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物業公司與業主不和屢屢見諸於各類媒體,並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社會問題。為此,多位市政協委員撰寫了相關提案。日前,市政協召開「小區物業管理」協商座談會,邀請委員與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關部門交流互動,探討問題解決路徑。
物業公司與業主時有「摩擦」
12月6日,本報A05版報導了《物管「先走一步」,小區垃圾成山》。事件中,石峰區三水廠小區已有一個月無人打掃衛生,院內垃圾堆積成山,臭不可聞。
花園一村小區通過業主自治,小區環境得以大幅提升
調查中,物業公司稱,因近兩年收不上物業費,連年虧損,這才在一個月前暫停提供相應服務。但一些業主卻表示,不是不交物業費,而是近年來物業公司對小區管理缺位。幸運的是,經過業主、物業、社區三方協調會之後,業主代表與物業公司已初步達成一致。
11月16日,荷塘區一小區電梯突遇停電,業委會懷疑與「要求物業退場」有關。
記者發現,像這樣業主與物業管理者的矛盾非常普遍,本報幾乎每月都會接到類似投訴。矛盾主要集中在物業費的收取和物業服務質量上。
據了解,截至2019年底,我市城區(不含淥口區)共有1200餘個小區,其中有約一半小區由物業公司或小區業委會進行管理。
市住建局的另一份數據則顯示,隨著株洲市物業服務行業規模逐漸壯大,全市現有物業服務企業371家,從業人員5萬多名,物業管理項目達到1198個,涵蓋住宅、辦公、商業、醫院、學校、園區、道路、公園等多種類型。
有遺留問題,也有服務質量問題
今年株洲「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李建國、張耀華、劉昕提交了《加強我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建議》。李建國說,當前小區物業管理的問題來自多個方面。
首先,因開發商遺留了一些問題,導致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例如辦證難、房屋質量問題、地下車庫問題、配套設施問題。這些主要因開發商遺留問題,卻由物業公司「接黑鍋」,成為業主集體拒交物業費的理由,造成物業管理服務難以為繼。
其次,則與物業企業服務水平有很大關係。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物業企業,僅僅提供一些簡單的秩序維護、保潔、保綠基礎服務,工作人員老齡化,服務質量不高,得不到業主認可。少數物業企業,以停水、停電、停止服務等違規手段,脅迫業主交費,激化雙方矛盾。
另外,還有一些老舊小區,租戶多,且大都由小區業委會管理。小區管理本身基礎條件較差,再加上管理經驗不足、租戶不配合,物業管理難以到位。一旦遇上電梯故障、嚴重滲水等問題時,連啟用維修基金都很難達成統一意見。
欠繳物業費更易形成惡性循環
作為株洲市一家物業企業的負責人,市政協委員文虎龍,則對小區物業管理有著更深刻的感受。近幾年來,他都提交了關於加強小區管理的提案。
老舊小區迫切需要組建起業委會,從而促進小區長效管理
文虎龍說,受物業企業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業委會不依法履職、矛盾調處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的制約,有物業管理的小區,住戶滿意率和收費率都達到八成的只有70%。一些小區因為環境衛生、停車收費、安全隱患以及收費率過低等問題,導致業主或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矛盾糾葛不斷,最終出現業委會炒掉物業公司,或因物業公司不堪虧損而退場。使得一些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陷入管理空置、垃圾「圍城」的尷尬境地。
文虎龍認為,關於物業服務的爭議,並不能簡單歸咎於物業服務水平不高。物業管理屬於人員密集型的服務行業,人力成本約佔70%-75%。去年雖然出臺了新的《株洲市城區物業服務收費實施意見》(株發改〔2019〕27號),但由於多數小區多年前已經有了收費標準,如今再想提升收費標準阻力非常大。隨著物價快速增長,這也導致企業服務水準不斷下降,甚至影響整個物管行業的健康、良性的發展。
另外,還有部分業主惡意欠費,可能導致物業公司降低服務標準,形成惡性循環。
完善行業標準,將惡意欠繳行為納入徵信
對此,委員們建議,一方面,新建小區必須全物業化管理,並力爭讓老舊小區也陸續實現全覆蓋;其次,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監管。制定行業標準,建立相關處罰辦法,建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另外,將物業費繳費納入個人徵信範疇,公職人員還要納入公職人員管理範疇;最後,進一步加大對老舊小區的改造力度。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分期分批改造小區公共設施。同時確保業主能夠便捷使用好維修基金。
市民王佳說,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對保障居民生活環境有著很大的作用。政協委員提出的這些問題具有普遍性,目前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會面臨這樣的困擾,迫切期待一個有效的解決途徑。
「有的業主純屬故意給物業公司找茬,從而影響到整個小區的物業管理運行。」市民吳心怡說,她所在的小區,有幾個業主總以各種理由拒絕繳納物業費,結果造成其他業主也開始跟風拒繳。結果欠繳費用越來越大,以至於小區電梯都經常被欠費停運。最終的結果是,物業公司撤走,留給所有業主一個爛攤子。這對於此前一直正常繳費的業主來說,極不公平。希望能像政協委員所建議的一樣,將惡意欠繳物業費行為納入徵信管理。
將加強監管,做好快速處理調解
針對委員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市住建局表示,將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對新建住宅小區,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對於老舊小區,則計劃用3-5年時間,在無物業管理的業主自治小區,實現「保潔、保安、保運轉」。
同時,作為監管部門,也將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監管。通過建設統一信息平臺,促進信息公開。加強物業管理信息化、一體化平臺建設,從根本上解決監管難、處理難、評價難等難點、痛點。按照「先易後難」的方式,分步上線業主繳費、投票表決、滿意度評測、問題反映、可視化監管等功能。還將聯合相關部門,圍繞舉報投訴熱點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物業服務質量等問題,採取隨機、公開的方式進行抽查。
另外,將結合株洲實際,儘快制定適應我市發展新要求、內容更完善、操作性更強的物業管理相關實施細則。也將把「物業繳費納入個人徵信範疇」納入調研內容。
對於涉及影響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的消防、電梯、外牆脫落的問題,擬採取先維修後公示的方式,由社區(村)、業委會及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組織搶修。探索保險機制參與維修基金使用,推行電梯運行保險、電梯安全責任險,建立電梯故障「快處快修」機制。對業主與物業管理糾紛,則通過建立物業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物業管理投訴,快速處理調解,依法解決物業糾紛。
(株洲晚報首席記者 戴凜 文/圖)