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寫於2013年12月)
海峽兩岸辦學經驗的交流借鑑,是兩岸教育交流合作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二戰後,臺灣高等教育取得了重大發展,已從精英教育走向兼顧普及教育,從一元的規範走向兼顧多元的需求,積累了不少有益經驗。認真總結和汲取這些辦學經驗,對推進祖國大陸高等教育發展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
一、自主自治的高等教育體系
1.辦學體制
臺灣地區實行多元辦學體制,注重整合全社會資源全方位發展高等教育,實施多體制、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辦學。公立高等教育與私立高等教育並重,鼓勵民間辦學,是臺灣地區高等教育發展的一個顯著特徵。臺灣地區幾次調整私立高等教育政策,由以前的控制、監督轉向鼓勵、扶持,努力平衡公私高校之間的差距,並對私立高校按質給予特殊補助。
2.管理體制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下設多個業務部門,其中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又下設多個機構,負責大學及研究所各項教育事項,具體處理各類人才培育規劃、大學評鑑、公立大學預算分配、私立大學獎補助、大學多元入學制度推進及招生事項、推動大學國際化等工作。舉凡大學組織、人事、課程、招生、師資聘任等事項,均漸回歸由各大學自主運作;公立大學校長亦不再由教育主管部門直接聘任,而是經由學校遴選程序產生,校務會議則為大學之最高決策會議。
3.招考制度
2002年,臺灣地區廢除了使用長達48年的「大學聯考制度」,全面採用「大學多元入學方案」,通過「考招分離」「多元入學」,使考生可以評估自己所具備的條件,考量性格、能力和興趣,選擇適合自己的升學管道,使大學校以系依其特色選擇招生管道,制訂招生條件,招收志向、興趣與能力相符的學生。「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將入學管道分為「繁星計劃」「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入學」,本著考試專業化、招生多元化的精神,切實落實高中均質、區域均衡及大學的社會責任,避免以智育為單一升學標準,以促進學生多向多元自由發展。
二、促進高等教育轉型,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
20世紀90年代,臺灣地區高等教育借著教改的東風,推出了一系列計劃,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適應21世紀知識經濟社會的期望,培育21世紀所需高級人才,力求高等教育的精進與卓越發展。
1.強化大學資源整合
臺灣地區「2001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認為大學同質性太高、缺乏特色,為了提高競爭力、發展優勢學科,必須集力厚發,整合大學資源,並在「大學區域資源整合發展計劃」的基礎上,研製大學院校整合併成立校際研究中心,提出4種整合方式:一是校內跨領域的整合;二是聯合數個發展方向互補的研究型大學或以區域中綜合性大學為中心整合其他大學;三是以學術領域為考量,成立最高級研究中心;四是合併4000名學生以下高校。此次大學資源整合中的一項重大措施就是成立「大學系統」。臺灣清華大學、臺灣交通大學、陽明大學、中央大學 4 所高校參考美國加州大學系統,正式籤署成立聯合大學系統意願書;臺灣中山大學、成功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 4 所高校合組成立「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各師範院校也決定成立「臺灣地區聯合師範大學系統」。通過成立「大學系統」,臺灣各高校加強了招生、人才培養、教師聘任、科學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2.實施推動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劃
為帶動各大學重視教學風氣、建立各界對教學核心價值的認同,為持續協助各大學改善教學品質,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於2004年出臺「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劃」。該計劃第一期已於 2009年完成,在提升教師教學、強化學生學習及課程調整改善3個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現執行的是於2010年開始的第二期計劃,該計劃預計總投入112億新臺幣,主要目標有:持續以競爭性經費機制協助大學深化各項教學品質改進措施;引導大學發展特色,促進大學間功能區隔及定位分類,滿足高等教育多元化發展的需求;強化區域教學資源中心的功能,以學校間的競爭合作機制全面提升教學品質,使本計劃的效益擴散至臺灣地區所有大學。預期達成的效果有:建立教學核心價值,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及主動學習者;教師教學專業能力的提升;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強化學生就業競爭力;經由學校整體制度的改革及建制,促進大學教學品質的提升;藉由專案經費的獎勵機制發展教學卓越大學的典範。
3.推動大學評鑑
臺灣地區的有關規定指出,「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教育主管部門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其評鑑辦法,由教育主管部門定之」。根據此規定,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出臺了「大學評鑑辦法」。「大學評鑑辦法」明確指出評鑑的4大類別,一是校務評鑑,對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等進行全校整體性的評鑑;二是院、系、所評鑑,對院、系、所的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學習、行政管理等項目進行評鑑;三是學門評鑑:對特定領域的院、系、所就研究、教學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四是專案評鑑,基於特定目的或需求進行的評鑑。臺灣地區「2001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為此提出建立大學評鑑制度,設置大學評鑑中心,建構大學教育發展指標,建立評鑑人才資料庫,促進評鑑與大學發展的連接等9 項措施,以此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促進高等教育品質的有效提高。
4.全面提升師資隊伍水平
臺灣教育之所以比較發達,教育質量之所以比較高,與重視師資隊伍建設是密切相關的。臺灣地區「2001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將提升大學教師水平作為重要議題之一。一是改革教師的管理方式,鼓勵教師拔尖;二是制定教師獎勵辦法,鼓勵開展科技創新性兼職活動,開展高層次合作研究;三是放寬聘用專家的限制,包括年齡、資歷的限制,鼓勵各校設置不同形式的講座教授,以不同方式吸引卓越人才,強化系所之間的學術競爭;四是建立健全教師評鑑制度,遴選和獎勵優秀教師,如每年舉辦一次聯合年會,授予年度優秀教師榮譽獎。這些措施有力地加強了師資隊伍建設,提高了教師的教學水平和研究水準。
5.推動高等教育國際化
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是大學進步不可缺少的動力之一。國際化不但延長了大學的命脈,而且有助於大學的永續發展。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提出了10項國際化策略,包括:「提升大學國際競爭力計劃」,對學校提出的足以提升學生外語能力、建立優良外語環境及增進國際學術交流的計劃給予經費支持;「研究型大學整合計劃」,打破學校界限,成立跨校研究中心,鼓勵大學聘任國際知名學者主持或參與相關研究計劃,與國外優異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學術合作及人才交流;持續資助臺灣地區高等教育機構與國外學校和科研院所進行學術專題合作;建立大學國際化評鑑指標,獎勵國際化優秀大學;持續資助大學教師與博士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逐年增加留學生獎學金名額,提高獎學金待遇,延長受獎年限,改革外國留學生普通獎學金核給辦法,擴大大學自主權,使各大學得以在國際化方面形成特色;發揮重點大學具有國際競爭力優勢學科,加強招收國際學生的宣導等。2005年開始,臺灣高等教育實施《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劃》,5年撥款500億新臺幣,以各領域優異大學為基礎,通過學術競爭環境的建置,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設置以優異領域為導向的頂尖研究中心,促進臺灣高等教育不斷由精進卓越邁向頂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