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所破衙門裡,有許多穿長衫和短衫的人。那天,他們忽然給阿Q穿上一件洋布白背心,白背心上有些黑顏色的字。
阿Q不認識字,不曉得穿上這件背心是什麼意思。他被反綁著兩手抓到衙門外,被抬上一輛沒有篷的車,幾個穿短衣的人圍著他坐下。車開了,前面有一班背著洋炮的士兵和團丁,兩邊有許多看客。看客們都張大嘴巴,像是想吃進什麼。
「這豈不是去殺頭麼?」阿Q突然意識到,自己將要上法場被砍頭了,只覺得眼前發黑,耳朵裡面一聲巨響。
阿Q是在城裡看過殺頭的,他還繪聲繪色地向未莊的人們描述過殺頭的情景。他沒想到,這麼快就輪到他自己了。不同的是,他先被遊街示眾,然後被一槍斃命。
上述情節出自魯迅名篇《阿Q正傳》。魯迅為這一章取的題目是《大團圓》。主角一命嗚呼,怎麼叫大團圓呢?難道阿Q命裡該死,而且是早死?或者,是魯迅弄錯了?
幸好,讀者們不計較這些。讀過《阿Q正傳》的人,其實對阿Q的死印象不深,也懶得往深裡去想。千千萬萬的讀者,對阿Q有千千萬萬的印象,但所有印象中,都刻著「精神勝利法」五個大字,以至於其他一切都顯得渺小。
於是,一齣悲劇被讀成喜劇,偉大作家筆下偉大文字的力量,便被讀輕了。
既然精神勝利法常常讓阿Q感到勝利,作為「保命良藥」讓阿Q不會受氣而亡,那麼阿Q最終是怎麼丟掉性命的呢?
尋根溯源的反思就成為必要。
01 酒精,是精神勝利法的最佳催化劑
阿Q在《序》裡正式登場,是在酒後。剛剛喝了兩碗黃酒的阿Q,聽到為趙太爺兒子高中秀才敲響的鑼聲,壓抑不住興奮,手舞足蹈地說自己也感到光彩,因為自己和趙太爺原來是本家,細細算起來自己比秀才還長三輩。
第二天,地保把阿Q叫去趙太爺家。面對趙太爺「你怎麼會姓趙!——你那裡配姓趙!」的斥問,阿Q不敢抗辯,挨了一個嘴巴子。
不過這一嘴巴打得好,阿Q為此出了名,得意了許多年。在未莊,普通人打普通人,是不算稀奇事的。所幸打阿Q的趙太爺是名人,託趙太爺的福,阿Q也就出名了,贏得了人們的尊敬。
狐假虎威無論如何不長久。有一年春天,阿Q醉醺醺走在路上,看見王胡光著膀子坐在牆根的日光下捉蝨子,一副很舒服的樣子,搞得阿Q也覺得身上痒痒的。
阿Q脫下破夾襖,翻來覆去地找,卻只找到三四個蝨子。再看看王胡,一個兩個三個,捉得不亦樂乎,放在嘴裡咬得啪啪響,簡直像勝利的凱歌。
捉個蝨子都捉不過王胡,覺得大失體統的阿Q當然要罵王胡。王胡站起身,阿Q以為王胡要逃,掄過去就是一拳。王胡抓住阿Q的胳膊,把阿Q拉了一個踉蹌,再扭住阿Q的辮子,照牆上碰了五個響頭。
被王胡痛打,阿Q將之記為人生第一件屈辱。
真是禍不單行。死對頭錢太爺的大兒子「假洋鬼子」又到了阿Q跟前,他聽到阿Q罵他,給了阿Q一頓棒子。阿Q將之記為人生第二件屈辱。
好在阿Q又看到「酒」了,在將要走到酒店門口的時候,阿Q已經有些高興了。更妙的是,阿Q看見了小尼姑。他把所有的氣都撒在了小尼姑身上,又是嘲罵又是動手動腳,得意地飄飄然地似乎要飛起來了。
有人說,借酒消愁愁更愁。對於阿Q而言,不是這樣的。酒精是很好的麻醉劑和陶醉劑,也是精神勝利法的最佳催化劑。被趙太爺打,想想是兒子打老子也就化解了;被王胡和假洋鬼子打,經調戲了小尼姑也就算了報了仇。
有了酒精和精神勝利法,人生似乎沒有過不去的坎。
向來有著男女大防觀點的阿Q,在調戲小尼姑後好似被女人上了身,向趙太爺家的傭人吳媽提出了「我和你睏覺」的要求。正經的吳媽差點尋短見,事情鬧大了,阿Q被趙太爺家處罰得幾乎傾家蕩產。
用現在的話說,阿Q輸的可能只有一條底褲了。本來當掉棉被、氈帽之類的冬季禦寒物品,交了罰款還剩幾文錢的,阿Q可沒想贖點什麼回來,統統買了酒喝個一乾二淨。
唐代詩人羅隱說「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阿Q更勝一籌,只要有酒,何來憂愁。就算有愁,精神足以勝之。
02 沒有人心甘情願追求精神勝利,都是迫不得已
和王胡打架,阿Q是本來以為自己能打贏才去打的;被「假洋鬼子」打,阿Q本還想狡辯自己罵的是旁邊一小孩子躲過去的。沒想到既沒打過王胡,也沒騙過「假洋鬼子」,阿Q才不得不用精神勝利法來讓自己開心得意。
