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央行名義非法集資22億元 涉案逃犯落網

2020-12-02 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黎慧玲 北京報導

五年前,深圳市金融聯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融聯公司」)藉以人民銀行的名義非法集資22億元,牽連數百位受害者,案件轟動一時。案發後,深圳警方抓獲一人,另有三人跑路。直到今年,被通緝了五年的三名涉案人員兩人被抓獲,一人自首。

公開資料顯示,金融聯公司法人代表劉衛龍被抓後,陳靖、柯力華、劉紀龍三人逃跑。《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陳靖和柯力華今年先後被深圳警方抓獲,劉紀龍於11月向警方自首。

天眼查顯示,陳靖在10家公司擔任法人,其中深圳光電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深圳金來順集團有限公司於2015年9月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在宣判前,陳靖等人已聞風跑路,消失了五年。

陳靖逃跑後,其非法集資、放貸的影響蔓延至深圳一宗土地糾紛案中,因缺少關鍵證人陳靖的證詞,多樁官司懸而未決,項目開發一再擱置。而在這五年間,深圳土地價格已經翻倍,投資方損失慘重。

逃了五年的陳靖如今落網,據記者了解,檢察院對其批捕後,他交待了在這起案件中涉及的虛假訴訟等犯罪事實,而與陳靖資金往來密切的國美旗下互金公司原高管趙海龍今年也被法院提起公訴。

藏在央行幌子下的騙局

多位與陳靖有過接觸的債權人向記者還原了幾年前涉案高達22億元的那場騙局。

金融聯公司於2003年成立,在公開介紹裡,它是深圳最早成立的融資擔保機構之一,法人劉金衛。2010年開始,深圳市金融聯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開始了有預謀的非法放貸活動,他們對外的宣傳和公司印製的簡介裡都會說明金融聯是人民銀行在深圳組建的金融電子結算中心的下屬企業,還將陳靖包裝成一個人民銀行辦公室前主任的身份。

這些精心包裝過的形象,騙取了公眾信任,加以高回報率,數百名投資人將總計數十億元資金交到了他們手中,其中不乏陳靖等人在深圳多年的「朋友」。

金融聯公司總裁劉洪曾公開表示,計劃於2013年底註冊資本增至3億元以上,未來三年爭取擔保規模達到30億元,年均利潤超過5000萬元,年均利潤率超過20%,股東年均回報率超過18%。

2014年,就有投資者發現無法正常收取利息,隨後情況逐漸惡化至無法拿回投資款。金融聯公司的債務問題暴露後仍對外鼓吹其多個投資項目,進而以5%的高月息拉入更多投資人,試圖以新還舊。

金融聯開始資不抵債的時候,陳靖及金融聯公司其他高管還頻繁利用金融聯公司作為擔保方,以金來順、深圳光電等多家旗下子公司出面借款,以「工商銀行授信6億元」「委託投資理財」「香港上市公司IPO股份代持」「內部籌資放貸」等虛構名目非法吸取他人存款。

到2015年陳靖名下多家公司被立案,這個在深圳馳騁多年,一邊靠旗下公司非法融資,一邊對外放貸賺取利差的龐大組織才算戛然而止。

2015年3月,金融聯公司在債權人大會承認已經喪失還款能力,債務高達22億元。同年8月,深圳市寶安區公安局經偵大隊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合同詐騙罪、集資詐騙罪立案偵查。

後來的二審判決書顯示,經廣東省高院查明,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與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無行政隸屬關係 ,與金融聯公司無股權關係。實際上,陳靖從來沒有出任過人民銀行辦公室主任的工作。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與金融聯公司有債權債務糾紛的案件數十起。一名債權人表示,當時報案的個人受害者涉案金額多的有五六千萬元,還有更高金額的未申報債權主張,沒有出現在債權人統計匯總表中。

2017年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作出(2016)粵03刑初519號刑事判決,對劉金衛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7年。今年初,柯力華被警方抓獲,7月,陳靖落網,11月,劉紀龍自首。

深圳光電公司一名前員工對記者表示,深圳光電公司目前處於債權人接管狀態,由於陳靖逃跑前對資產進行了暗中處置,所以大部分債權人對於如何維權也沒有頭緒。

百億土地案

陳靖2015年逃跑前,將公司名下的債權和資產進行了緊急處置,其中包括糾紛至今的深圳市寶安區鳳凰機械城地塊的股權。

作為職業放貸人,陳靖為該地塊的原持有方深圳美達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達菲公司」)提供了5.61億元貸款,條件是由深圳光電代持該公司55%的股份,同時將另外45%做質押擔保。此外,陳靖還要求美達菲公司每年支付20%的利息,並在還款結束時,另外支付2.9億元作為「固定收益」。

實際上,獲得項目公司股權後,陳靖很快將其轉手套現。到2015年,潛逃前的陳靖通知美達菲公司,稱此前提供的借款是他與其他債權人共同提供,而陳靖所持的全部債權,當時均已轉移給了一個名叫劉賀超的東莞商人,時任國美系互金公司的高管趙海龍也參與其中。

此時,美達菲公司實際已還款7.4億元。劉、趙看到當時地價上漲,整個項目的價值已超過百億元,便又提出了更高的還款條件,提高債務人還款門檻。

2015年,雙方又籤署了一份讓與擔保協議,把項目公司99%的股權交由劉賀超方面控制的公司進行代持。籤訂此份協議後直至目前,鳳凰機械城的項目公司變更為由深圳澳鑫隆公司持股99%,原股權方美達菲的關聯公司達菲科技持股1%。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讓與擔保提供的是財產擔保,股權歸屬仍為債務人,債權人僅在名義上持有股權而無處置權。而劉賀超方面實際上將「讓與擔保」的權益悄悄地轉給了第三方,記者獲得的一份《權益轉讓協議》顯示,劉賀超在2017年3月將項目公司99%股權等轉給了潮人盛世公司,作價27億元。

潮人盛世是國美系一家網際網路金融平臺「華人金融」的股東,趙海龍曾在該平臺擔任總裁。據了解,在這起轉讓中潮人盛世實際支付了6億元,其中2億元為趙海龍、國美系某高管等四人合資,資金來自潮汕商人姚甲隆。

2018年底,美達菲方面以被「套路貸」為由報案,目前警方正在調查。此前因缺少關鍵涉案人陳靖,圍繞鳳凰機械城地塊股權的多樁官司曠日持久沒有結論,國美也陷於其中。

今年,與陳靖資金往來密切的趙海龍也被批捕。廣東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檢察院6月30日公告顯示,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深圳前海華人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趙海龍等人提起公訴,於10月30日進行了開庭審理。

(編輯: 孟慶偉 校對: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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