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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是鄉鎮幹部的重要組成力量。在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以管理崗幹部居多,也會有個別的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由於鄉鎮工作的特殊性,鄉鎮的事業編制幹部都有這2個方面的期盼。
第一,拓寬晉升渠道
鄉鎮事業編制以管理崗幹部居多,管理崗的幹部在工作使用上和公務員沒有差別,但是在晉升渠道上卻相差甚遠。鄉鎮事業編管理崗幹部的唯一晉升渠道就是提拔,只有通過組織部的提拔之後才能從管理9級到8級。
假如一個鄉鎮有100名工作人員,這其中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數量大概在50人左右,而一個鄉鎮事業編制的領導崗位一般不會超過10個,通常各鄉鎮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也就是六七個,鄉鎮的副鎮長等這些公務員領導崗位是不能直接從事業編制的一般幹部中提拔,而且事業編制也不能參照公務員的職級待遇晉升,所以鄉鎮事業編制管理崗的幹部提拔晉升渠道很狹窄,他們都迫切希望拓寬晉升渠道,提升工資待遇。
從公務員的職級待遇實施之後,很多鄉鎮公務員雖然沒有安排職務,但都參照晉升了職級,鄉鎮能稱之為一般幹部的就只剩下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了,由於事業編制副科級崗位較少,有些人四五十歲了還是9級職員,只能晉升工齡工資,無法晉升崗位工資。希望隨著機構改革,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等級晉升制度能夠儘快出臺,進一步拓寬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晉升渠道,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提升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落實公車補貼
當前,大部分地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沒有發放公車補貼,鄉鎮也不例外。但是對於鄉鎮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而言,確實迫切的盼望這一補貼早點落實。
首先,從公車改革之後,鄉鎮就沒有了公車,鄉鎮內設的事業單位也沒有車,可是就鄉鎮工作的特殊性而言,上下班需要車、進村入戶也需要車,這些用車的費用只能從自己的收入裡開支,鄉鎮公務員尚且可以從自己的車補當中開支這筆工作的支出,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就只能從自己的工資當中開支這筆因工作產生的費用,這無形當中增加了事業編制幹部的生活成本。
其次,在鄉鎮工作當中,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工作職責、工作內容等方面幾乎沒有差異,只是編制上的差異造成了個人收入的差距,這令鄉鎮事業編制幹部不免產生了心理失衡。
目前,從各地的消息來看,事業編制落實車補有可能採取報銷制,也有可能參照公務員發放,甘肅在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參照鄉鎮公務員發放車補,但不論是哪種方式,目前很多鄉鎮都還沒有開始執行。希望隨著鄉鎮的機構改革,能夠儘快為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落實公車補貼,解決他們在工作方面的必要開支,提升他們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