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登記前的生育行為不符合計生管理規定 - 人民法院報

2021-01-08 人民法院報

  裁判要旨

  根據相關規定,合法生育子女的基本條件之一應是男女雙方經依法登記結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案情

  王瑩於2009年2月19日生育一個孩子,同年5月7日,王瑩與陸永在徐州市泉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領取了《結婚證》。王瑩於2009年2月報名參加2009年公務員考試,並通過了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在公示期間,被告泉山區計生局出具一份《婚育證明》,內容為:我區西苑辦事處民樂社區居民王瑩、陸永2009年2月19日非婚生育一個孩子,2009年5月7日補領結婚證,該夫婦行為屬非婚生育,違反了《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男女雙方經依法登記結婚且均未生育過的,即可生育一個孩子」的規定。招錄部門遂對王瑩未予錄取。王瑩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被告作出的《婚育證明》違法。

  裁判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瑩具備提起本行政訴訟的原告主體資格。被告泉山區計生局對於其行政區域內居民的計劃生育情況出具證明,屬於其職責權限範圍。被告應相關機關工作協助需要,經調查核實,出具被訴《婚育證明》的行為,是正當履行職責行為。我國計劃生育法第十七條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我國婚姻法第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公民的生育行為應遵守計劃生育管理的法律規定。根據法律和江蘇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合法生育子女的基本條件之一應是男女雙方經依法登記結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被告認定原告與第三人的行為屬非婚生育,違反《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男女雙方經依法登記結婚且均未生育過的,即可生育一個孩子」之規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婚姻的實質要件時起算。」的規定並不排除夫妻雙方的生育行為應符合計劃生育管理的法律規定。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王瑩的訴訟請求。

  王瑩、陸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理程序合法,應予維持。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本案的焦點問題是:已經生育的夫妻補辦結婚登記,其登記前的生育行為是否符合計劃生育行政管理的法律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規定: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婚姻的實質要件時起算。該條規定明確了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後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問題,而計劃生育法以及《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是夫妻雙方的生育行為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及相關法律責任問題,兩者規範的對象及其法律後果並不相同。婚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其他法律對有關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由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的規定並不排除有關計劃生育管理法律規定對夫妻生育行為的規範。

  2.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對計劃生育法以及《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條款應當綜合其立法本意及全部條款的精神進行理解運用。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男女雙方經依法登記結婚且均未生育過的,即可生育一個孩子。」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孩子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別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男女雙方經依法登記結婚是合法生育子女的基本條件之一,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依據婚姻法第八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的規定,主張其已補辦結婚登記、屬於婚內生育的觀點不能成立,法院不能予以支持。

