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貴州遵義,一小夥因買內衣不合適接親被拒絕。男方表示已經凌晨12點,沒有辦法買到內衣。女方表示男方態度惡劣不僅沒有給出內衣為何買小的解釋,還對女方說要麼穿舊內衣出嫁,要麼婚就不結了(在當地結婚買衣服小碼,是讓穿小鞋的意思)。且雙方方在婚禮之前也因彩禮之事而鬧不和,女方父母擔心女兒嫁過去受苦,因而拒絕接親。
1月6日,女方已經把彩禮全部退還男方,後男生發文心疼女子,只為換回女子名聲,此事在網上引發熱議,對此遵義四部門聯合發布一則《文明婚俗倡議書》。
對此事件大多網友感到不解和惋惜,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卻因一件內衣毀掉自己的婚事;是感情不夠堅定,還是根本沒把婚姻當回事。
婚姻在法律上僅僅是兩本結婚證,而在現實中婚姻象徵著生活的酸甜苦辣,需要兩人相互攙扶、相互理解才能走遠。也許內衣事件不是主要原因,但卻是它導致了結果。
因一件內衣而沒有結成婚,這應該是不幸中的萬幸吧!與其等待離婚冷靜期所帶來的好看數據,不如做好結婚冷靜期的準備;如果結婚時都沒考慮清楚,那麼也就不會有這麼多的離婚數據。
退一步海闊天空,進一步萬丈深淵。在事情結尾時男生發文稱心疼女子,是為了找尋心靈慰籍還是發自內心的心疼,如果是真心的心疼女子,那麼何來內衣這件小事件,是疏忽大意還是根本沒用心。
事情發生後,男子會成為別人口中的笑話,女子則會被被人評頭論足,如果雙方都謹慎思考過;又怎麼會發生這麼多糟心事;既然做好了結婚的決定,就要做好迎接一切困難的準備。
在筆者看來,內衣只是一個小插曲,導致毀婚的應該是雙方的度量。在婚姻面前只有雙方都有一顆包容的心,困難才會迎刃而解;如果當時退一步,現在又怎會有挽回名聲一事,已經被損壞的名聲,又豈是一篇文章一個視頻就能挽回的;同樣的,如果女方也退一步,那麼就不會處在風口浪尖上,被別人評頭論足。
筆者以為,毀掉這場婚禮的主要原因還有當地婚俗;如彩禮和從頭買到腳的禮俗,起頭的是現在老生常談的話題「彩禮」,收尾的是內衣事件,在此次事件之前遵義地區也出現過許多的婚陋現象,「因攔門酒太多而拒絕接親」「低俗婚鬧」等等。
結婚本來是一件單純的事情,因婚俗而變得瑣碎複雜,高額彩禮壓得父母和年輕人喘不過氣;有的甚至拿來攀比,婚俗並沒有隨著時代的快速發展而被精簡,反而因生活條件的寬裕變本加利。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也隨著上漲,以至於現在的年輕人倍感壓力除了車貸、房貸、還有高額彩禮,一場婚禮除了彩禮之外,還有各種禮俗,這些禮俗也離不開紅包的打理,本是一場甜美的婚禮卻成了金錢交易場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我國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還增設了離婚冷靜期制度;針對婚陋國家採取了措施,法律條款是冰冷的,情感是溫暖的,結婚是情感的依託,不是金錢交易更不是陋習的發揮場所;結婚需謹慎,文明婚俗值得倡導。
筆者認為,優秀的傳統習俗文化是值得傳承和倡導的,低俗文化要摒棄。此次事件我們應該反思引以為戒,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毀掉婚姻,是對婚姻的輕視,也是對自己對家庭的不負責任;作為新時代的我們應該打破傳統,跳出束縛,甩掉傳統陋習給我們帶來的壓力,不應該被這些時代的殘渣壓迫。
婚姻面前沒有對錯,能走上婚姻的殿堂一定經歷過許多波折,都已經走到幸福生活的家門口,卻因門檻問題沒有邁進去著實可惜;面對婚姻必須謹慎,否則傷害的不僅僅是自己和愛人,還有雙方家人;為此我們應該倡導結婚謹慎和文明婚俗,只有摒棄婚陋,婚姻才會簡單幸福,慎重結婚對你對他都稱心。
撰稿:吳培培 編輯:羅雪純 編審:丁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