所以說,阿Q是在先陷入失敗的境地,才不得不用精神勝利法來反敗為勝的。不然又能怎麼樣呢?活人不能被尿憋死,聰明人不能被一時一地的失敗氣死。
阿Q仿佛是個從石頭縫裡迸出來的人,無姓無名,不知籍貫何處。在講宗族人情的社會裡,底子薄到沒有的阿Q通過臆想祖宗和後代,為自己掙到莫須有的面子。
「我們先前——比你闊的多啦!你算什麼東西!」「我的兒子會闊的多啦!」
這讓我想起一個笑話:一個人教訓兒子說,你有什麼行的,你老子還不如我老子;再氣他老子說,你有什麼了不起的,你兒子還不如我兒子。
這人好歹還有老子和兒子可以誇耀,阿Q連這個資本都沒有,卻能在和別人的攀比中完勝,他的功力真讓人佩服。
魯迅曾說:「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很令人佩服的,不是勇士誰敢去吃它呢?」阿Q算是勇士的一種,他很看中自己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因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餘下的就是「第一個」,狀元不就是「第一個」嗎。
想到這裡,阿Q如高中狀元一般高高在上了,那些瞧不起他的人、打敗他的人,統統被踩在腳底。這些小人,連給阿Q舔鞋底的資格都沒有呢。
阿Q贏了。只是他不願承認,他贏的都是幻影,連夢都算不上。誰在美夢裡會自輕自賤呢,只有妥協在殘酷的現實裡,才會把扭曲到極致的心靈當作慰藉的良藥。
頭皮上的幾處癩瘡疤,讓阿Q有些忌諱。除了「癩」,還有什麼「光」「亮」「燈」「燭」一類的字,阿Q都聽不得人說。人一說,他的疤就會通紅。這種時候,阿Q會判斷一下對方的實力,不善言辭的他就開口罵,力氣小的他就動手打。可是判斷失誤的時候居多,他只好改為怒目而視。
阿Q退後一步,那些拿他取笑的人就會向前一步,故意指著阿Q的癩瘡疤說「亮了」。無計可施的阿Q眉頭一皺,計上心來,他說:「你還不配。」
於是,癩瘡疤好比一頂皇冠戴在了阿Q頭上,那種金光閃閃的亮,已經不是讓人感到羞辱的亮,而是讓人生出尊嚴的亮了。
對手怎麼也不會想到,被逼到無路可走的阿Q會把癩瘡疤視作金子,硬是從絕路中殺出一條生路來。人都說狗急跳牆,怎知人被逼急了,湧現出的精神力量才是值得驚嘆的。
03 精神究竟撐不起身體,賭和偷或許能解決生計問題
沒有姓沒有名的阿Q,在精神上唱唱高調是可以的,但如果沒了工作,填不飽肚子,可就真難受了。
阿Q沒啥核心技能,沒有固定職業,他只有給別人家做短工的份,要麼割麥,要麼舂米,要麼撐船,一手幹活,一手拿錢,拿一點錢勉強度日。
因為沒有技術含量,阿Q被替代是分分鐘的事情。這不,在吳媽事件鬧開以後,那些一貫僱他幫忙的老主顧都不用他了,見了他直往外趕。
阿Q成了一個對女人充滿威脅的危險分子是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阿Q能做的事情,很多人都能做。阿Q做得省事順手的時候就讓阿Q做,一旦出現意外情況,讓誰做不是一做呢。
本掌在阿Q手裡的飯碗,輕而易舉就丟給了小D。在阿Q眼裡,又窮又瘦的小D是連王胡都不如的,現在卻因為他,弄得自己沒飯吃,阿Q理所應當要去揍小D,把飯碗搶回來。
可惜餓久了的阿Q,在和小D的打鬥中佔不了優勢,不得不以平局收手。如此,自然奪不回工作權力。
剩下的,只有出門求食一條路。阿Q是要面子的人,不甘於乞討,他寧願去偷。
「阿Q,你怎麼跳進園裡來偷蘿蔔!」「我什麼時候跳進你的園裡來偷蘿蔔?」「現在……這不是?」「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應你麼?」
爬上靜修庵的矮牆,跳進靜修庵的園子,偷了四個蘿蔔的阿Q被老尼姑抓了現行,發生了和老尼姑的一番口角。
阿Q不但欺負老尼姑口舌不厲害,還欺負蘿蔔不會開口。偷來的蘿蔔格外甜,嘗到甜頭的阿Q決定進城去做一番大事業。