  本案案號:(2009)泉行初字第83號;(2010)徐行終字第59號

  案例編寫人: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任經華

相關焦點

  • 淺議我國補辦結婚登記規定的缺失與對策
    眾所周知,我們在補辦上述證件或卡的時候,是以已經存在上述行為(辦證或卡)為前提的,即,如果之前沒有辦過身份證、銀行卡等,就不會存在補辦的行為。那麼,我們可以看出,「補辦」實際上是指存在前一個行為,並且前一個行為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已得到相關規定與發證(卡)部門承認,後由於證明文件的喪失,持證(卡)人向有關部門申請重新辦理的行為。因此,此行為一經提出,相關部門就會予以辦理,以滿足當事人的現實需要。
  • 北京兩孩以內生育可網上登記 取消《生育服務證》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規定的生育政策適用於一方或雙方為本市戶籍的夫妻。目前,本市取消《生育服務證》管理制度,實行兩孩以內生育登記服務和再生育行政確認制度。  政策修訂 二孩以內改為生育登記 可網上辦理  為配合國家計生新政,今年1月份起,北京生育二孩以內已不再實行審批,改為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 婚姻登記有什麼意義?如何補辦婚姻登記?
    補辦結婚登記,規範了法律上認可的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事實婚姻與同居現象,對於歷史上遺留的事實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事實婚姻要件的,仍視為事實婚姻,對於不符合事實婚姻要件的,視為同居。
  • 考生未婚先育致政審不合格 起訴計生局違法行政
    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一直關注此案,並於2009年12月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大文、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和王磊研討此案,3位專家就該案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達成共識,即王瑩夫婦的生育行為是婚內生育,不屬非婚生育。  我國《婚姻法》第8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補辦登記。
  • 廣東生育服務網上系統上線 生育登記計生證明網上辦
    廣東生育服務網上系統上線 生育登記計生證明網上辦 原標題:   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在基層辦理計生事宜一直被市民吐槽,這一情況未來將獲得改變。
  • 生育登記計生證明網上辦 廣東生育服務網上系統上線
    原標題:廣東生育服務網上辦事系統正式上線運行  生育登記計生證明網上辦  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在基層辦理計生事宜一直被市民吐槽,這一情況未來將獲得改變。  記者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廣東生育服務網上辦事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從此辦理各類計生證明,甚至需審批的手續,都可安坐家中上網辦理。
  • 補辦結婚登記,其婚姻效力該從何日算起?
    補辦結婚登記,其婚姻效力該從何日算起?針對這個問題,盤雪蓮律師收集整理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大家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歡迎大家的閱讀!案件詳情:尚某某與賈某某是再婚夫妻關係,二人自2006年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於2012年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尚某某於2016年因重症肺部感染死亡。
  • 北京生育登記開通網上辦理 流動人口可在京登記
    按照規定,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夫妻,可在懷孕前或懷孕後3個月內辦理生育登記,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並享受計劃生育和婦幼健康等公共服務。  辦理方式分為網上登記和現場登記。  >>關於社會撫養費  違規生育仍需繳納社會撫養費  1.《條例》修正案出臺後,不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還需繳納社會撫養費嗎?  《條例》修正案出臺後,對於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具體徵收標準嚴格按照修訂後公布的《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執行。
  • 生育服務單遺失怎麼辦?如何補辦北京生育服務證?
    生育服務單全稱生育登記服務單,北京市於2016年實行生育登記制度,取消發放《生育服務證》,改為《生育登記服務單》和《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出於習慣大家依舊會稱「服務單」為準生證、生育服務證、服務單等,其實說的就是生育服務單。
  • 深圳全面開展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工作
    央廣網深圳11月1日消息(記者李強 通訊員深衛信) 記者從深圳衛計委獲悉,自今天起,深圳市開始執行《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的暫行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首次系統明確了全面二孩政策在我省落地的相關細則和適用情況。
  • 未婚生育也可辦理生育登記
    近日,廣東省衛計委正式印發《關於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的暫行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二孩夫婦和一孩一樣,只需辦理生育登記,而7種特殊情況再生育才需進行審批。而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對生育二孩實行的才是審批制度,「再生育審批很嚴格,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才能批准生育。但生育登記則屬於法定的行政登記,類似於戶口登記,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並據此享受相關公共服務。」    記者查詢發現,比如在「單獨二孩」時期,生育二孩就需要向衛生計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才能懷孕。
  • 廣東生育登記計生證明網上辦 7天24小時不打烊
    廣東生育登記計生證明網上辦 7天24小時不打烊發布時間: 2016-10-31 09:07:14   |  來源: 廣州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原標題:廣東生育登記計生證明網上辦 7天24小時不打烊  廣東生育服務網上辦事系統正式上線運行
  • 北京取消準生證執行生育登記制 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從生育登記至領取服務單的時限,兩孩以內統一確定為3個工作日。根據《通知》,夫妻辦理生育登記後需要領取服務單的,可在進行生育登記後3個工作日後到辦理生育登記的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領取,或者登錄北京市生育服務系統自行下載列印。  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開始施行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規定,取消《生育服務證》管理制度。
  • 唐山衛健委工作人員集中解答計劃生育問題:生育登記、出生醫學證明...
    日前,唐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工作人員走進唐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對市民公共服務熱線(12345)所受理的一些計生問題進行了集中解答。通過對熱線數據的梳理,市民較為關注的問題涉及網上辦理生育登記卡、生育登記卡是否存在有效期、出生證明的補辦等。
  • 山東出臺生育登記服務規範 生娃只需填個表
    具體辦法來啦,3月23日,山東省衛計委官方網站公布的《山東省生育登記服務工作規範》明確:符合規定,生育第一個或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時間,實行免費登記制度,二孩也不用再申領《生育證》。同時,山東明確實行首接負責和一次性辦結等制度,生育登記不得擅自設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
  • 北京取消準生證執行生育登記制 取消生育服務證
    根據《通知》,夫妻辦理生育登記後需要領取服務單的,可在進行生育登記後3個工作日後到辦理生育登記的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領取,或者登錄北京市生育服務系統自行下載列印。  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開始施行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規定,取消《生育服務證》管理制度。市衛計委昨日表示,即日起,《生育服務證》取消發放。
  • 女子因未到法定年齡,借用姐姐身份證登記結婚,20年後變成「黑戶」
    轄區民警通過調查了解到,20多年前,袁女士外出務工時,認識了現在的丈夫——福建趙某,因當時其未到法定結婚年齡,便冒用了其姐姐的戶口,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此後袁女士便再也沒回過家鄉
  •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式樣公布
    根據即將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如果補辦結婚登記,則適用《婚姻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當事人要籤署《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 中國民政部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布了《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式樣,當事人在聲明書中要公布自己和對方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民族、職業、文化程度、身份證件號、常住戶口所在地等信息,並在監誓人面前完成方能有效。 聲明書還要求當事人聲明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現均未再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 北京取消準生證執行生育登記制 _深度_民主與法制網 國家一類新聞...
    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開始施行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規定,取消《生育服務證》管理制度。市衛計委昨日表示,即日起,《生育服務證》取消發放。   針對公眾關心的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市衛計委表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必須符合生育行為發生時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