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產婦三次要求剖腹產被拒新生兒死亡,醫院被判賠61萬

2020-12-20 澎湃新聞

春城晚報微信公號12月3日消息,2017年8月31日,陝西榆林一醫院產婦喊疼想剖腹產未果後跳樓身亡。

而這個發生在昆明的事件,同樣因剖腹產而起,最終導致剛出生幾分鐘的嬰兒隕落人間。

雲南省昭通市巧家農村,住著這樣一對夫婦,我們就叫他們王芬(化名)夫婦。

兩口子已經快40歲了,還沒有一個寶寶,生一個寶寶也成了這個家庭最大的願望。

兩口子幾經波折,王芬終於懷上了寶寶。全家人都很高興,小心翼翼地呵護著。

就在懷胎10月快要臨盆的時候,夫妻倆考慮到王芬是高齡產婦,這個寶寶又來之不易,所以決定到昆明來生產。

然而他們沒想到,這一決定卻成了一個悲劇的開始。

2016年1月14日晚,王芬突然見紅了。

兩夫妻趕緊來到昆明某醫院。醫生檢查後說:「羊水已經破了,必須馬上住院了。」

這不就意味著肚子裡的寶寶按捺不住要出生了嗎?夫妻倆又高興又期待,趕緊按照醫生的要求辦。

住院後,醫生給王芬做了B超,然後就叫王芬休息。

可是到了第二天上午,這個寶寶還沒有降生。因為王芬的胎膜雖然已經破了10多個小時,可她的肚子連痛都沒痛過,也就是說王芬還沒有出現宮縮分娩跡象。

於是醫生幫王芬注射了縮宮素。

由於擔心肚子裡的寶寶,王芬第一次對醫生提出了剖腹產的要求,但是醫生沒有理會她。

轉眼到了第三天上午8點,王芬依舊沒有宮縮跡象,醫生又加大了劑量注射縮宮素和抗生素。

但是,此時,王芬已經感覺胎動在減少,於是她第二次跟醫生提出剖腹產要求,醫生還是沒理她。

這天下午,王芬的肚子開始劇烈地疼痛,可令她擔心的是,肚子的寶寶動得越來越少了。雖然醫生幫她做了胎心監測,可王芬還是不放心,於是她第三次提出要剖腹產。

但是,和前兩次一樣,這個要求依然沒有得到醫生的支持。

之後,醫生換班了,新的值班醫生幫王芬檢查後,要她繼續等待。

在忐忑和疼痛中,王芬就這樣熬到了這天晚上的11點多,終於聽到醫生說:「宮口開了7公分,可以生產了」。王芬這才上了產床。

可是天不遂人願,雖然經過三天的煎熬,寶寶的生產並不順利。

王芬和醫生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沒能把孩子生下來。此時大家都累了,醫生就坐在一旁休息,然後又出去吃了點東西。

直到王芬入院的第4天凌晨2點多,她的宮口全開了,可這時的王芬已經累到沒有力氣自己把孩子生下來了。醫生最終決定幫她剖腹產。

凌晨3點半,孩子剖出來了,是一個2.8kg的男寶,「孩子很好」醫生這麼對王芬和她的家屬說。

聽到這句話,全家人的心才落了地。

當把寶寶親手抱在懷裡的時候,王芬一家人覺得自己幸福到了極點。

「醫生醫生,你快來看!孩子怎麼全身發紫。」剛剛將柔嫩可愛的寶寶抱在懷裡沒多久,王芬一家卻發現寶寶全身皮膚都變紫了,趕緊呼叫醫生。

很快,醫生便把孩子抱走了。

結果,這天天才蒙蒙亮的時候,王芬一家被告知:「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了」。

這簡直如晴天霹靂,前一刻還暖融融抱在臂彎裡的寶寶,這一刻怎麼就沒了呢?

王芬一家都崩潰了。這個得來不易的孩子就這麼沒了,誰也接受不了。

經過司法機構鑑定,結論為:死者王芬之子符合新生兒肺羊水吸入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這都是醫院一再拖延導致的結果」一想到自己在醫院裡折騰了三天,3次提出剖腹產的要求都被拒絕,才導致寶寶在肚子內待得太久吸入羊水死亡的。

王芬夫婦為此找上醫院理論索賠,但是院方堅稱自己沒有過錯。

王芬夫婦只有將醫院一紙訴狀告上五華法院。要求賠償各種費用共計67萬元,另外還有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整個過程中,我們採取的醫療措施不存在醫療過錯,醫院不應當承擔責任。」法庭上,院方堅稱自己不存在醫療過錯。

同時他們也說明:

1.沒有及時剖腹產,是因為產婦的情況並不窘迫 ,胎心都是正常的。

2.王芬入院時胎膜早破的檢查符合標準;叫她觀察等候是對產婦有利的。

3.王芬之前的產檢不規範,不排除孩子是因為功能性的缺陷而死亡,要求重新鑑定。

於是法院委託了另一家鑑定機構重新鑑定,但得出的結論還是一樣:院方醫療行為存在過錯,其醫療過錯行為與嬰兒死亡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係。

鑑定機構認為:

1.王芬在試產過程中,胎頭下降不好,醫院卻未對此引起高度重視,未及時採取剖宮產手術;

2.王芬兒子娩出後存在新生兒窒息,但醫院對新生兒的復甦過程未及時插管、清理呼吸道不徹底,延誤搶救時機;

3.診斷胎膜早破依據不充分。

在如此充分的鑑定面前,那個逝去的小生命終於「沉冤得雪」。

最終,昆明五華區法院判決:醫院向王芬夫婦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等共計58.7萬餘元,支付精神撫慰金3萬元。

(原題《「求你讓我剖腹吧」昆明產婦三次要求遭拒,孩子死亡!院方竟說自己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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