剛開始,未莊人並不知道阿Q在城裡做什麼,只知道他回來真變闊了,於是對他又敬又畏,稀罕得很。就連趙太爺,都主動向阿Q示好,把阿Q請進府中。
那是物質匱乏的時代,阿Q不知弄了什麼神通,手裡有了人所罕見的藍綢裙、大紅洋紗衫、皮背心,雖然都是舊的,但依然像寶貝一樣勾引著淺閨深閨中的女人。
愛美是女人的天性,愛臭美足以讓女人忘記危險。阿Q從一個人見人怕的人,變成了一個人見人愛的人。
但是偷可不是一門長久的生意,何況阿Q只是一個偷了一陣就不敢再去偷的膽小鬼,而且在團夥作案的時候,他也只敢在門外接應。很快,人們便對他敬而遠之了。
回過頭琢磨一下,不難發現,阿Q之所以走上偷的路子,卻又不能放任自己在這條路上一鼓作氣走下去,和他在精神勝利法以外的另一種心理——賭徒心理是分不開的。
還能在未莊正常找到工作的時候,阿Q就喜歡賭。究其本質,生活需要錢。阿Q肯定愛錢,工作是為了錢,賭也是為了錢。
可是不承認自己是個弱者的阿Q,改變不了自己是個弱者的事實,表現在賭上,就是他很少贏,好不容易贏一回,又被別人搶了。
當阿Q被逼得進城去當小偷後,他還是抱定賭的心態,想發家後贏得未莊人長期的尊重,在未莊更好地混下去。不料真面目被戳穿後,阿Q在未莊的地位又回到了從前。
04 本想渾水摸魚,卻羊入虎口被人利用
長期處於弱勢地位的人,僅靠精神勝利法其實是難以支撐下去的,除非是智商有問題。可惜阿Q的智商不但沒問題,而且還有些高。
只是阿Q把他的高智商用在了僥倖上。常常覺得命運不公、常常感到壓抑的人,往往會寄希望於出大亂子來顛覆既有的社會秩序,好讓自己趁亂上位。
機會說來就來,敵人的敵人便是朋友,這朋友到了未莊。舉人老爺害怕了,趙太爺害怕了,未莊的鳥男女們都害怕了,這怎麼能不讓阿Q高興。
進莊的朋友是「革命黨」。阿Q張開雙臂歡迎:「革這夥媽媽的的命,太可惡!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黨了。」
怎麼表示自己革命了呢?阿Q是在喝了兩碗空肚酒後嚷開的:「造反了!造反了!」
怎樣想像自己的革命成果呢?阿Q邊走邊喊:「我要什麼就是什麼,我歡喜誰就是誰……我手執鋼鞭將你打……」
那麼,阿Q該到哪裡去,又該以什麼形式來實現自己的革命大志呢?他思來想去,把目標定到了靜修庵。
阿Q到底是慢了半拍,老尼姑告訴他,靜修庵的命已被趙秀才和「假洋鬼子」革過了。阿Q好生後悔,怪自己睡得太死;好生氣憤,怪他們行動前不和自己打招呼。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沒辦法,阿Q只能向「假洋鬼子」靠近。低頭順眉、小心翼翼的阿Q恨不得把自己降到塵埃裡去,卻只換來「假洋鬼子」三個字:「滾出去」。
「他快跑了六十多步,這才慢慢的走,於是心裡便湧起了憂愁:洋先生不準他革命,他再沒有別的路;從此決不能望有白盔白甲的人來叫他,他所有的抱負,志向,希望,前程,全被一筆勾銷了。」
此時,精神勝利法也失去了神效。當阿Q深埋於心的追求被扼殺之後,他的靈魂好像也被抽空了。
好在趙太爺家遭了搶,阿Q又看到了新的可能。「假洋鬼子」不讓自己造反,導致趙太爺家的東西沒有自己的份,那就去告狀,把「假洋鬼子」抓進縣裡去殺頭。
壞在趙太爺家遭了搶,阿Q原想殺別人的頭,不曾想卻是別人把他給斃了。
趙太爺家遭搶只是眾多搶劫案裡的一例,新晉「革命黨」把總著急上火,破不了案,臉面往哪擱?
地球人都知道破案必須抓到案犯,青天白日嚷得地球人都知道的要造反的阿Q,是把總眼中最理想的「案犯」。
毫無意外地,阿Q被抓了。毫無疑問地,阿Q被斃了。
未莊人以果求因,一致認定阿Q壞到罪不可赦,不然為什麼要槍斃他。城裡人把阿Q被斃看作一出蹩腳戲,他們跟著看了那麼久,也沒有聽到阿Q唱一句戲,真掃興。
活著不令人看好,死了不給人好看的阿Q,真的是生得猥瑣、死的渺小,一點價值都沒有。
魯迅不這麼認為,他在俄文譯本《阿Q正傳》的《序》裡說,他「要畫出這樣沉默的國民的魂靈」,希望「圍在高牆裡的一切人眾,該會自己覺醒,走出」。
阿Q的價值是讓人不再做阿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