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溫俊傑律師
離婚率不斷上升算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尤其是疫情過後,一兩個月的封閉式婚姻,很多夫妻沒有敗給出軌、小三,反而在柴米油鹽、洗碗做飯的問題上,打破了靈魂伴侶的濾鏡,懷疑自己談戀愛時高度近視,離婚也就被提上日程。
由於疫情導致的經濟能力下降,協議離婚作為時間短、壓力小、成本低的離婚方式,成了很多人的選擇。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協議離婚這件事,也有很多坑。
我有個當事人,因為急著離婚,草草籤了離婚協議,等登記完才反應過來,自己放棄了本應該分得的價值200多萬的房產,少分了至少100萬。
所以今天,就跟大家來聊一聊,協議離婚,應該怎麼辦,不僅沒有坑,反而對自己最有利。
01 適用協議離婚的幾種情況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適合協議離婚,只有具備三個實質性離婚條件的夫妻才能到民政局辦理離婚。
▲ 雙方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前幾年婚姻登記並不是很規範,冒名登記結婚、辦假證結婚的大有人在,甚至還有在一起生活一二十年沒有領證的。
之前有個諮詢的大姐,跟「老公」在1990年就在一起了,一直沒有領結婚證。(題外話:如果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之前,屬於事實婚姻。)
像上面這種夫妻關係,要麼婚姻關係不受法律認可,要麼屬於事實婚姻,民政局是不給辦理離婚登記的,只能去法院解決。
▲夫妻雙方對離婚達成合意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自然沒有辦法登記離婚。就算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只要另一方不去民政局,那這婚也就離不了,只能通過法院離婚,或者等著另一方良心發現,要麼兩人和好,要麼主動離婚。
▲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想要到民政局離婚,還必須把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及債務問題處理好,這些問題都要在離婚協議中體現。
如果有的人同意離婚,但是不同意分割財產,孩子也不想給,那麼民政局同樣不給辦理,只能等雙方協商好了再來,或者到法院訴訟離婚。
02 協議離婚需要注意的程序問題
兩個人籤好了離婚協議,需要去民政局領離婚證。那麼問題來,一個人住北京,一個人住濟南,那麼應該去哪個民政局呢?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規定,協議離婚,也就是登記離婚,夫妻倆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如果戶口所在地跟常住地址不一樣,那只能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
中國人和外國人、內地人跟香港、澳門、臺灣、華僑,打算在內地辦理離婚的,需要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誰去?
離婚登記這個事兒,必須本人去辦,夫妻二人必須都親自到場。
有人說,我在國外,回不來,可以寫個授權,公證一下,讓律師去嗎?
對不起,不可以。
但你要兩個人都在國外,並且結婚證是在駐在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領的,可以再去那辦理離婚手續。
但是如果駐在國不承認使(領)館辦理的離婚證的效力,那就只能在國內通過訴訟方式離婚了。想詳細了解,可以登陸中國領事服務網進行查詢。
03 一份有保障的離婚協議怎麼寫?
▲協議太簡單的不行
有些夫妻,急著離婚,就會把離婚協議寫得很簡單,最常見的就是「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財產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像這種協議,就很容易出問題。如果確實分清楚了,並且雙方都講情誼履行了,那問題不大。但是如果有一方在離婚後反悔了,房子我也想要,車子我也想要,怎麼辦?
這個說:財產已經分割完畢了,沒必要再分了。
那個說:誰說的?你看房子怎麼分,車子怎麼分,都沒寫,沒約定怎麼分割,就等於沒分過,所以應該重新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既然都有理,那麼法院見吧。
訴訟費、律師費、打官司的時間、打官司的精力,都是成本。
當初省下的麻煩,都在後面明碼標價等著你呢。
▲太籠統的不行
有人說,我不寫分割完畢,我寫「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可以嗎?
不太可以。
因為法院會認可這樣的協議。
萬一後期發現另一方還藏著幾棟房子,幾百萬存款,就問你虧不虧?
違法的不行
有些人說,只要我倆達成一致,是不是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可以,只是有些條款你寫了也白寫,沒有效力而已。
例如約定一方放棄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就是行不通的。因為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無法放棄。
再比如,約定共同債務由一個人承擔,這種條款對內有效,對外無效。
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你們夫妻兩個借了人家100萬,然後自己商量好,由男方承擔。債權人來要錢,女方說,你給我前夫要吧,我們商量好了,他自己來還這100萬。
你要是債權人,讓兩個人還款好,還是讓一個人還款好?
自然是兩個人。
債權人也是這麼想,你們約定好了 ,我怎麼不知道?再說,也沒經過我的同意,你們兩個人借的,我憑什麼給一個人要!萬一是串通好了離婚騙我怎麼辦?
所以,這條也是行不通的。但是,你可以約定,在一方承擔相應債務後,可向另一方追償,這是沒有問題的。
還有,處理別人的財產也不可以。畢竟人家的財產,自然不能隨意處置。
「行」的協議長什麼樣
有人又說,你這樣不行,那也不行,那什麼樣的離婚協議是行的?
靠譜的離婚協議有很多,現在網上很多離婚協議模板也是不錯的。
但是現成的離婚協議模板沒法照抄,也沒法解決具體問題,所以,我在這裡,給大家補充幾點非常重要的內容。
(1)明確分割內容(子女、財產、債務)
明確所分割內容的具體明細、分割方式。
有房產的,明確房產現在的坐落、登記人、出資額、價值、抵押情況、約定後交付的方式,戶口遷移等。
有股票的,寫明股東代碼、帳號以及證券交易所開戶等。代持的,要針對股票情況起草協議,並讓代持人籤字。
有存款的,截止到離婚協議籤訂時,列出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開戶行、開戶名、帳號、存款餘額、幣種等。
有股權的,明確持有股權的公司名稱、股權份額,雙方認可的股權價值等。
需要贈與子女的房產,記得辦理過戶。因為現在很多法院認為,贈與必須符合法定形式,不動產贈與必須進行登記,否則,贈與不成立。
明確子女的探視時間、地點、接送方式、撫養費支付的方式、大額教育、醫療費用的承擔比例和支付方式。
有債務的,列好債務金額,債務人、債權人、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等。
(2)約定好懲罰條款
有人說,我都約定好了,但是萬一對方說不給就不給怎麼辦?
可以約定相應的懲罰條款。
應該給錢但不給?那就約定故意延遲履行的懲罰措施,例如:「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給付部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算罰息。」
房產應該過戶,但故意不過戶?同樣可以約定,不按期過戶,逾期支付相應罰息。
戶口不遷?那就約定:「若限期不遷出,每逾期一日支付xxx元的補償金」,如果不遷戶口有可能導致房屋賣不出去,產生差價損失,也可以要求賠償。
為什麼把這裡寫「補償金」,是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寫成違約金,法院不一定會支持,但若寫成補償金,那麼法院支持的可能會大一點。
04 結 語
以上就是協議離婚應該注意的問題。很多夫妻很矛盾,離婚了反而談起了感情,在協議離婚過程中,對於一些財產問題,要麼不處理,要麼處理的稀裡糊塗。
急迫地結束一段婚姻,開啟新生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在協議離婚時,更理性一點,對財產的處理更謹慎一點,也會為以後省下很多麻煩。不然,這時候處理不好,等好不容易開啟了新生活,卻發現還得跟過去打交道,豈不是更糟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