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懷孕帶薪!女職工產假由98天增至128天!

2020-12-19 浙江在線

2017-06-06 07:06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吳勇 吳振宇

上班的女性朋友,你們是否曾經擔心婚後回單位工資會變少?生完孩子重返職場卻成為鐵板上的魷魚?招聘會上會被四處嫌棄?放心!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為女性撐起一把強有力的保護傘!

活動現場。周金友 攝

6月3日上午,浙江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總工會、省婦聯在杭州少年宮廣場舉行新修訂《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宣傳日活動。活動現場,主辦單位通過設立諮詢臺、展出宣傳畫板、向市民發放宣傳資料、律師為群眾答疑解惑、問卷調查答題等方式,普及和宣傳新修訂的《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據悉,新《辦法》結合浙江實際,在女職工勞動保護範圍、勞動保護內容、特殊期間待遇以及用人單位義務等方面作了細化規定,措施更加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為廣大女職工撐起權益的「保護傘」,有利於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有利於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和經濟社會全面健康發展。

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新《辦法》有哪些亮點?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任大了,要幫廣大婦女解決平等就業問題,完善、落實生育保險政策。

2、就業歧視、限制生育?NO!NO!NO!

除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招聘、裁員等等都不得歧視婦女。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時,用人單位與女職工不能有限制結婚、生育和縮減產假的約定。

3、勞動合同籤了,那麼另一個合同,你和單位籤了麼?

「噹噹當」,這就是「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這是勞動者一方和單位行政方籤訂的專項合同,這個合同裡要明確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內容、女職工一年一次的婦科常見病檢查、女職工心理健康輔導等等,內容有很多,具體看協商,如果協商夠給力,你的福利、待遇……總之,你懂的!

4、懷孕了,不舒服,不敢請假休息,腫麼辦?

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懷孕7個月以上的親們,你們每天至少有一個小時的帶薪休息,而且用人單位不能額外增加你的工作量

5、時間過得太快了,產假已經休了98天了,好想再多休幾天呀!

好消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產假再增加30天。

是不是覺得很贊!什麼,還在擔心產假期間的工資問題?這個不用愁。

作為上班族,參加了生育保險,就能領到生育保險支付的生育津貼,沒有參加生育保險,也不用擔心,用人單位會按照產前工資標準發放;千萬別以為沒有工作的失業婦女就只能「羨慕嫉妒恨」,符合計生規定的您可以向市、縣(市、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相當於本人3個月失業保險金的生育補助。此外,未就業婦女的配偶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未就業婦女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6、剛剛脫離寶寶的新媽媽們,上班總有很多尷尬,新《辦法》來幫忙。女職工人數較多的用人單位,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要建立起來。還有,女廁廁位比例要增加。

新《辦法》真是太人性化啦!

7、這麼多保障,是不是又暖心又貼心呢。可是,萬一真碰上了職場不公待遇,咋整呢?您可以依法向人社、安監、衛計委以及工會、婦聯投訴、舉報、申訴!還能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是不是感覺安心好多呀!

8、最後,還有一條溫馨提示:要維權,找工會,千萬別忘了浙江工會可是咱們職工的娘家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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