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近日,南寧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印發《南寧市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學生不得帶手機進入課堂、糾正培訓機構超標教學行為等。
教育部門如何對這些規定進行監管 ? 5月15日,南寧市教育局回答了930記者的疑問。
問題一:《方案》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教育部門如何對這一規定進行監管 ?
一是教育部門要通過多種宣傳渠道,積極主動地向家長宣傳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和控制好作業難度的重要意義。要讓家長明白:合理的作業量和適中的作業難度既能保障學生鞏固所學知識,又不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更有助於避免因繁重的學業負擔而減弱學生的學習興趣。
二是教育部門對作業布置的監管可以採用不定期抽樣檢查、調查問卷、檢查落實方案、籤訂承諾書等方式加強。同時減小質量檢測的難度,不以分數衡量學校的辦學質量,側重對學生家長對學校辦學滿意度的評估,側重對學生對生活、對真善美、價值觀的認知的評估,側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教育部門要把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和控制好作業的難度作為對學校進行教學常規檢查的重要內容。
三是教育部門要做好對學校建立整體調控各學科作業時間和作業難度的常態機制的要求,並通過向家長發問卷和對學生進行隨機訪談等方式了解各校學科教師布置作業的情況,對布置作業超時、超課標的教師要責令其限期整改。
問題二:《方案》 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規範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這一政策在執行當中會不會有一些相應的配套細則,如果有學生違規偷偷將手機帶入課堂了,學校該怎麼處理?
《方案》的出臺在措辭上使用「嚴禁」,是指嚴加禁止或嚴厲禁令,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而這個「強制性」是以信息化環境下規範學生使用電子產品和學生身心健康,這兩個方面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一定意義上是切實減輕了學生在電子產品充斥、泛濫的情況下,因不規範使用電子產品而產生的諸如依賴、上癮、視力下降等風險降低的同時,保證了正處於身心發展階段學生的健康,一定程度上也淨化了學校育人環境。
學校在執行《方案》過程中,要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和配套管理細則,積極探索有效的、切合實情的辦法,注意加強用眼衛生習慣的宣傳,強化規範使用手機的認識,加強誠信承諾,提高學生自我約束力。
學校要加強學生返校入學、寄宿制學校學生睡覺期間等重點時間段的管理;要重視班級日常管理,落實好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在不同時間節點對學生管理的責任,做到即時發現,即時處理;要定期開展學生沉迷遊戲等問題排查整頓。
各學校都制定有對學生使用手機的管理細則,對違規使用手機學生進行批評教育、警告處分、沒收代管等等管理。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在科學引導,而非強行懲戒,也體現了教育機構的教育職能最大化。教師在執行管理上要注意方式方法,要避免因教師收手機而學生不配合所造成的師生的矛盾衝突。
問題三:《方案》堅決糾正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增訓出現的超標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械訓練等不良行為。針對這些問題,教育部門會有專門的監管或整治揩施嗎?如果市民發現有某機構違規,該如何投訴?
一直以來,南寧市教育局高度重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針對機構辦學行為不規範的問題,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檢查成為常態。各縣區、開發區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對培訓機構是否存在不良行為進行隨機抽查、暗訪。
二是落實年檢年報制度。由各縣區、開發區教育局每年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對經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的,依法依規處理。
三是推行建立黑白名單制度。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公布兩次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通過教育部門官網、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等向社會公布。
四是建立社會監督機制,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在各自辦學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經營承諾書》,向社會公開承諾規範辦學行為;印發《關於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致家長的一封信》,讓每位學生家長成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最直接的受益者和監督員。
建議廣大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念,不跟風或隨意為孩子安排校外培訓,確有需要的,應選擇白名單校外培訓機構。如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違規培訓行為,可向校外培訓機構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舉報,共同營造孩子校外學習的良好氛圍。
【來源:廣西電臺私家車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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