(3)負責會議管理;(4)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和利用;(5)負責機要和保密管理;(6)負責法律事務管理;(7)負責信息管理和網絡管理;(8)負責信訪管理和議案辦理;(9)負責對外接待;(10)負責辦公區域管理和食堂管理;(11)負責辦公設施和辦公用品管理;(12)負責車輛管理;(13)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14)負責辦公用房、車輛及大型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管理。
2、人力資源部
為公司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及管理的專業部門和公司黨委下設的綜合部門。實施人才集約發展戰略,創新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體系,挖掘人力資源潛能,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為公司長足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加掛黨群工作部和紀檢監察室牌子,增加組織、紀檢、宣傳、工會、共青團工作職能。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宣傳教育、紀檢監察、民主管理,為公司發展提供組織保障。主要職責是:(1)負責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規劃;(2)負責機構編制管理;(3)負責企業文化建設;(4)負責員工招聘和調配管理;(5)負責員工教育和培訓;(6)負責員工績效考核和獎懲管理;(7)負責員工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管理;(8)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9)負責員工人事檔案管理;(10)負責黨組織建設和黨員幹部管理;(11)負責幹部考核和聘任;(12)負責國家方針政策、企業發展戰略宣傳、組織協調企業對外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13)負責紀檢監察;(14)負責工會組織建設和民主管理;(15)負責共青團組織建設和團員青年教育管理。
3、財務部
為公司資產財務管理的專業部門。依據公司發展戰略,負責公司總體財務規劃、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及平衡,為公司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信息支持,保障公司財務穩健運行。主要職責是:(1)負責財務管理體系建設;(2)負責資金計劃管理;(3)負責資金使用管理;(4)負責財務預算管理;(5)負責流動資產管理;(6)負責固定資產管理;(7)負責會計核算管理;(8)負責會計結算管理;(9)負責銷售統計、覆核;(10)負責財務票據、有價證券和財務印章管理;(11)負責財務檔案管理;(12)負責財務風險控制管理;(13)負責納稅管理;(14)負責審計管理;(15)負責銀行收付業務管理;(16)負責融資管理;(17)負責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評估中的財務分析管理。
4、工程部
為公司工程建設組織和質量安全管理的專業部門。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配套建設、竣工驗收體系,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建設一流精品工程。主要職責是:
(1)負責編制開發項目總體建設計劃;(2)負責組織實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3)負責工程項目建設組織協調;(4)負責項目配套工程建設;(5)負責工程進度、質量、投資控制;(6)負責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7)負責制定或組織審定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方案;(8)負責各類工程內業檔案資料收集整理;(9)負責項目竣工驗收;(10)負責項目建設現場籤證管理;(11)負責協調與物業、市政、綠化等部門建管交接;(12)負責組織項目建設評比。
5、經營部
為公司項目營銷、資產經營的專業部門。建立完善的產品市場推廣、案場銷售、促銷策略體系,保證公司銷售目標的完成,提升主營業務收入。對公司經營性資產進行管理,保證經營收益。主要職責是:(1)負責市場調研管理,收集市場信息,分析市場動向,做好市場預測;(2)負責相關房地產的信息管理,掌握房地產市場的動態,分析銷售和市場競爭發展狀況,提出改進方案和措施;(3)負責銷售計劃管理,根據市場預測和銷售趨勢,編制季度、年度銷售計劃;(4)負責客戶資料管理,對客戶群進行分析,反饋用戶意見;(5)負責銷售合同管理,代表公司法人籤訂售房合同;(6)負責市場推廣管理,制定企業產品的廣告宣傳推廣計劃;(7)負責銷售人員培訓管理,提高銷售人員素質;(8)負責銷售回款管理,回收購房款,及時清理欠款;(9)負責售後服務管理,反饋樓盤信息,保持良好客戶關係;(10)負責經營性資產運營管理,回收經營收入。
6、經濟部
為公司運作項目經濟測算、建設成本控制的專業部門。圍繞項目運作,加強工程建設集約投資管理和全過程成本控制,確保項目的穩健性、安全性和可行性。主要職責是:(1)負責項目經濟測算,從經濟角度提出可行性意見;(2)負責工程項目概算審核;(3)負責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審核;(4)負責大型設備、大宗材料招標組織;(5)負責工程項目合同審核;(6)負責跟蹤合同執行和工程進度款審核;(7)負責控制工程投資完成情況;(8)負責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協調工程項目結算評審;(9)負責填制工程款撥付臺帳。
7、前期部
為公司前期建審手續辦理專業部門。依據公司年度棚改項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高效快捷辦理前期建審手續,為項目啟動建設創造條件。主要職責是(1)負責發改委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2)負責項目土地勘探、測繪等委託;(3)負責土地出讓協議籤訂和土地證辦理;(4)負責項目總體規劃方案、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等報建工作;(5)負責項目各階段人防、消防、環評、交通等報批報建,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招投標前期準備;(6)負責完善開發項目所需水、電、氣、通訊、有線、道路、管網等建設手續會籤;(7)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協助工程部門組織工程竣工驗收,配套設施移交等;(8)負責前期檔案的整理、保管、移交;(9)負責拆遷檔案資料整理、移交拆遷檔案、統計報表管理;(10)負責徵收回遷安置收尾及項目內各種補償金審核及發放。
8、總工辦
為公司工程設計和工程管理的專業部門。實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高起點高標準規劃設計,廣泛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打造精品工程,向技術要效益。主要職責是:(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技術規範、技術規程和相關規定、標準;(2)負責組織總體方案設計、初步設計;(3)負責組織委託工程勘察、測量等設計前期工作;(4)負責編制設計任務書並組織委託設計;(5)負責各類施工圖設計和設計變更技術審核;(6)負責技術管理、工程技術方案審核,會商解決重大技術問題;(7)負責各類工程技術標準化制度建設;(8)負責工程技術資料建檔整理;(9)負責組織景觀設計;(10)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收集、推廣。
9、企劃部
為公司戰略發展策劃和運行協調平衡的綜合部門。依據公司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研究公司發展戰略,提出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框架,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確保發展目標明確,功能定位合理。主要職責是:(1)負責組織編制公司發展戰略和產業布局調整規劃;(2)負責公司新項目前期謀劃及籌備管理;(3)負責年度綜合計劃和綜合統計管理;(4)負責企業管理,參與機構設置、業務流程優化與制度化建設;(5)負責經營業績考核;(6)負責企業改制;(7)負責對接物業管理;(8)負責公司房源管理;(9)負責公司各項統計申報。
(二)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出資人職責
出資人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委派更換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9)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10)建立公司負責人業績考核制度,與公司負責人籤訂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並進行年度考核和薪酬管理;(11)修改公司章程;(12)出資人享有的其他職權。
2、董事會職責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人。其中非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6人,由哈爾濱國資委委託哈爾濱住房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派和更換。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向出資人報告工作;(2)執行出資人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監事會職責
公司設監事會,由5名監事組成,其中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3名,由哈爾濱國資委委託哈爾濱住房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派和更換。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出資人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4)向出資人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4、總經理
公司設總經理1人,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對董事會負責。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2)組織實施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下轉B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