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為何37萬奔馳上保險被2次拒絕?車主查完理賠愣住了:喪葬費4萬!
汽車是個好東西,因為它能給生活帶來便利,可無論什麼東西多了性質可能就變了,汽車也不例外。首先就是交通壓力的增加,工作日的早晚高峰,休息日的景區遊玩,還有就是事故發生率的提高。所以說車子開在路上也是一件難事,你不僅自己要注意自己,更得看清周圍環境及情況,防止其他司機的操作失誤殃及到自身!都知道車子一般都是有保險的,為的就是在發生事故後有個保障,可以避免自費修車!但下面這輛車卻被保險公司2次拒絕投保,這中間到底有何貓膩?
車主胡先生買了一輛二手奔馳轎車,談好的價格將近37萬左右,貸款20多萬,分期3年,車子的車況是無事故、無水泡以及無火燒!車主還特意在合同上讓車行註明:除車款外無其他費用!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收取手續費等雜費。但百密一疏,車主唯獨沒有查這輛車的出險理賠記錄。於是在開了半年之後,發現了不對勁!車主在網上給車子投保交強險的時候被2次拒絕了,保險公司發來消息說這輛車出過事故,需要重新檢測!
車主一頭霧水,怎麼可能?明明是一輛車況好的二手車啊。但還是去保險公司打了一份理賠記錄單,看完理賠整個人都愣住了:交強險賠付11萬,喪葬費4萬!喪葬顧名思義是人去世了安葬賠付的費用,那這輛車肯定是出過事故,撞死過人!查到是原車主與一輛非機動車相撞的,裡面一人受傷嚴重,其他的就沒描述了!這下車主就不敢再開這輛車了,心裡膈應得很,找到車行立馬就要求退車,原價退還車款!
可車行卻不答應了,憑什麼退車?我這輛車也是按標拍過來的,我自己也是不知情的,也屬於受害者。要是退車,那就先提供事故證明以及死亡證明,然後去法庭上告我,告贏了我就將錢全部退你,然後我再起訴原拍賣公司賠償我的損失。這輛車即使撞死過人,也不代表是重大事故車,車子的車身結構只要沒大變化,都是屬於正常的二手車!所以說按照合同來說也不屬於欺騙,反正你要退車就去告我,你能告贏我,我就能告贏我上家,反正我只是一個中間人!
可這個事故以及死亡證明去哪弄?這是個問題,協商退車是沒可能了,難道車主真的要去調查拿出證明才可以嗎?真是個讓人頭疼的事情。
可最大的受害者分明是車主,車行應該有一部分責任,為何卻要車主一人對此負責?未免有點太不公平了吧?這是老款的奔馳E200二手車,還花了37萬,新車可能也才貴幾萬塊錢,車主真是不懂行情啊,現在維權路漫漫,只能一步步調查了!二手車市場的水太深了,各位車主謹慎入手,因為你不知道這輛「精品」二手車經歷過什麼!
對於這輛車,到底如何才能退掉?不知各位有什麼好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